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长的信:我的甲申年及瞻前顾后(4)
(十)
回忆的清晰度与时间不一定成反比,现在回忆十年前的事,可能会比回忆少年、童年的一些事要模糊些。1994年新学年开学一段时间后我到汕头工作,可能是10月,也可能是11月,也可能是12月。一个人尚且不能准确地写出自己的历史,我们又何必过分相信我们读过的汗牛充栋的历史典籍呢!
“我将要转为公办教师了,为何还要去汕头某报社求职呢?”我在上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因为受了一位作家的刺激,因为虚荣心或上进心,因为怕鬼。其实还有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汕头群众艺术馆的黄老师要我再去该报社应聘。写到这儿我想起来了,我向汕头某报社求职,先后寄了几次资料,上门去的有三次,第一次可能是暑假期间,被一位陈姓总编赶了出来,第二次我请在汕头文化界颇有声誉的黄老师帮忙,他介绍我去找某报的第二任总编,这位总编据说与他关系不错。写到这里我要感谢我的一位朋友。这位朋友姓陈,他常在黄老师门下行走,他已经进入这家报社工作,黄老师委托他关照我。他用摩托载着我奔走。他从黄老师家把我载到某报社,带我去见总编,总编要我晚上到他家去。大家都说,这位总编贪财,他要你到他家去,就是要你送财物。我便让陈姓朋友准备一点钱借我。总编和我们是这样约定的:晚上他打陈姓朋友的寻呼机,我们复机,他通知我们去,我们就去。那晚等到八点半,仍收不到他的寻呼,我们急了,陈姓朋友直接打电话找他,说我们现在就去拜访他。他说:“你们不必来了!”陈姓朋友跟黄老师说,肯定是节外生枝,这件事没门了。
后来,黄老师可能觉得这口气很不舒畅,好像是这位总编把他耍了。黄老师说,他向这位总编推荐我时,总编是满口应承的,总编还是个业余作者时,是黄老师帮他发表文章的,他一直对黄老师是毕恭毕敬的。黄老师还对我说:“他的文章写得比你差多了!”
也许是为了扳回面子,也许是为了出这口气,黄老师听到陈朋友告诉他某报要招一名副刊编辑,又立刻召唤我去某报求职。对了,写到这里,我的记忆逐渐清晰起来了。第二次上门求职失败后,我是想一心一意地教书、等着转为公办教师的。热心的黄老师召唤我前往,我心里是很矛盾的。县文联作家的刺激,可能就在这个时候发生。多种因素合起来,促使我第三次到某报求职。对了,当时我已经有一段时间不在破祠堂学校住宿了,“怕鬼”这个因素,却是可以排除的。
我为什么不用“怕鬼”了呢?我最初是叫一位学生到学校与我合住,但那位学生只住了两个晚上,就说父母不同意,不来了。我看得出他是害怕。接下来我到一位学生家里住,当时有一帮学生围着我转,很亲热的,他们很听我的话,上课也很认真,学习也有了进步。偶尔也到住在县城的一位母姨家住一个晚上。母亲可能曾向她的妹妹开过口,要她让我到她家里住。母姨可能是这样回复母亲的:姨丈经常要下乡,母姨有时也要到孩子家里住,没人在家煮饭,怕我没饭吃。其实这是借口,我当时要解决的问题只是睡觉,而不是吃饭,难道我住在学校、住在其它地方就有人给我煮饭吗?我经常自己弄饭吃,有时在小食店吃。我偶尔去时,母姨和姨丈都待我不错,但我看得出他们只能偶尔留我住一晚,没有让我在那里长住的意思,尽管有空房空床。我一直是非常自尊自重的,也是比较敏感的。我一点也不会对他们不满。姨丈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不想打扰他们,给他们添麻烦。
后来,我在文友陈君的书店寄宿。
文友陈君是个中学教师,但在文友圈里口碑一般,给人的第一印象也一般,许多人说他是个典型的生意人。其实,生意人并没有模式,我倒见识了一些与他完全不一样的生意人,你根本就看不出他们是生意人,而是一些很真诚、很值得信赖的人,也许让人看不出是生意人的生意人,是一种高境界的生意人吧。生意人不一定就市侩气十足,不一定就缺乏人情味。
不管别人对陈君如何诟病,我对他却一直是尊重的,对他的评价也是尽可能客观的。在陈君春风得意之时,我对他的尊重是审慎的、有保留的。因为经常在一起,加上我观察人有独特之处,在别人把他吹捧得很高时,我却冷静旁观。他和大家一起吹吹拍拍、谈笑风生时,我总是淡淡一笑,不是冷笑,不是嘲笑,也不是意味深长、先知先觉的笑,我只是漫不经心地淡淡一笑、不置可否地淡淡一笑。那时候我的神色总有些漠然,表情总是很淡,目光总有些忧郁。他总是把生意蓝图描绘得天花乱坠,许多一厢情愿的规划,八字还没一撇就逢人即说,好像已经胜券在握。他在人际应酬上花钱很节约,却又喜欢给人一个他赚了很多钱、很有本事、结交了多少官员的错觉。其实他并没有多少钱,节约是对的。我总是支持朋友不乱花钱,在创业阶段勤俭节约,用钱如用兵,把钢用在刀刃上。你没钱,不吹嘘自己有钱,就很少有亲友来向你借钱,人家也不会因为你对亲友的资助很少、也很少请客而对你不满;你总吹嘘自己有钱,却铁公鸡一毛不拔,人家才会不满。后来他狠狠地跌了下来,借了一些人的钱没有还,逃债去了,不知行踪。那些借钱给他的人,都是以前和他关系很好的、夸他有本事的人,现在对他骂得最凶的,也是这些人。也难怪,借钱给人家,人家不还,是会骂人的。有一次,在一个被他借了钱的朋友面前,我替陈君说了几句话,我说陈君不是赖账,而是没钱,如果有钱,我相信他会还的。那位文友对我的说法很气愤,他说:“没钱就可以不还吗?那你拿钱借我吧,改天我也说我没钱了,没钱就不用还你了。”我说:“借钱当然是要还的,但是没钱的时候又怎么还呢!”说白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好多时候就是钱的关系。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用下面这段话来介绍我与陈君的关系:
1993年前后吧,文友陈君夫妻开了一家书店,生意很好,后来又开了家分店,让他弟弟来看店。我那时在教书,业余时间多。我是书迷,便常到他弟弟所看管的书店中看书,其实是一边看书一边帮看店,当然书是白看,店也白看,朋友嘛!有时没回校,与他弟弟一块吃一块睡。当时这位文友似乎很红,便有不少人尤其是文友圈中的“成功人士”和他交往频繁,我一向属于“不成功人士”,只能在他们的边缘看热闹。当时有些人把他吹得蛮高。后来他做生意惨败,大力贬他的也是这些人。也难怪,因为他们被他借了钱,而他却玩起了失踪。只有我偶尔知道他的行踪,我当然不会通风报讯。听到人家把他的人品说得一无是处时,我说,借钱不还大多是因为没钱可还,并不见得人品多么卑劣吧。
后来发生了一件令我十分生气的事,让我与陈君兄弟疏远了。在这件令我十分生气的事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即把它写成一篇文章,现摘录如下:
……行踪神秘、好久没联系的文友陈君打电话给我,说他的弟弟肝昏迷住院,他的弟弟在迷糊状态中说到我的名字,希望我能找些钱帮他治病。
好久没有他们兄弟的消息,现在居然听到了这个坏消息,我黯然神伤,第二天便前往探病。不知是陈君报错还是我记错,第二天在某医院找了好久,问了好多医生、护士都没找到他们。可气的是,我回拨了陈君的手机,通了好久没接听,回拨了好多次都这样。我打电话问与他们有些来往的人,都一无所知,有人说我可能是被陈君骗了,说他到处骗钱,他可能是编个理由向我错钱,后来听我说自己境况欠佳,便打消了主意。他随口说了个医院,没想到我会信以为真去医院看望。我不大相信他会这样,心里总不踏实。隔了一天他又打电话来,我才找到了他们。关于他没接听我电话的原因,我问了一下,他顾左右而言他,我猜测是他没有拿电话号码本出来对照来电显示,怕债主索债,不敢接听。我第一次去医院找他们时身上有八百元,打算“倾囊而出”,没找到,第二次找到了,身上只剩下五百元,我“倾囊而出”,虽知是杯水车薪,但我只能这样,不好意思!不怕诸位笑话,我这些年也过得不容易,带一双手来到汕头,供楼、结婚、生子、生病,赚钱不多,花钱不少,2000年在上海干了十一个月,算是挣下了五六万元。春节回来,在人情花费上稍微大方一些,拿1万元给父母,这样一来,只剩下三四万元吧。抱着创业的雄心开了家小书店,租金、押金、装修、书架,尤其是书,很快就把钱都投进去了,还回乡向父母拿来5000元。书店生意不好,一关门,投进去的钱就打了水漂。适逢以前工作过的企业的办公室主任Y小姐热情相邀,加上老板的厚爱,我回到这家企业工作。汕头现在的行情很萧条,我仅是养家糊口过日子而已。现在遇上文友的弟弟这回事,我仅能表示一点心意而已。
对于我来说,这事儿算是过去了。当然,接下来发了工资,手头宽裕些,再去看望一下也有可能!
