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是一个行业吗?


 

什么是新媒体?

其实我想谁也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定义,因为它的发展速度太快,而且一直在不断地被创造。传媒业界、广告业界与互联网业界对新媒体的认定肯定也是不一样的。对传媒行业来说,凡是不同于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就是;对广告行业来说,凡是以前广告去不了而现在能去的,就是;而对于互联网来说,互联网本身就是,依托互联网诞生和成长的视频、网游等细分行业,也是。

 

第一次感受到对新媒体的追捧热潮是07年参加天津滨海举办的企业投资洽谈会的时候。会议实际上是PE大会,VC并不是主角;但VC却在论坛中流露出对“新媒体”这个概念的强烈兴趣。时间又过去了两年,我们能够注意到,并不是所有的新媒体都如沐春风。电子杂志出现较早,一直在生存与死亡的边缘挣扎;作为一个细分行业,它将“取代”平媒当作了自己的目标,却不知道自己恰为平媒所生所养。分众的大红大紫如一场久旱的甘霖,催生了雨后春笋般的类分众式户外媒体,它也是新媒体当中真正实现了上市和资本退出目标的一个细分行业;然而资本的急功近利与类分众模式的先天缺陷终究使其快速走向衰退,新浪对分众的并购及其失败可以算做转折点。而另一个资本宠儿——网络视频,刚刚度过自己的婴儿期开始成长便遭遇全球金融危机,它的将来充满太多未知。

这样看起来,与资源、金融、地产等等行业不同,新媒体并不容易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主体。那么新媒体究竟有没有共性?究竟什么在指引和支撑新媒体的成长?在我看来,新媒体的共性不是某一个共同的存在,而是面临同样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否需要站到传统媒体的对立面,与传统为敌?电子杂志和网络视频早期的失败历程从反面回答了这个问题。电子杂志站到了平媒的对立面,最后却被平媒的电子化趋势所收编;而网络视频一开始以共享模式(UGC)为核心步步侵蚀传统的影视领域,遭遇失败之后蜕变为与影视节目结成战略伙伴来寻求发展。

进一步深入探讨,问题其实可以演变成新媒体将自己置于何种角色的判断:是革命者还是创造者?如果是革命者,代表对传统媒体的背叛、至少是替代。其实无论电视还是互联网,都曾以革命者的姿态登过台亮过相;前者是扬言要革广播和报纸的命,后者则声称彻底淘汰电视机。似乎只要自身是新的,就有一种替代传统的冲动。然而用户和市场给出的答案是:传统与现代长期并存、取长补短。如果是创造者,则代表在没有人走过的地方走出一条路来,在全来的生机勃勃、生意盎然之外,再给人们提供新的更多的选择。

各种各样的新媒体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是否需要依赖于风险投资,成为一个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类分众的没落和网络视频的发展瓶颈证实:资本密集可以成为一个企业的第一推动,但却提供不了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与其掩耳盗铃般地沉浸在塔坦罗斯的幸福当中,“无忧无虑”地幸福下去,不如用自己的探索去了解行业的本质,把它们控制在你手里。如果沉浸在资本滋养下的天堂之乐,也许你的目标永远无法认清。

 

认清一个行业是义无反顾地投身这个行业的前提,作为兴致勃勃的进入者,将自己定义为一个新媒体,定义为一个原本不曾存在的媒体创造者,必须找准自己的立足点。求得上述两个问题的答案,新媒体才能被我们看作一个真正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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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瞬雨

肤浅的思想者,
困惑的观察家,
技术经济的自由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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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撰稿:《投资与合作》《中国计算机报》《通信产业报》等

体验城市(MirrorCity.net)技术总裁,美信(Merrinfo.com)合伙人、技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