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声明:鉴于本人解读形式需求,解读过程中存在一些即有媒体信息情况,容易引起读者或观客产生抄袭错觉而举报情况,自今日起,特对本人解读作如下说明:
本人解读形式一般采取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被解读新闻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个人认为与被解读新闻焦点紧密相关的内容,此部分内容来源多数为其它媒体即有信息,其中较少有人个见解,第三部分为个人观点部分,是本人根据即有实事,结合被解读新闻焦点所阐述的个人见解。自此声明,在感谢各位读者观客朋友的支持与指导下,请读者观客朋友注意本人解读形式,谢谢支持!特此说明,并希望广大撰手为这个信息平台发展而奋斗!为读者提供客观、真实、有价值的信息而努力!
原文引用:
1.日前,湖南浏阳县、陕西凤翔县相继发生招商引资企业造成的污染,进而引发群体性上访的事件。记者采访发现,两起事件有着共同的特点:地方政府在重商、扶商追求财政税收的同时,轻视了一些百姓的民本诉求,出现问题之后,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专家认为,一些地方重招商轻民本的做法是本末倒置,其他地方应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不能重蹈覆辙。
2.据凤翔县长青镇孙家南头村60岁村民杨树华等人介绍,2003年县里把东岭公司招来建厂时,就遭到了村民的极力反对,村民都知道生产锌的企业有污染。后来东岭公司不仅要建厂,还要征农民的青苗地建厂“当时也是8月份,地里的玉米都结了很大的棒,县政府还要砍我们的青苗,我们死活不同意。”杨树华说,可是为了征走我们的地,县里派来1000多人,有公务员,有教师,有医生,人手一把镰刀要砍青苗,没办法村民堵了铁路,可是堵铁路也无济于事,最终工厂还是在1000多亩青苗上建了起来。
要点解析:
1.本来对于陕西凤翔来说,企业招商引资,这是一件非常好的出发点,本来想双赢,结果现在我们看,发展到今天是两败俱伤。
2.我们看到,凤翔本来是要招商引资办企业,结果招来了一系列的伤害,我们首先看到的直接的伤害,是村民,特别是600多名孩子现在经过检测,现在已经是血铅超标。当然政府要善后,也要付出大量的成本和代价,而企业可能面临整顿停产等等,也意味着成本,看起来谁都受到了伤害,但最无辜的同时又是受伤害最严重的,却是那些村民和孩子。我的感觉就是,如果企业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不去认真地对待环境保护,不去认真地考虑村民的生命健康,招商的确可能招来伤害。
3.对百姓而言,他们最需要的是一个处处充满主动作为精神的政府机关,若非出于大无奈,谁也不想冒着“扰乱社会治安”的风险走上街头。对一个法治社会来说,出现这样一群处于法律边缘的“暴走”群众是相当可怕的。既然是迫于无奈,事态的发展就充满各种可能性。谁也无法预料,以后政府不作为,群众会被迫做出何等激烈的事情来“逼”政府作为。
“被作为”的根源是不作为。不作为并不单指毫不作为,更指在关系自身利益的事情上“大有作为”,而在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懒得作为、敷衍了事。不少群众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时得到的“正在调查”、“还在研究”之类的答复就是这种不作为的产物。
个人观点:
1.启示:
首先是责任主体和环境执法定位。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赋予环保部门的权力有限,且可操作性差,,各级环保部门都要按照因果关系、责任主体等要素,把环境执法程序理清楚,明确责任、准确定位、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础性工作加大工作力度。
其次是强化执法机制和执法制度建设。多年来,我国环境执法工作是按照“分级管理、谁许可、谁监督”和“查、处分开”的原则,但县以下环保部门执法机制和执法制度建设参差不齐。县级环保机关应尽快结合自己的编制和执法工作量的实际,从人才配备、资金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机制和制度建设。最后是环保行政机关建设。
2.建议:对于个别不作为的政府部门来说,此次浏阳的事件无疑为它们敲响了警钟。学会真正关心民生、主动作为,无疑是它们应该努力的方向;但具体如何努力,则是某些机关领导干部需要反复深思的问题。个人认为:
一要善于抓住机遇,突出重点,解决难题。
二要切实转变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监管;重检查,轻落实;重程序,轻服务”的问题。
三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加强环评档案管理,环评资质管理,提高环评质量,提高环评的基础性、技术性可操作性,加强“三同时”监督管理。
四要正确引导和利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监督有力,认真抓执法监督、抓服务。
五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敢于执法,敢于处理问题,深刻反思,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