谁知昨晚陈君弟弟的老婆打来电话,说话的口气仿佛是我欠了她丈夫多大的恩情,现在是我报答的时候了,她强调说:“以前他帮助过你的。”我第一次对“帮助”这个词表示愕然。过了一会,又打来电话,把话说白了:她的丈夫说,我向他借了6000元,要我马上还他们。
天呀!这是怎么搞的!
我发火了。我怎么会向他借钱呢!一下子想起来了,是他向我借过6000元呀。什么叫是非颠倒,这就是!
1997年年初吧,陈君的弟弟另立门户开了家童装店,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我开口借钱,我找了6000元借给他。我办事谨慎,怕万一他生意做不好会赖帐,便让他写了借条。1997年年底我生病休养,1998年初以“治病花了很多钱”为由向他讨回这笔钱。向人借钱需要理由,向人讨钱也需要理由的。他把钱还了我,我也把借条还给他。这事就算完了,也已过去了好多年。我把这事说给他的老婆听,并强调说:“借”这个词可以理解为“借入”,也可以理解为“借出”,她的丈夫一直昏迷着,在迷糊状态下说“我借过李老师6000元”,也许其用意是告诉家属,可继续向我借钱治病。谁知她言之凿凿地说,她丈夫向我借过钱她知道,现在她丈夫是说在我生病住院时向他借了6000元。赤口白牙怎么能这样胡说八道呢!听她这么一说,我对她及她那一直昏迷着的丈夫的同情消失了,代之以强烈的反感。她那丈夫与我关系一般,而且已久无联系,现在为什么要在迷糊状态下提起我呢!提起倒也罢了,为什么要提起向我借过钱那陈年旧事呢!如果是借过我的钱尚未还清,那他这一提起倒让我感动,那钱早已还清,提它作甚!如果他再也没有醒来,不能还我一个清白,那我岂不背着这不白之冤!设想一条年轻生命的消失本来是令人悲哀的,但现在我想到的居然只是我的不白之冤。我是不是太自私了?
我生病时向她丈夫借了6000元?这话从何说起!
我1997年那场死去活来的病不堪回首,在那场病中帮助过我的人我却经常想起,来看望过我的人我也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去潮州庵埠某公司上班的时间才一个多月吧,为公司做过的事很少,只记得写过一份申请名牌产品的报告,创办了一份企业报,写了一些广告文案。当时在公司的办公室昏倒在地,给整个公司带来了不少麻烦。老板梁先生及许多公司领导送我上医院,几天后老板又亲自开车将我转至汕头中心医院。大家工作都很忙,我的病使大家忙上加忙。那时我还是汕头一家公司的企业报主编,该公司的陈经理一闻知此事,即告知老板,代表老板来看望我,还带来了2800元慰问金。潮州那家公司的老板要我安心治疗,他会拿钱来给我治病的。尽管那家公司当时效益不错,但在花了它约10000元之后,我不好意思再花它的钱了。我的父母先后拿来了8000多元,还有我的积蓄等,在我快把这些钱用尽之时,谢天谢地,病情也好转了,我提前出院,回家休养了半年,这半年靠在家编每月一期的《澳士兰报》过日子。在这场病中,先后到医院和我家里看望过我的人除了两家公司的同事、领导,还有李瑞林、李成烈、李文奇、李楚文、李裕彬、赵炀、陈君夫妇、林少忠、郑文雄、肖涛生、郭大平、蔡奕勤夫妇、C、林暹才、陈海潮等朋友,还有我的两位母姨等亲戚;给我送来慰问金的有李楚文的兄嫂各100元、林少忠50元、我的学生陈景雄200元、母姨200元、肖涛生400元、李文奇1000元;在医院辛苦陪护的是我的母亲、二哥、工友小林,还有你,克文;借给我钱的是赵炀。后来我病一好,即还清向赵炀所借的1500元,连李文奇的1000元慰问金也强行还他,因数目较大,如果是几百,我会收下的。 当时那场病好多亲友并不知道,有些后来知道了打电话过来慰问,陈致和老师还专门写来一封慰问信。除了偶尔打电话向我借钱便极少联系的陈君弟弟,当时可能是不知道,连个电话都没有。
我极少向人借钱。在1997年那场病中仅向赵炀借过。如果我真的需要向更多的朋友借钱,我把朋友的名单列出来,列上200名之后仍排不上那位文友的弟弟,且不说交情深浅,以经济状况论之,我也绝不会向他借钱呀!退一万步说,就算借过钱,我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还清。我向朋友赵炀借过两次钱,都在两个月内还清。
经过这场争吵,我不想再理会文友的弟弟了。我想道:如果我找钱去借他们,而看那情形,陈君的弟弟很可能再也不会醒来了,要等他们还我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会认定我是在还债。即使他醒过来,也只是还我清白,还钱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还不起。因为这场争吵,我似乎不会再为自己无力帮助他们而心存不安。仔细一想,这场争吵是不是成了我不愿帮他的借口?我是不是很虚伪?我不时追问自己。
克文,在上面的引文中,我把来看望过我的朋友都罗列了出来,是出自内心的一种感念。C便是我多年的朋友、现在的老板。
后来,陈君的弟弟被救活了,当时说是肝昏迷,可能是误诊,据看过他的朋友说,现在他活得生龙活虎的。这是好事情,值得高兴。可是,令人不快的是,时至今日,陈君兄弟从未对我做过一个解释,更不要说道歉了。我曾打电话给一位与陈君弟弟略有往来的朋友,请他叫陈君弟弟打个电话给我。可是,我一直没有接到陈君弟弟的电话。
回头再说黄老师对我的热心和关心。到汕头某报工作,黄老师以为是他出的力,我也含糊其辞,但在这封长信中,我要尽可能地还原真相。
上文提到的那位陈姓朋友带我去某报社见S总,即某报的第三任总编。
那位约我晚上去他家后来又不让我去了的总编,只编了一期报纸,就拍屁股走人,回原单位上班去了。鸟过留毛,人过留名,他却留下了声音。他在某报留下两句名言常常被大家提起:“你们要嫖娼尽管去,被警察抓到记得打我手机,我一手摆平。”“我要与这家报社共存亡!报社在我在,我在报社在!”他说话的声音很尖,在他离开后,某报同事喜欢模仿他的声音取乐。某报从创刊到我去上班时,一共出了四期报纸,每周一期。此前,某报从筹办到组建到成立,可能花了半年时间,从筹办到我进入这家报社,一共换了三位总编,换了两位投资商,换了一批工作人员,不知投进了多少钱。
黄老师通过陈姓朋友了解到报社要招一名副刊编辑,便用电话向S总推荐我。S总就叫我来见见面,也就是所谓面试吧。与S总见面后,简单地交谈几句,S总便说,现在要招的是副刊编辑,由副刊主编J老师面试就好,J老师同意就可以,我这里没问题。J老师手下已经有一位副刊编辑,就是纪小姐。纪小姐与我交谈了几句,据她后来说,我给她的印象不错,所以她愿意帮助我。S总让J老师面试我时说:“李乙隆是艺术馆黄馆长介绍来的。”大家对黄馆长是有一定的尊重的,但远没有到了他所介绍的人就一定要录用的程度。J老师对我带去的作品剪贴本并不感兴趣,当听说我在日报副刊发表过一些稿件时,说:“我对你的名字很陌生呀!”说话的语气似有些怀疑。他原是日报副刊部编辑,日报有几版副刊,我当时只在文学版上发表作品,J老师编的则是杂七杂八的周末版。当时他所编的周末版口碑不佳,我从来不看他所编的周末版,也从没向他投过稿。他本人对他所编的版面却是十分自得的,也难怪,他所听到的声音,总是团结在他周围、占住他的版面发表稿件的一批老作者的恭维。交谈了约十分钟,他说:“你先回去吧。我要和S总、郑总商量,如果要录用你,我们会通知你的。”
