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管理的组织与控制——控制职能(五)


《探源“管理学”》之:管理的组织与控制——控制职能(五)

控制的基本过程

任何控制活动,都离不开下述三个步骤:

(一)确立标准。标准是控制的前提条件,是控制过程中计量、鉴定、对照的基础。控制的标准可能是原计划规定的标准,也可能对原计划标准或指标的细分化。标准是应该可考核的,可以是常数,也可以是变量,应根据具体的控制要求来定。标准主要有四种:时间标准、数量标准、质量标准;价值标准等。标准既不能过高,让人们高不可攀;又不能太低,不利于发挥人们的潜力,应该具有先进性、可行性。

(二)衡量成效。就是将工作实绩与控制标准进行比较,进而对工作成效做出客观评价。主管人员不能完全依赖事后得出的会计核算、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的数据进行控制,而只有当他们能够对于即将出现的偏差有所预见并及时采取措施,才能进行有效地控制。

(三)纠正偏差。即针对那些偏离标准的误差,进行及时有力的纠正。首先要分析原因,一般有三种原因,一是执行部门或工作人员的责任;二是外部条件发生变化;三是原来的计划可能不科学甚至有失误。第二,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第三,纠正偏差的效率要高。纠正偏差的活动,要经过发现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实施修正等几道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延迟,都会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甚至带来不良的后果。(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