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金融制度体系在提供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捷性、全面性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社会各方对地方性金融的市场定位问题高度关注,并对地方性金融在支持微小企业发展、服务新农村建设寄予了很多期待。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性金融来讲,尽管它们自身的市场定位都已基本明确,但由于地方性金融自身的固有缺陷,在准确按照其市场定位拓展业务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何助其扬长避短,实现改革目标,充分发挥其支微、支农作用,就显得十分紧迫、十分重要。
为什么这么说呢?一方面,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无论是对GDP的贡献,还是在提供就业机会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数量众多的微小企业的发展,是关系到地方经济能否持续发展、能否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能否更快地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大事。另一方面,要实现农民知识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的城乡统筹发展目标,无不需要金融的服务和支持。促进农业产业化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基础,产前、产后系统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的薄弱环节,加大产前支持、产后开发的金融支持力度,让金融等生产要素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必将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2005年以来,作为监管部门的银监会及时提出要建立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发展小企业贷款业务,通过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三农”信贷有效投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通过各类媒体的报道得知,尽管每年金融部门都增加了不少的信贷,增设了不少的机构,但目前无论是从经济社会转型的大局,还是从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小企业、新农村建设融资满足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分析其原因,既有现有各类金融机构支微、支农功能弱化的因素,也有作为支微、支农主体的地方性金融市场定位偏离的原因。
日前,在金融时报与中国银行业协会、全国地方金融论坛办公室等单位共同主办的全国地方金融第十三次论坛上,来自金融管理当局、地方金融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管理人员及专家学者紧紧围绕“关注微小,潜心三农”这一主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在笔者看来,破解微小企业及“三农”贷款难问题,是时代赋予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神圣使命,也是新时期地方性金融实现差异化发展的必然。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脱媒趋势的强化以及利率市场化趋势下银行间竞争的加剧,地方性金融没有办法与大银行、大集团去竞争大企业、大客户。而江苏、浙江等地的实践表明:微小企业及“三农”贷款既不是高成本、高风险,更不是微利、无利可图、甚至亏本买卖,而是给银行带来巨大效益的“金饽饽”。因此,地方性金融机构千万不要以微小、三农而不为,而是要创新思路,多想办法,走出一条与微小企业、新农村建设共生共长的“双羸”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