我和陈朋友走到楼梯口,却见纪小姐追了出来。她对我说:“你这样一回去,就不会招聘你了。J老师几天前就跟我说过,副刊部不要男的,男的不好领导,他已经选定了一位女作者。你直接去找郑总吧,趁他现在一个人在社长室。”
陈朋友带我去找郑总。
有人说,命运,就是你所遇到的人。
如果没遇到纪小姐,我到某报工作的可能性会很小很小。如果不到某报工作,我在1994年以后的人生轨迹会怎么样呢?现在我会怎么样呢?也许现在我是一个公办教师,也有可能在某个学校当校长或教导处主任,也可能因为在教育局工作的李瑞林等朋友的牵针引线,我会被教育局借用,再被调进教育局……我的人生境况,有可能比现在好,也可能比现在差,也有可能已经死去了。
我说如果不遇到纪小姐,不到汕头工作,可能已经死去了,并不是说我不到汕头工作,生活就难以为继,或者在潮阳工作、生活的地方后来出现了什么事故,或者危险因素比汕头多,而是我一直觉得,人有时走上不同的路,就可能有一条是死路,有一条是生路,就像坐上不同的车,有一辆出现车祸,有一辆一路平安。生命何等脆弱。人生,总是充满着偶然。死是必然的,活着,却是无数个偶然连接在一起。死是容易的,活着,却是不容易的。1987年我就在一篇文章中写到,生命从诞生之日起,甚至可以说从卵子受精之日起,他的死亡之神,就一直伴随着他,在不远处窥视着他。好端端在路上走着,也有可能被一辆失控的车撞上;自己开着摩托车,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稍不留神就可能死于非命。小时候在公路上学踩单车,摔在大桥头,桥下就是乱石,生与死,不足一步之遥。在一个一起放牛的伙伴的怂恿下,骑到牛背上,胆子小,很怕摔下来,过大桥时牛走在桥边,我看到桥下,觉得自己骑在牛背上好高,更加害怕,头一晕,就摔了下来,摔在桥栏里面,如果摔到桥栏外,就一命呜呼了。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尤其是淘气的男孩,每个人都经历过许多危险。我不算淘气,胆子也小,比如我不敢爬树,因之经历的危险不多。在城市,车来车往,安全系数并不比农村高。在城市的好处是,治病及时。在农村,尤其是我们那些偏僻、贫困的山村,以前不时有人病死、有小孩夭折,有的是因为治病不及时,有的是因为无钱治病。我现在兄弟姐妹共四人,本来有七人,就有三人夭折了。我小时候不时要流鼻血、流齿龈血,有时流了那么多, 1997年吐了那么多的血,进入病危状态,但我还是活了下来,活到现在,我还将顽强地继续活下去。想起这些我总要禁不住感慨,人活着,是一个奇迹。我们要感恩生命,珍惜生命,珍惜生命存在的奇迹。因为我有这些“离奇”的思想,因之听到人家说我如果不走那条路,现在就会怎么样了,比如说我如果1985年不要离开红场区公所去了曲江,现在一定当上什么官了,我总是这样回答的:“不一定的!如果我不去曲江,现在也可能死去了。”如果生命有定数,那我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命中注定的,我不管怎么走,都是走在我的宿命中,决定我走哪条路的,不是我的意志,而是冥冥之中的力量。如果生命纯属偶然,没有定数,那我也可能在一次偶然事故中丧生了,怎么能肯定我不走那条路就会怎么样呢!
如果生命有定数,纪小姐便是我宿命中的一个“贵人”,而我在纪小姐的指引下,接下来遇到的另一个人,便是一个掌握着我一段命运的人。他便是某报社的社长、兼报社副总编,实际上便是报社的投资者,也就是老板。我们都称他郑总。
郑总其貌不扬,是个在社会底层生活了较长时间的人,心地善良。他与我交谈了几句,也把我的稿件剪贴本翻看一会,他说看得出我的才华。我却认为他这个人就是看不上我的“才华”,我当时的诚恳也会让他感动而不忍拒绝的。他问我,S总和J老师与我见过了吗?他们是怎样说的?我说,见过了,他们叫我先回去,说他们决定不了,要和你商量。他说,那就不用商量了,你过来吧。我立即说,那我后天就来上班。他说,好!我和陈朋友怕节外生枝,离开社长室后就转到S总和J老师那儿,与他们辞别,并告知他们,郑总让我后天就来上班。S总显得很热情。J老师愣了一会,就恢复了常态,也很客气的。
记得我上班后不久,报社发工资,我没有,这是正常的。郑总问我,领工资了吗?我说,我的工资要到下一个月才能领到吧。郑总说“我先拿400元给你用吧”,就从口袋里掏出400元给我。我说不用。他把钱放在我的桌子上就走了。
在这家报社的一些经历和那段时间的人生片断,我写成多则笔记体短文,2003年4月和5月将其整理为《1995年或1996年工作手记四则》与《1995年或1996年生活手记四则》两辑。题目中用“或”字,是因为我当时的手稿没有注明写作时间,我记不清究竟是1995年还是1996年,或者是,部分是1995年,部分是1996年。文字很粗糙,却反映出自己当时真实的生存状况。现摘录于下面。
(十一)
我的顶头上司常常要乱插手我的具体工作,搞出些毛病。
漫画的题目和作者署名放在框内并不少见。他签印时,总想找个地方露一手,便叫排版工把题目和作者署名移至框外,理由是“为了规范”。改后也不校对。于是,题目后面括号中的“漫画”二字,变成“漫话”。
又有一次,他签印后又撇开我,直接去电脑照排部,把一条短稿的插图从上面移至下面。这一移动,竟在这条不足七百字的短稿中搞出了许多差错。原因是移动插图动作较大,加上照排工马虎,把已经校对好的文字搞乱,而我的顶头上司也不予校对。
在我看来,一般签印后,就尽可能不做不必要的改动。作为责任编辑兼记者,我所负责的版面一经签印,有时就得外出采访了。可副总编不时会在签印后,心血来潮地搞出一些毛病。这一招实在使我措手不及。
他是有几十年“办报”经验的“老报人”,报社干部员工对他都很尊重。他搞出毛病,背黑锅的总是我。他德高望重,我人微言轻。扣工资是小事,让人家以为我工作不认真,弄不好丢了饭碗,那可是天大的冤屈。
也许你会以为他故意跟我过不去,我并不这样想。我倒认为,可能是与他相比,我工作能力较强,他审版时总找不到需要改动的地方,于是不得不吹毛求疵。
——上面这一则题为《差错》。
明天,报社领导要接见几位本市作家,请他们对报纸提意见。我知道作家发稿的地方一般在副刊,因之会比较关注副刊,便感到在劫难逃了。
其实,如果顶头上司对我少一些干预,对副刊的一切批评我都乐意接受。
可是,顶头上司健忘而又缺乏主见,常常出尔反尔,弄得我无所适从。比如前天批评我没有做到的方面,恰是我本来所积极去做而他不同意的,昨天所批评的编辑方针,其实便是他前天所定。他对下属以“老报人”自居,注重自己的权威,对外人却十分谦逊,人家随随便便的一句话,他就当成金玉良言。
在这位顶头上司的干预下,一些杂七杂八不能放进其它各版的东西都往副刊上塞。喜欢体育的读者提议加上体育的内容,喜欢象棋的要求增设“每期一局”,少男少女要求炒明星绯闻,喜欢集邮的希望办成集邮版,喜欢炮制一些不入流的杂稿的作者则要求多用杂稿。还有人托关系连载百万字的长篇小说 。有位三流画家办了个画展,请我的顶头上司去看看,便为他开辟专栏,专门发表他的画作及画评。就这么每周一期的一版副刊,如一盘菜,喜欢酸的说要加点醋,喜欢咸的说要加点盐,还有辣、苦、甜、臭、香,什么意见都接受,结果搞得什么味道都不是,令人作呕。
明天,坐着说话腰不疼的作家们一定会把这个副刊贬得狗屎不如。如果副刊办得好,人家夸奖的一定是我的顶头上司;现在办得差,人家批评的,一定是我。我在劫难逃了。
