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广州违法泄密?还是上海违法保密?


是广州违法泄密?还是上海违法保密?


柏文学


    同一个申请人,在同一天,向广州和上海两个城市分别递交部门预算公开申请,在8天后,两个城市都给出了答复,但结果却截然不同!一个申请被界定属于“国家秘密”而被拒绝,另一个申请则被接受,有关预算信息通过网上公开。这是推动广州市财政局开全国先河“解密”政府“账本”始作俑者李德涛的“奇遇”。(羊城晚报10月25日)


    广州和上海,在同一片蓝天下,共享同一轮太阳,遵守同一部宪法。却对同一位国家公民的同一个申请,发出截然相反的答复。对于所有的国家公民来看,要么广州违背了《国家保密法》,把属于国家机密的地方财政预算公开泄密;要么上海违背宪法,把不该对国家主人保密的信息借口《国家保密法》对国家主人保密。


    历史发展到今天,改革开放也已三十年,一代人又上来了。国家公民的自我觉醒和主人翁精神早已今非昔比,政府的财政预算必须要与时俱进。上海市财政局也需要像广州市财政局那样,面对国家主人开始关注其所缴纳税赋使用情况的知情要求,需要谦恭以礼,满足以求。体现公共仆人的姿态,把账本恭恭敬敬亮出来。


    常识会告诉我们,如果公司老板要求会计把账本亮出来,会计却说这是要保密的不能给老板看,那么老板将会对会计怎么样;同样如果主人要求仆人说明家庭近期的开支情况,仆人却说这是机密不能给主人看,那么主人将会对仆人怎么样。上海财政局是否还有公仆意识?是否还认为公民要求公开预算只是最低底线要求?


    退一万步来说,遵循“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思路,“财政预算”是不是“国家秘密”,不是上海财政局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上海财政局究竟是依照哪一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哪些条款,认为上海的财政预算属于“国家秘密”的?“花着纳税人的钱,却告诉纳税人是国家秘密,这是啥逻辑?”你们听到没?


《上海财政局称预算属国家秘密不能公开》
http://news.163.com/09/1024/15/5MDAVFQN000120G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