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是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选出来的,实行的是聘任制。无论这选是“公”还是“私”,无论是任命制还是聘任制,其掌控权还在教育主管部门,显然没有突破教育的困囿。这改革力度再大,这理由再冠冕堂皇,归根结底还是由掌控公权力的少数人拍板决定,而不是把决定权交给了全县所有老百姓。而且,睢宁县还规定,“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校长工作绩效考核一次,4年任期届满综合考核一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校长工资的40%设为特别工资专用账户,考核不合格的不拨付。设立功勋校长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为何不把对校长的考核权和奖惩权交给基层教职工呢?教师是有弹劾权,但这种类似于国外弹劾总统的弹劾权鬼都知道在实践操作中难于上青天。
江苏睢宁中小学取消校长行政级别 推组阁制
评论
3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