——上面这一则题为《在劫难逃》。
昨晚社长找我谈话,希望我有主见,不要依赖性太大。细思其言,感叹良深。
社长曾想让我独当一面,要把我的顶头上司调去搞其它工作。我的顶头上司说:“副刊部离不开我,李乙隆需要我。”我不忍看他受贬,在社长面前肯定了他的话。
顶头上司是其它报社的退休人员,人称“老报人”,为人良善。我往往斗不过恶者,对善者更存谦让之心。这些德性注定我总是吃亏。
顶头上司不喜欢文学,却当文学副刊主编。我是副刊责任编辑。
也许是一种缘吧,社长对我印象不错,我是他直接招聘进来的。我到这家报社工作可能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社长就把我提为副刊主编了。那位“老报人”则被我“挤”到副总编的位置上,主抓第三版和第四版的编辑工作。第四版便是副刊,因之,他还是我的顶头上司。副刊在他当权时,从读者到同事,没有一人说好的。社长尊他是“老报人”,不好意思批评他,批评总是落在我身上。我在与顶头上司的磨擦中每前进一步,副刊便获得一分好评。我逐渐掌握了对副刊的控制权,副刊基本上能按我的意图办,取得了广泛好评,然而,顶头上司对我的工作仍时有干扰。我真诚地主动地与他搞好上下级关系,如果他不干扰我的编辑工作,在其它事务上我对他惟命是从。
当社长开始器重我时,我发现顶头上司对我十分疑忌,他也许担心我在社长那儿说他什么,有取而代之的野心。皇天可鉴,我一向光明磊落,从来不喜欢放暗箭。
社长对我的了解太浅了,他把我对顶头上司的善意看成是依赖性强。
——上面这一则题为《依赖》。
我一直以为我和总编的关系不错,他对我也很赏识。他不只一次地夸我工作认真,有才干。我编副刊,与他没有业务上的关系。副刊是副总编的“势力范围”。
总编常常说副总编手下的人能力强,什么事都是手下的人做得妥妥贴贴,而总编他自己忙得要死,什么事都要亲力亲为,送到他这个总编手上的大样总是错漏百出,真不知手下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我也觉得总编比我的顶头上司副总编忙多了,整天埋头改稿、改版,而他所负责的版面并不比副总编所负责的版面好,也许他手下的人真的都是饭桶吧。
调整人事时我划到总编手下,我觉得这很不错,决心干得更好,尽力减轻总编的工作量。
我送到总编手上的清样力求尽善尽美,想让他轻轻松松签上自己的尊姓大名就可付印。
谁知第一次他便很不满,大笔一挥把清样改得乱七八糟,还批评我没多打出一份大样先让他审阅,那口气好像我抢了他的权。
本来发稿时已让他审了稿,版面设计也让他审批了。
照排后打出两份大样,我与校对员各一份。我通读全版,从文字到版面的美化,一丝不苟。
我本意是想让他轻松些,他却以为我想架空他。
那么,我还是像他其他下属一样,把错漏百出的版面送到他手上,让他轻易找到实实在在需要改动的地方,而不是赌气似地乱改一气。这样他该满意了吧。不!他就会到处去说,他忙得要死,他的下属是多么无能,送到他手上的东西是如何错字连篇,病句迭出,好在他这个关把得严,也把得好辛苦。
我认真工作的好名声就这样毁了。
也许,这就是为人下属的尴尬。
——上面这一则题为《下属的尴尬》。
生活常给我一些意想不到的伤害,这些伤害使本来自我感觉欠佳的我更加缺乏自信,本来拘谨的我更加拘束和谨小慎微,遇事总往坏处想,甚至产生“恶性联想”,近乎强迫症,对人戒备心理很强。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的方面是会使我遇事冷静分析,细心观察,三思而行,不轻信,不盲目乐观,对别人不存依赖之心;坏的方面是失去了一些坦诚,有时难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过后又自责内疚。
文化局副局长找一位文联领导,请他推荐一个人才去某镇文化站工作,那位领导推荐了我,很快在全县业余作者群中传开。我便依照热心人士指引,到副局长家去了几次。我到副局长家去干什么,我知道按社会行情你会往哪儿猜测,我从不喜欢让别人因我而蒙受一点冤屈。我当时在学校代课,每月工资才三几百元,没什么钱可行贿,但有事求人空手上门总不合社交礼仪吧,我就用这三几百元作为活动经费,提在手上的不外是水果、茶叶之类的物件。后来副局长内举不避亲,让自己的侄子去了。我“偷鸡不成蚀把米”,声誉受损不少吧。我的“恶性联想”便是:大家会说,连那位德高望重的文联领导推荐都不成,这个人肯定有什么问题;那位文联领导也绝不会把我这次失败的原因说成是他推荐不力或面子不够;副局长更会把我往坏处说,以表示他用人唯亲实是用人唯德唯才,我乏德少才,不足以用。
我一直把某先生当成最好的朋友之一,在别人面前提起他总是好话多多。他对我也总是一副十分热情、十分关心的样子。当时我在某城代课,没地方住,虽说亲友有多余的房子,但我一向自尊自重,不愿去麻烦人家,想租屋却因工资太低租不起,在一位学生家里寄宿,有时感到有些不便。一个书店的老板让我到他店里去住,也可帮他看看店。后来,某先生来看我,我介绍他与书店的老板认识。接下来他经常来这个店看书闲谈,与老板混得很熟。他与老板混熟之后第一件事便是诋毁我,甚至问书店老板,怎能这样信任我,竟让我一个人住在店里?为老板看店的是老板的弟弟,有时他不在,就我一个人住在店里。某先生言下之意,是把我看成什么人了。我一直弄不清楚一见我就眉开眼笑的他何以对我怀有这样深的成见。如果出于误解,应该给我辩解的机会,可他从没在我面前表现出一点点对我的不满。就这件事,使我陷入了种种“恶性联想”中,差点怀疑起所有朋友而陷入自闭。
——上面这一则题为《“恶性联想”》。
由于种种原因,我所供职的报社有几次差点停办。以前听到要停办时,我害怕失业,紧张得要命。最近一次听到要停办,我却泰然自若。这并非我已找到了退路,而是找到了信心。
以前我十分缺乏自信。也许是缺乏自信加重了别人的怀疑与蔑视,也许是别人的势利增加了我的失败感,我心理状态很差。我总是夸大所面临的困难,遇事心理压力很大,求职时,在能够给自己一碗饭吃的人面前,十分卑怯。
失败的经历也确实一次一次蚕食着我的信心。初中毕业,考不上当时有铁饭碗而让许多农家子弟梦寐以求的中等师范学校;高中辍学,想去代课没有去成,尽管山区教师缺乏,但要去代课还得靠关系;区公所招聘合同干部,尽管预选考时我成绩优异,却因没有高中毕业文凭,未能参加正式考试;后来因父亲的关系被吸收为临时工,工资是与我同时进入镇政府的合同干部的三分之一;后来又因二叔的关系,被曲江县文化馆借用,编辑《曲江文艺》,转不了正被辞退;想重回镇政府当临时工,回不去了;当代课教师时,教师是很让人看不起的职业,代课教师就更低人一等,当时公办教师离职者众,要去代课并不难,但工资很低;因二哥介绍去深圳一个厂当了两个月所谓白领,受排挤,被辞退了;有人说要推荐我到潮阳县文化馆或峡山镇文化站,跑了不少路,花了一点钱,无一成功。这些经历,几乎使我的信心荡然无存,并在头脑中形成了这么一个观念,即使你是个人才,如果人家不用你,你狗屎不如!带着这个观念,求职时,我总像乞求施舍一样,总是忘记自己的能力和人品,忘记自己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任劳任怨的品德,把自己当成一无所长的人。人家录用我,便感恩戴德,好像自己是来吃闲饭的。其实,人家录用我,也许是人家的荣幸!
