范后军曾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Xiamen Airlines Ltd.,简称“厦航”)员工,与厦航福州分公司发生矛盾后辞职,并被列入该公司的黑名单。此后他屡次乘坐厦航班机都被拒登机,航空公司称此举是为保证飞行安全。(1月6日《法制晚报》)
黑名单原是指,航空公司将一些可能威胁飞行安全或者有不良记录的旅客列入一个名单,拒绝名单上的人乘坐本公司航班。在美国“9·11”事件后,只有参与、曾经参与或涉嫌参与恐怖活动的人才会被列入黑名单。
而范后军列入黑名单的理由,却是他因竞选公务员失利而有的一些过激行为,比如过激的言辞、威胁殴打领导,甚至还有他比其他人更强健的体质。厦航的这般“反恐”举措,恐怕并非单纯为了所谓的公共安全。这个黑名单可谓一黑到底,从进公司要向保卫处打报告到向其他航空公司发出“商请不要售予范后军各航空公司任何航班机票”的函,再到“以前的荣誉不能证明范后军现在也是守法公民”这样的荒唐拷问,从而确实让公众知道了这个黑名单的威力。
厦航的黑名单,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命题,即到底怎样是一个守法公民,他的衡量标准是什么,更为关键的是,这样的黑名单是不是可以黑到更多的人,包括你、我、他。是不是我们每一个人以后的一个“不小心”,就莫名其妙的被上了某处的黑名单呢?
如此这般的非合法理由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且不使人人生畏。倘若这般,以后凡是有言辞激烈、情绪激动的,有和领导或公司有矛盾的,或身体强壮的大汉们……都动不动被列入一个又一个黑名单的话,不但使宪法上保障的天赋人权无从谈起,更是营造了一个处处滥用权力,而又处处充满黑名单的一个惶恐的社会。
当黑名单这样一个针对恐怖分子的紧箍咒,落到一个普通公民的头上时,公众对于此案的关注,就并不在于范后军他是否最终能坐上了厦航的客机,并获得了赔偿。而是这样的一个案件,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合法人权,是公众在追问宪法对于公民权力的宣言,如何真正能够得到落实,如何拥有法律对自身权利的保障,如何依据法律去维护自身的权利。
(作者:王海越 转贴自: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