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在杭州举行前夕,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表示,要加强中美两国在清洁能源方面的合作”。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能源大国,中国与美国在新能源领域有广阔的合作前景,但合作必须以研发为重点。如果“中美清洁能源合作”是美国想通过“合作”让美国公司参与到中国清洁能源的市场中,进一步占领中国的核心经济领域。不知“中美清洁能源合作”是合作还是倾销?在防灾智能电网的发展、可再生能源、节能建筑、清洁能源技术这四个领域里我们国家也有世界上优秀的企业,他们的产品优良,他们的产能完全可以满足国内的需要,为何要引入美国的产品?要“合作”也必须是公平、公正的合作,如果美国一心只为本国利益着想,而不停地损害他国利益,这种“合作”不做也罢!
在防灾智能电网的发展、可再生能源、节能建筑、清洁能源技术这四个领域我们的产能去哪里寻找市场?如果一方面抑制本国的产能过剩,另一方面又将美国的产能“合作”到中国,催生更多的过剩产能,加重中国经济进结构的一步失衡,再这样下去,车要侧翻的,不知这对中国经济发展是好还是坏?对中国企业发展是好还是坏?我们不反对国际间的合作,但如果这种合作以损害本国利益为基础,这种合作值得做吗?
“中美清洁能源合作”是合作还是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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