当然,有些人是十分势利的,当我处于失败状况时,他们便否定我,我向他们介绍我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时,他们不相信,甚至把我辛辛苦苦考来的大专文凭说成是假的或用钱买来的,把我发表在报刊上的文章说成是东抄西摘的。有些人虽承认我的能力,却诋毁我的人品,把我的失败归咎于人品上的缺陷。这势必增加我求职失败的因素,求职的地方没有熟人倒好些。于是,我的信心便一步一步地弃我而去。
在求职时,缺乏信心是很吃亏的。我在以往的求职中,一方面毫无信心,一方面又把所求的这个职看得过重,好像没有这个职我就会饿死一样。于是思想包袱便很重,放不开,应答也不从容。
现在,也许是突然降临的“灵感”,也许是得益于生活历练,也许是人生积累了一定的量变而产生了质变,我对自己有了信心。
朋友,如果你确实有一技之长,确实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不管失业多少次,不管求职失败多少次,你永远要对自己有信心。当然,自信不是自大,更不能自夸,而是不卑不亢,实事求是地“包装”自己、艺术地“推销”自己。
——上面这一则题为《信心是宝》。
同事H君极爱贪小便宜,人家放在办公桌上的纸笔、香烟、茶叶什么的,他常常悄悄把这些东西收为己有,还涉嫌一宗较大的盗窃案。
可他总喜欢说他有什么东西不见了,在单位里好像他失物最多。在我看来,真正丢失东西的,如果不值钱,是不屑于瞎嚷嚷的,只当是自己丢三拉四的,并不去怀疑是哪位同事偷了。可H君总是要怀疑这个怀疑那个的。在他眼里好像除了他自己,大家都是贼。
H君前天说他丢了一支很名贵的笔,昨天说他丢了一双新配的眼镜,今天说他放在抽屉里的一本辞典不见了,明天说他把外套放在椅子上,进厕所大便,外套中的几百元不翼而飞,后天还会说……
现在想来,可能是H君丢三拉四的,一些东西是真的不见了,但不一定是在单位里丢失的,可他总往同事身上疑,并把不值钱的夸张成值钱的,旧的说成新的。也可能是某同事深恶H君为人,恶作剧地把他的东西丢掉。更大的可能是,H君根本没丢什么物件,而是故意把水搞浊,他好混水摸鱼。他偷了人家东西,怕人家怀疑他,便故意隔三差五地说自己丢了什么,好像这么一说,自己成了受害者,便清白无辜了。只是这样一来,搞得一些心理素质差的,尤其是新来的同事极不自在的。
——上面这一则题为《同事H君》。
花了几千元,自费出了一本书,性价比还算可以,颇为满意。
出书之前,曾请教一些出过书的文朋诗友,有的很不耐烦,有的流露出不屑的神情,什么作品质量呀、审稿程序呀,一套一套的,好像只有他才有资格自费出书,我跟着出书会败坏他的声誉似的。
后来在《青年文学》上看到一套丛书的征稿启事,寄去了书稿。不久,收到了一份通知,说稿件已三审通过,同意出版,还说明了费用。
汇款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不是没有顾虑的。我查阅了这个人的一些资料。他是某刊编辑,也是诗人,他的资料便是他的诗歌作品和他所编的刊物。他一定是个办事认真的人,为了打消我的顾虑,又给我寄来了他以前所主编的丛书。于是我汇款过去了。
汇款后,也曾忐忑不安。打了几次电话,遇上他不在时,心里便直打鼓。
终于看到了书,对他充满感激。
急急忙忙地把他介绍给各位准备出书的文朋诗友,也向他介绍了这些人。目的是:让朋友们放心地汇款过去,安心等待,用不多的钱,出一本不错的书,避免走弯路,避免受骗,避免无谓的担忧;而他是以此营利的,我也乐意为他这位新朋友拉拉业务。
也许我的热心使一位同事怀疑,以为我想在他们身上赚钱。他的闲言冷语提醒了我,我冷静了下来:热心助人也要审时度势的,有时还是不要太热心为好,过分主动容易令人怀疑;何况汇款出书是隔山买牛,有几分碰运气,万一……
——上面这一则题为《出书前后》。
克文,我在2003年整理上面这些篇什时,在篇末写有如下附言:
以文学价值论之,也许上面这些手稿早该清理掉了,居然会留着它六七年,现在还要费神费时,将其录入电脑,当成作品发表于自己的网站上。究其原因,并非敝帚自珍,而是这些稿不是一般的“创作”,而是实实在在记录着自己一段人生的几个片断,反映出自己工作、生活、人际上的一些情况,也表现出自己性格的某些方面,像日记一样的真实。现在拿这些短文中的我来与现在的我对比,方知自己确是变了许多。但我深知,千变万变,有些本质性的东西,却是想变也变不了的,比如善良。
即使我现在对自己过去的一些做法、想法已不欣赏,毕竟我曾这样想过、做过,整理时都尽量不作改动,以保留自己过去的真面目。自己以前是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也想让自己给读者一个美好的形象,但我不喜欢说谎。
在上面这些篇什中,最需补充说明的是《同事H君》这一篇。当时我所所供职的某报社虽也有几位德才兼备的好同事,但就整体素质而言,确是乌合之众。既有抄袭剽窃,也有小偷小摸。前者几乎成风,被我发现的就有十多人次;后者我没亲眼所见,自己平素谨慎,也没丢失什么,可能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同事间常有三五成群窃窃私议,说这个的文章是抄袭的,说谁又丢失了什么东西。我在该文所说的“心理素质差的,尤其是新来的同事极不自在”,其实是在说我自己。当时我既是刚从乡下到城市来的,又是心理素质很差的,且经济状况可能是最差的。世俗的偏见是贫则贪。我在场时人家当然不会说我什么,但我不在场时,人家就一定不会怀疑我吗?我凭什么让人家一定了解我秉性清高、历史清白呢?郑总手机失窃时,我甚至紧张兮兮地打电话问一位当时关系较好的同事,有人怀疑我吗?也许我这一问,倒让这位后来与我关系变糟的同事怀疑。关于抄袭,好多人都在东抄西摘,我乡巴佬一个,表面看起来可能是报社中最不灵光的一个,我凭什么让人家相信我那些备受好评的稿件一定是我写的而不是抄来的呢?
其实也可能冤枉了H君。当时有一位与我一见如故的、我认为很有才华的同事,且称他为G君吧,也是被怀疑的对象。社长手机失窃,别人在我面前说可能是他偷的,我说这绝不可能,他这个人怎么会偷呢!后来发生的一件事让我觉得可能是我错了。这件事是在我写了《同事H君》之后发生的。同事M君是G君的死党,两人出双入对的。有一天M君的摩托车被盗,M君一口咬定是G君所为。我当时愕然极了!M君叫来了几个在社会上混的哥们,威胁G君,如果不把摩托车送回来,一定要砍掉他。G君脸色发青,叫我们几个跟他一起去找,他很快就在一个停车场上找到了。后来听M君说,G君借了他的摩托,偷配了钥匙。员工宿舍中的热水器被偷走,也有人怀疑是G君干的。
克文,今天将这些篇什录进这封信中,有些地方也需说明一下:
在《差错》中,“扣工资是小事”一句失实,因为我从未被扣过工资,当时也没有扣工资的制度。顶头上司就是J老师,他升为副总后,我称他为J总。
在《依赖》中,我说我被提为副刊主编,也有点吹牛,其实是副主编,但一直没有设主编,因之我名副实正。
在《下属的尴尬》中,总编就是S总,是位女士,我写为“他”,当时是为了隐化。“调整人事时我划到总编手下”一句不准确。我曾一度既在J副总手下,也在S总手下。我身兼第二、第三、第四版的部门负责人,而S总和J副总的分工则是,S总负责第一、二版,J副总负责第三、四版。看上面一些篇什,你可能会认为我对J副总和S总很不满,其实不是这样的,当时我对他们是很尊重的,现在想起他们,对他们还是尊重的。我那些篇什仅仅写他们的一点或一个侧面,让我对他们进行全面的客观的评价,我会说:他们是好人。
在《同事H君》中,“心理素质差的,尤其是新来的同事极不自在”这句说我自己的话,其实是事过境迁之后的轻描淡写。我那时一听到有人在议论又有谁抄袭、又有谁被偷了东西时,便会十分紧张,绝不仅是“极不自在”。为什么我会不做贼却心虚、总怕人家怀疑我呢?简单的说法是我心理素质差,进行一番心理分析,我认为,可能是我把自己的名誉、人品看得太重太重、甚于生命,再加上我的一点神经质,就产生了这样的症状。我当时甚至有这样的想法,如果我真的被人说成小偷和抄袭,我的名声就毁了,一个人坏了名声,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如果真的有人诬我小偷和抄袭,我可能会心血来潮从窗口跳下来,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现在想来,我的心理确实曾一度这么脆弱。我能活到现在,真的是一个奇迹。我现在依然把名誉、人品看得很重很重,但如果不幸被人怀疑或诬陷,我绝对不会做出以死来证明清白的蠢事。我甚至会坦然地接受别人的误解和怀疑。人家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为什么就不能怀疑我呢?当然,如果有人直感准确,而且相信直感,为我仗义执言,我会对他深怀感激。我永远会相信自己的一些直感,不管我曾看错过多少人。假如有一天你这样的人被人诬为盗窃犯,瑞林这样的文友被人疑为抄袭者,不管人家说出多少根据,我都会一口否定,并且会以自己的人格担保,假如人家相信我的人格的话。
