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退市法将震慑创业板爆炒


 

净资产退市法将震慑创业板爆炒
 
□中国证券报 作者:董登新
 

  创业板即将于本月23日挂牌交易,在此之际,我们更有必要提醒投资者对创业板风险须有足够的认识,这包括新股申购风险、上市首日破发风险,以及两年后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尤其是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将会远高于主板,这种风险预期必将能有效抑制未来的垃圾股爆炒与市场操纵,同时,它也会时刻提醒投资者,切莫再用主板思维来看待创业板。

  笔者建议,到时机成熟时,主板应该学习创业板,引入“净资产退市规则”,以纯洁上市公司队伍。此外,在条件具备时,我们还应该尽早开通场外柜台市场(OTC),为主板和创业板的退市公司提供废品回收站、垃圾处理场,同时,也为部分非挂牌股权及其他证券提供转让机会。

  在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明确制定了较之主板更为严格的退市规则,其中,最有威慑力的便是“净资产退市规则”。这是主板从未使用过的新退市办法。中国主板自有退市制度以来,最易于量化的退市标准只有税后利润(每股收益),即“亏损退市规则”。根据“亏损退市规则”,主板公司必须连续两年亏损,才能戴上*ST的帽子;主板公司必须连续3年亏损,才能“暂停上市”;主板公司必须连续4年亏损,才能终止上市,但终止上市后,仍不能直接退市,它还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可以继续“存活”、倒手投机。

  这种退市制度存在重大的设计缺陷,尤其是为本该退市的公司留下了巨大的人为操纵空间。因为当年利润只是一个短期性的流量指标,它很容易通过年度报表“重组”暂时性“被”扭亏为盈。也就是说,原本亏损的年度,公司通过报表重组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扭亏为盈”,比方,每股收益为0.01元。这就是“亏损退市规则”留给本该退市公司的人为操纵空间。

  尤其糟糕的是,有的上市公司即便连续10多年亏损或微利,而且早已严重“资不抵债”,但它却仍然无法退市。因为一直以来,它都可以在每两年亏损后,就能做出一个每股收益几厘钱或是两分钱的盈利,然后,再理直气壮地连续亏损两年;接着下来,再微利、再亏损,如此“二一二”的循环往复,总也无法满足必须“连续4年亏损退市”的硬规则。其中唯一不会改变的是,净资产的负数会越积越大。由此可见,“连续4年亏损”的退市规则,很容易被上市公司忽悠、利用。与此同时,主板亏损退市规则程序复杂而漫长,致使退市制度效率低下、形同虚设。

  实际上,垃圾股不退市、难退市,还有另一个原因——作为最大债权人的银行,一般不会让垃圾股轻易退市。因为如果垃圾股退市,银行贷款必然变成不良贷款,银行债权就会瞬间化为乌有,因此银行会尽力阻止债务人退市,甚至联手地方政府相互妥协,并不惜代价向社会招募善于“空手盗”的“重组客”。只要重组存有一线希望,股东、银行和地方政府都会抱有一份侥幸心态,等待奇迹出现。这种“垃圾重组”模式,既不是强弱合并,更非强强联手,其结局大多是白白浪费社会资源。

  正是由于垃圾公司“永不退市”的观念深入人心,机构与庄家对垃圾股的投机炒作更加胆大妄为、肆无忌惮。而许多散户或股民,对于爆炒垃圾股也总是乐此不疲。长此以往,股市就会沦为赌场,正常的价格生成机制被扭曲,股价就会严重失真。

  因此,必须建立完善有效的退市机制,这不仅可以抑制垃圾股的非法操纵与过度炒作,进而恢复股市正常的价格信号,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可以纯洁上市公司队伍,并有利于充分发挥股市的优胜劣汰与资源配置功能。

  应该说,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创新,正是吸取了主板退市规则的教训,采用“净资产退市规则”不但可以弥补“亏损退市规则”的不足,而且还能与“亏损退市规则”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由于净资产是一个长期性存量指标,是公司历年来的长期积累,当净资产为负时,在短期内不易“被”报表重组变成正数,因此,净资产连续两年半为负必须退市的规则,具有极强的抗干扰能力,并能有效压缩人为操纵空间。由此可见,这种双管齐下的全新退市制度,显然较之主板监管将更为严格有效,并能较好地抑制垃圾股暴炒与市场操纵。(作者系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