关于自费出书,我记得是花了6000元。关于当时的经济状况,我在前面的内容中是这样交代的:在某报社工作时交上损友,每月1200元却不能存下一点钱,直到分期付款买房才开始节俭。后来想起1996年自费出书的事,才知道记忆又出错了。与损友相处的时间不长,可能是半年或几个月。在损友进入某报之前,我可能有些积蓄了,在损友离开某报之后,我又开始积蓄了,反正在买房之前,我的存折上一定有几千元存款。装修房子时,父母投进两万元,我也付出了一二千元。买房子分期付款每月是1530元,在家乡开杂货店生意不错的父母,负责每月1000元,我每月1200元工资,负责530元房款。我余下670元应付伙食、电话、交通、水电、物业管理等日常费用,还逐渐购置些家用物品。
写到这里,我清晰地想起“进宅”那天的事。那天,我在家乡与母亲、大哥的两个儿子共四人,一起到汕头来按乡下习俗举行“进宅仪式”。大嫂、二哥各送我200元贺礼,放在我身上,却在公共汽车上被偷了。母亲很心疼这几百元,不停地怪责我,我也心疼的,但只能劝慰母亲。我那时很穷,却在公共汽车上先后被偷去两次钱,真是雪上加霜。吃一堑,长一智,后来我乘公共车,总是十分小心财物,但前年带女儿去玩,因为上车时乘客太挤,我只顾抱着女儿挤上车,汕头我供职的那家公司的老板送给我的一个1500多元、才用了两个月的手机被窃。
“进宅”那天,十分能干的母亲用1500元,买来了一张床、一张饭桌、一架铁铺、几把塑料椅、一套炊具、还有棉被,当然是挑最便宜的买,还有些东西是从家乡拿来的。母亲还从家乡拿来一个旧录音机,播放着吉祥的潮剧《八仙贺寿》。在母亲的布摆下,再加上我们四个人,一所空房子一下子便变成一个充满生气的家。当时是1995年底还是1996年初呢?我也记不清了。反正是寒冷时节,第一晚还没有买来床铺、床垫,我们睡地板,我被冻醒了几次,居然也没有感冒。当时我已经与我的女友也就是现在的老婆同居了,但“进宅”那段时间,她却没有出现,我也记不起是什么原因了。可能是因为她那时还很排斥乡下人包括我的母亲吧,她不知如何与乡下人相处。当时那个旧录音机,是我唯一的家用电器。住进这所房子,尽管四壁萧然,但我心里仍被一种幸福感笼罩着:我终于有个家了!只要有个家,我什么也不怕了。即使暂时失业,也不致无处安身。有个家,只要一个月有几百元收入,就可以生存下去。我不用担心无路可走时回家乡去了。如果我无路可走时回到家乡,我的处境会十分艰难的,父亲的脸色会很难看、话语会很难听的,谁都会看不起我的。离开家乡外出打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没有退路的,我就像一个没有后方的战士。正因为这样,我非常害怕没有工作。
不久,家里又装了电话,当时装电话似乎费用不菲,可能是1000元左右吧,还要给安装工送红包,一人200元,两人共400元。据说,如果不送,线路会经常出故障。
(十二)
克文,我记不清订婚的具体时间了,可能是1995年某月某日吧,当时给女方家送的几千元聘金和一点金饰,都是我父母给的,我自己可能并没有在订婚这一环节上花什么钱。我居然连结婚的具体日子也忘记了,当然查一下结婚证就知道,但此时人在深圳,结婚证放在汕头。可能是1996年8月某天正式结婚,也没有举办什么仪式,简单得很。老婆挺着大肚子,我去她家接她,打的士过来。可能是由于当时结婚结得那样寒酸,老婆一家人很不满意,老婆像私奔一样,只带着自己平时穿的一箱衣服和肚子里已经七个月的胎儿,就过来了。我和老婆抬着箱子上楼时,箱子的带子断了。这可不是个好兆头,但我当时并不往心里去,只是后来想与老婆离婚时,就想起这个细节。母亲给我送来了李瑞林等在家乡教书的那一帮朋友的贺礼,合共是1500元吧。那一两年某报社先后有几位员工结婚,我曾听员工在背后对送贺礼表示不满,却又不得不送。我说过,我结婚就不请同事、朋友吃喜糖了。因为不请同事、朋友吃喜糖,同事、朋友就不用送礼了。但后来我食言了。我食言绝不是因为我贪贺礼,而是因为有朋友同事批评我,说我结婚不请人,别人结婚也不请我,彼此关系就变得怪怪的了。我想想也是,就让父母订做了一些喜糖送人。当时我的喜糖是乡下师傅用传统工艺做的,在城市里显得很有特色,也很好吃,不少同事给予好评。当时除了普通员工按照以前送别人的标准给我送贺礼外,郑总、S总、J副总、副社长蔡总、财务部主任陈主任、纪小姐等人,给我送来的贺礼都比以往丰厚,平均约为200元。送得最多的是我现在的这位老板C,他让人送来600元。那位替C送贺礼来的,也是我的朋友,一表人才的,当时为C打工,很得我的赏识。后来他不为C打工了,我向C打听他的情况,C不愿意提起他。
办结婚证之后,按照老婆的要求去拍结婚照,花掉了1200元,恰是我当时一个月的工资。那时我写稿较勤奋,投稿也积极,发表了一些小文章,平均每月稿费收入有300元左右。
可能是“进宅”几个月后,我妹妹给我送来3000元,我加上400元,买了一个电视机,至今仍在使用。就是在这样的收支情况下,我积蓄了6000元,自费出版了第一本散文集《梅雨时节的美丽》。1996年11月女儿出生时,我的存折上有几千元。由此可见,我那时是节俭的。有一路公交车经过我所住的小区门口和某报社楼下,我上下班十分方便。可我为了节约一程5角钱的车票费,曾一度踩单车上下班。我可能已经说过,我买的房子是当时汕头最便宜的房产,就这个城市而言,是边远地域,从我家到繁华地段的某报社,约10公里。那时乘公交车一般是5角钱,现在升到1元、2元了。
说到“进宅”之后的幸福感,我便想起那时候曾给李瑞林写过一封长信表达当时的那种心情。我给瑞林写信,是在装了电话之后,当时客厅上没有沙发,我坐在地板上或塑料椅上,环视着整个客厅,看着那个电话,惬意极了。在这个城市,如浮萍般不断漂泊的我,终于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固定的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凭着它们,天南地北的朋友都可以找到我。为了让朋友分享我的喜悦,了解我的状况,也为了抒发自己的心情吧,我给瑞林写信。但后来想起那封信,心中却掠过一丝尴尬,因为我那封信写到自己家徒四壁,写到自己窘迫的经济状况,我的本意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有了一个家,有了一个电话,我晚上一回到自己的家,仍然会很开心,但可能引起对方的误会,以为我希望通过瑞林召集朋友们给我送来某件家具或家用电器来做“进宅”贺礼。按我们乡下习俗,亲友“进宅”,也是很隆重、很需要朋友捧场庆贺的。皇天可鉴,当时我写那封信,绝无此心。
“进宅”之后一段时间,我家里是没有电视机的。母亲留下我大哥的小儿子辛贤给我做伴,她和辛贤的哥哥回乡下去了。那时候辛贤还小,不懂得看书,没有电视看会很无聊的。他一个人在家里,等着我下班,有时就到楼下等我。那时候我很穷,也没有买什么东西给他玩,给他吃。
我结婚那天,母亲也带辛贤来了,母亲本人可能当天就赶回家乡,又是把辛贤留下来凑个热闹。
结婚那天我就对妻子表示不满,因为陈主任、蔡副社长等几位好同事专程来我家相贺,妻子不知走到哪儿去了,却把新人房锁了,弄得我在同事面前好尴尬。她说锁掉房门是怕辛贤乱翻她的东西,被我骂我了一顿。我的侄子侄女们都是很懂事的,不会调皮捣蛋乱翻大人东西的。
克文,下面我想再给你讲讲我以前的一些人生小故事,通过它们,说明一些问题。
朋友要装修房子,某君热心为他找“质优价廉”的装修工。我对某君的热心充满好感。后来知道他赚了10%的回扣,便很蔑视他。
在某报社工作时,同事F女士为单位的春节活动采购礼品,票据上是一万多元,她净赚了五千多元。出于对我的信任,她如实以告。我当然不会告发她,但在心里鄙视她。
1986年在某县文化馆当临时工,每月工资才45元。有一次召开全县业余作者会议,馆长让我负责伙食事宜。结账时,饭馆开票虚开100元,老板拍着我的肩膀说:“这100元是你的。”我坚持让他按实重新开票。现在想来,当时也许是好心的馆长见我经济拮据,“委以重任”,想让我赚点活钱吧。
在社会的大染缸浸了这么多年,时至今日,我依然“不开窍”。我曾把客户给我的800元红包当成广告费为其刊登广告。
并非我不需要钱,1986年的45元只可购买一身低档衣服,现在的一千多元工资也常常让我捉襟见肘。但我总觉得做一个人,什么钱该拿,什么钱不该拿,总得有自己的准则。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自己的准则,那也无所谓“准则”了。
我曾帮助朋友C办了一件很棘手的事。C连普通会员都不是,却想当选某团体的“年度十佳”。他托我办这件事时,“十佳”人选已初定。他说事若办成愿花掉一万几千元。我这个人在事成之前从不作百分之百的保证,只答应尽力而为。他也许见我说得不够肯定,对我不抱希望了。我为他整理几千字的先进材料,拿表给他填,他竟弄丢了,耽误了一些时间。我帮助他突击入会后,他又去托另一位“很有本事”的人帮他入选“十佳”,被人家回绝了。可笑的是,人家回绝他时,这件事已在我手中完成了。如果那位“很有本事”的人不一口回绝,也许他压根儿也不相信这件事是我一手办成的。他问我要用多少钱酬谢人情,我说2000元。他说2000元太少,拿给我4000元。帮我办成这件事的朋友十分清廉,坚决不收。我也一文不少地把钱还给C。
作为对我的酬谢,C说要赞助我出诗集。出诗集是我当时梦想,作为朋友间的互相帮助,我当然接受了。但我深知生意人一时头脑发热,把钱拿出来,你收下就是你的了,让他冷静下来,时过境迁,也许他便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过后,我又为C办了几件小事,比如为他修改了不少企业文件,C便又提起为我出书的事。本来我希望能联系个出版社正式出版,但估计C顶多是资助几千元吧,便去宣传部办了一本准印证,省去“书号费”。
作为对他要资助我出书的回报,见他喜欢书画,我便向一些关系不错的书画家拿些书画送他。尽管他常指着挂在墙上的书画告诉我这一幅多少钱,那一幅多少钱,但我送他书画却从没拿他一分钱。书画家一般不会自己上门推销作品,大多由经纪人或书画商代劳。本来我也可从中渔利,但我不想做业余经纪人,也当不成书画商。我上书画家的门时,买点礼物也是自己掏钱,还欠下书画家的人情,弄不好还会让书画家产生误解。
C要印刷一本企业宣传资料寄给六万个客户,已同他邻近的一位朋友办的印刷厂讲定了印刷费用,后发现费用太贵,便要我在汕头帮他找一家便宜一些的印刷厂。我为此跑了好几家印刷厂。有的印刷厂要以营业额的百分之十回扣给我,我不为所动,选了印刷质量好而报价最低的印刷厂来承印。巧的是,这家印刷厂的老板是我另一位朋友的亲戚,一来二去也似乎成了我的朋友。为他们写印刷协议书时,C要我把诗集也写进去。
这家印刷厂的印刷费比C原先找的那一家少几万元,印刷质量也让C很满意。这家印刷厂曾许诺要给我2000元“喝茶”,我当时并没有拒绝,等到该业务全部完成后,封面过塑和运输费用在协议中没有提及,我便对印刷厂说我不要“喝茶”,让印刷厂在上述费用上让步,使双方愉快结账。
在这单业务中,我付出了不少时间、精力,可能还会让我所供职的报社以为我兼职赚外快。这本企业宣传资料都经我一字一字修改过、校对过。对印刷厂来说,他们把我当成C的代表,什么事总是找我,尤其是最棘手的事——催讨印刷费;对C而言,我又像是印刷厂的代表,总是向他催讨印刷费。付印方和承印方之间的跑腿,也大多是由我完成。为朋友们的生意做些牵针引线的事,“一面做墙两面光”,我是乐意的!
但是印刷厂对我却不那么朋友了。协议中已讲定诗集要四印张,印刷厂说按协议中所定印刷费,他们要亏本,我立即让步,改成三印张。印刷厂对我的书一拖再拖,约定了几次送书时间都没送来。后来送来1000本,印刷质量极差,油墨偏淡,上下左右的留白也不整齐,有些字歪斜了,有些字淡得难以辨认,而最令人生气的是,经我校对了好几遍的九十多页的文字,居然有几页错得面目全非。对方解释说是电脑病毒引起的。我又得全部重新校对一遍,让他们改版重印。本来这1000本废品我完全可以退还印刷厂,但我收下了,只让他们再印2000本出来,凑足协议中约定的印刷量3000本则可。我还答应为他们保密,不让负责印刷费的C知道。其实C资助我出书的款额是不变的,印刷厂之所为,蒙受损失的只是我,与C没有关系。
后来印刷厂只送来一千多本,因为降低了期望值,我对印刷质量满意了,四边留白不整齐也算了,数量也不计较。我甚至觉得,印刷厂承印我的诗集,由于改版而有可能亏本,尽管改版是他们的过失造成的,但我还是有点过意不去。
最后我还是一心一意地促成C和这个印刷厂长期合作。为了减少麻烦,我让他们以后直接联系,不必找我了。如果要赚回扣,一般就不会这样做的。
在上面这些事中,我是不是有点傻?傻就傻吧,只要朋友们了解我清廉就行。可是朋友们真的了解我么?也许印刷厂会认为我赚了C的钱,C会认为我赚了印刷厂的钱。
在这场“生意”中,我除了不赚钱外,与中间商差不多的。正如生意有风险一样,我也以我的信誉作资本,承担着风险。任何一方蒙受了损失,都会先找我。我也曾为此忐忑不安,辗转难眠。
上面这些内容,来自我2003年4月整理的一篇题为《我是不是有点傻》的文章。根据文章内容推测,这篇文章大致是1996年所写。文中的C,就是我现在的老板。我1995年采访C,为C写了一篇题为《甘苦备尝创业路》的报告文学,以整版篇幅在某报刊登,C花了10000元广告费,报社给记者的广告费提成有个好听的名字,叫稿费,一般是广告费的10%,某报社为了激励员工拉广告,给予20%的提成。我写那篇长达9000余字的稿,赚了2000元“稿费”。当时C还买了几万份报纸寄给客户。这单生意是我在某报做的第一单生意,后来又在两位朋友的帮助下,拉了一单16000元的广告,“稿费”分为三份,我和两位朋友各得一份。在某报我是以编版和写稿立足的,但因为后来报社的经济状况每况愈下,整个报社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拉广告创收上面来,版面和稿件不再受到重视。这两单生意,改善了我当时在某报社的境况。
2003年4月整理《我是不是有点傻》时还在后面附言:
……过去的我有点呆板、迂腐,老实可欺,现在我截然不是这样了。我本质上依然老实,但神态上却没有以前那种让人一看就觉得可欺的“老实相”。现在我绝不以软弱示人,绝不讨人家同情,不想让人家不忍伤害我,而是让人家不敢伤害我。
有人说我现在给人的感觉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凛然不可侵犯。但愿这不是恭维。
不管我对上文中的我的某些方面如何不喜欢,整理时都尽量不作改动,以保留自己过去的真面目。
上文中的我为了回报C资助我出书,向书画家拿书画送C。就我当时已经给予他的帮助,接受他几千元出书费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他如果要书画,我可以凭关系向书画家朋友拿给他,但要让书画家得到一点合理的报酬;我自己不赚什么,为他省去中间商这个环节,已让他少花些钱了。可我当时总是把自己看得很便宜,顺便也把我的书画家朋友降价处理了,几斤水果就换走他们的字画。印刷厂一方在我现在看来,是比较市侩的,他们当时不去想我为他们介绍了九万多元的业务,却口口声声说为我印诗集没钱可赚,一拖再拖,印刷质量也差,他们这样做完全是欺侮我当时太老实。2001年我因开书店生意不好手头拮据,便想起这个印刷厂和我的瓜葛,越想越气,便要他们把拖欠我的那些书及那1000本废品书的印刷费退还我。我一认真计较起来,他们倒也认理了。我得了一点钱,也出了一口气。但想到印刷厂副厂长、接我这单生意的那位先生,是我在某报社的好同事、好朋友、副社长蔡总的亲戚,看到他把钱送到我家里来,我心里还是有点过意不去,有点说不出来的感激。
现在我总希望自己清高而不清贫,我也要钱,不愧于谈钱,但我希望自己的每一分钱都拿得光明磊落。比如现在如果为朋友的企业编印资料,我依然不向印刷厂索要回扣,但我向朋友报价时,会大大方方地把属于我的编校费列进去,当然倘若我编校方面的工作量不大,或者朋友不是赚大钱的,我也会把自己的编校当成义务劳动。倘若我成了印刷厂的业务员,靠拉业务赚提成过日子,我向朋友拉印刷业务时会如实以告,坦然地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钱是肯定要赚的,但我会尽量让对方觉得物有所值。
对吃回扣的看法,我现在也有了一些改变:我自己不要回扣,但我不会再把吃回扣都看成是可耻的,对那些给我业务而要回扣的人,我也会与他们友好合作的。
吃回扣在社会上蔚然成风,难怪有些人对官场腐败也十分宽容:给老板打工吃回扣几乎被视为理所当然,给国家打工吃回扣就不行吗?前者露馅最多是被辞退,后者曝光却要受刑罚。如此看来,后者还值得同情呢!是官场的腐败引发社会的腐败,还是社会的腐败带来官场的腐败,抑或是两者相得益彰吧。
当我奋笔疾书抨击贪官污吏之时,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让你坐到贪官的位置上,你也会贪的;你不贪是因为你客观上没有条件可贪。按这种说法,似乎任何人主观上都是贪的。
我曾把清官视为偶像,曾一心向往仕途,曾努力想挤到“体制”之中。就像康有为所说的“你要改变一种体制,必须先挤进这种体制中去”一样,我想做个清官,首先必须是个官。现在想来,我这辈子是绝对不可能到“体制”中去了,现在也绝不会去争取了,不管是当贪官还是当清官,都是不可能的事了。但我在企业中身居要位,手握实权,客观上有条件可贪而不贪,难道到了“体制”中就会沦为贪官吗?
2003年11月,我在个人网站《诘问选答》一栏中,发了一篇《我也可能成为贪官》。把该文拿来与上面这些话作比较,既可以看出我思想上的一脉相承,也可以看出认识上的一些变化:
问:常常看到你在网上义愤填膺地抨击那些落马了的贪官,何必呢?如果让你当官,你敢说你一定不贪吗?
答:在网上看文总有点浮躁,你一定没有仔细看过我那些抨击落马贪官的文字。我与那些落马了的贪官并无仇恨,他们已经落马,处于劣势,此时再来批判他们,实在有点“势利”。然而,我拿他们说事,只是借之抨击让“极少数极少数”贪官层出不穷的制度“不够完善”。
如果让我当官,我会成为贪官吗?在对官场生态有所了解之后,对这个问题便不敢凭主观一口说不。也许有人会说,如果你自己当官也可能成为贪官,那么你骂贪官,不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吗?不!我骂贪官绝不是“酸葡萄心理”作怪。如果让我当官我也会成为贪官,那么我更要抨击产生贪官的机制。
在企业任职也可以考验一个人贪不贪。我2001年至今任某公司助理总经理兼企划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协助老板负责全面工作,要以权谋私是有条件的,比如对各经销商的扶持是可以权钱交易的;企划部负责广告策划,是花钱的行当,宣传品的印制、广告的投放,在某些人看来是可以索要回扣的,但我却是从来没有拿过一分钱回扣,吃过一顿请。当我与那些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说起我每年经办的项目多少钱却从没捞过一分钱,他们用十分怀疑的眼神看我,当时我恨不得向他们吹牛说捞了多少,用谎言来表现诚实。客观地说,以前我不要回扣,可能多少有点怕被人知道而丢了饭碗。但现在廉洁似乎已经融进了我的个性。我屡次想辞职,完全可以排除我不贪是因为怕丢了饭碗的可能。我还通过各种成文或不成文的制度,来约束包括自己在内掌权的人,在订立制度时我喜欢把掌权的人包括我自己都假想成总想贪污受贿的人,力求事事有人监控,滴水不漏,不会让任何一人一手遮天,也就是说,尽量不给任何人犯错误的条件。比如我要印刷一批物品,我会请一些同事多介绍一些印刷厂来谈,由讨价还价比我强的同事谈价,由我最后选定一家价钱最低的印刷厂,然后在印刷质量上把关。我觉得好多时候争权是为了夺利,专权是为了“专利”,当然有时也是为了巩固或提高自己的地位吧。我不争权,或许也有在企业中“官至极品”、且常有其它企业以较高待遇拉我使我动过辞职之念的缘故,因之我除了承担责任、尽力尽职外,从不争权专权,总是主动分权,发扬民主,从不对发表不同意见或制约着我的权力的同事心存芥蒂。当有些项目由我一手操办,缺乏监督机制时,我将其透明化,让同事们去探听,去议论,相当于用舆论监督来弥补制度的“不够完善”。顺便一提的是,我越不争权,权力好像更牢固,这当然源自老板的器重与几位主要同事的支持。有两位部门负责人到老板面前提议为我大幅度提薪并形成事实,这是让我深为感动的支持。
我也是爱钱的,也有过几次吃回扣的“疑似案例”。那是上世纪末,我偶尔为朋友公司编一本《电子商情》,并联系印刷,比朋友公司自己联系的印刷,质优价廉得多。印刷厂把我当兼职业务员,给我业务提成,我光明磊落地向朋友说了。本来,朋友是应该给我编校费的,知道我有了提成,就把编校费省了。也就是说,我从中赚的那点钱,既是业务提成,又是编校费,说它是回扣,实为吹牛。我曾这样想,如果谈价时并没有索贿,一心一意砍价,业务完成后质量也合乎要求,对方为感谢我在合作过程中给予的帮助,或者是为了以后继续合作,给我一点什么,我会收下的,因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合作过的一方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收到,我或者请同事吃饭,或者交给老板,让他当成奖金发给我。在官场上,这种收入更要上交,不然就是赃款。但我却是至今没有收到过这等好处的。我之所以要提到这一点,是因为我发现,收贿往往有索贿在前。
然而,像我这样的人,一旦混进官场,也可能是个贪官。比如:我也有上进心,也想官越做越大,起码要保住位置,也得向李铁成们行贿呀。就算我不求上进,倘若落进集体腐败的环境,我不腐败行吗?倘若同事们的日子一个个比我滋润,只有我守着一份工资过日子,我心里不会失衡吗?就算我定力好,人家也会看不起我呀。我不贪图物质享受,却是不愿被人看不起的。就算我安贫乐道,大家都在捞只有我不捞,这不是与潜规则过不去吗?这不会对人家产生妨碍吗?人家容得下我吗?也许你会说,跟腐败分子做斗争。怎么斗争?你级别比人家低,当面斗不过人家,举报吧。河北省唐山市原新区物价局副局长李瑞芳举报领导的经济问题,遭打击报复,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检察院的人对记者说:“李瑞芳的案子我们心里有数,但领导让整他,谁敢不做?至于举报,有人想保那些人,怎么举报也没有用!”把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拉下马的郭光允,被整了8年,九死一生。在这8年中,郭光允两次遭遇暗算。1995年11月被关进看守所,后被判劳教两年,1996年11月因中纪委出面调查而暂时被保外就医。2003年8月9日,中纪委公布程维高的腐败情况:程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反映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前后两任秘书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对程的处理至今公布的是: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待遇。这就是用挨整8年、差点丢了命的代价换回的“胜利”吗?郭光允说:“我当时压根儿也没想过要扳倒谁。我一个小人物怎么能扳倒省委书记?8年的人生代价也许太大了,但我要么同流合污,要么就是站在他们的对立面,我别无选择!”有个作家以某贪官作为原形写了一部反腐电视剧广为传播,直到贪官落马才道出真相,大家对作家不敢在贪官落马前举报都深为体谅。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敢与贪官斗吗?我体弱多病,经不住整的。如果不敢与贪官斗,就只有随波逐流了。《南方周末》报道过一个法官的妻子在丈夫犯事后对法院院长说,“怎么好好的一个人,到了你们这里就变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