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受贿无非是为了发展自己的经济


周明华
4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潼南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谭新生涉嫌受贿一案。庭审中,谭新生承认收受“礼金”、“奖金”的事实,但他辩称:“我没有受贿动机,所履行的是正常职务行为,是为了发展潼南经济,体现了发展才是硬道理。”“做事的不如捣乱的!”谭新生在最后称,自己在县里工作了几十年,难免得罪过一些人,他还收到过“恐吓信”等。(11月6日《东方今报》)
 

谭新生这样说也非毫不道理,在当前市场经济法制软硬措施不健全、环境不优化的语境下,一些人来潼南投资经商,就得想法设法主动去抱主管领导这条“粗腿”,以期寻求官场和政策保护。如果“县官”都是“四季豆下锅不进一丝油盐”,对商人送至的“礼金”均拒之于门外,甚至反挨领导一顿训斥,那么这些吃了闭门羹的商人似乎就难有安全感,就不再会信任你这名“县官”,甚至还是出现老板撤资走人的半拉子“招商工程”。
 

记得前些年,某地一上级机关在表彰一个先进典型时,真情表达了一个让人玩味的细节——“为取得来本地投资办企业的开发商的信任,本来滴酒不沾的他,硬是在县招商引资招待会上一口气喝掉半斤多白酒,最终谈成了该合作项目,然而该领导在签订合同的当晚便醉倒了。”我们不妨设想,如果主管全县经济的谭新生不在官场翻船,他受贿商人“礼金”的过程完全可以被人看作是正常的职务行为,甚至可以美其名曰是“为了发展潼南经济”。
   

然而,谭新生将这种官场“潜规则”拿到公堂上公开陈述,就显得有些高调了。虽然当今官场这么干的人不少,但这种事毕竟还是“见光丑”。可以悄悄地在底下这么干,却不宜拿到公众视线之下来诠释其理论依据。因为照谭新生的逻辑推演下去,抢银行者可以说自己是为了降低通货膨胀;贩毒人可以称是为了拉动内需;公费包养二奶者可以说自己是出于体察民情、生理所需的目的;甚至贩卖军火者,也能说自己是增强更多公民的防暴自卫能力……显然,这种逻辑很荒唐很滑稽。
 

所以,谭新生大量受贿不是为了发展潼南经济,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私人经济搞得红红火火罢了。谭新生能轻松逾过自己“大胆受贿”的思想关口,反映出的是当今反腐防腐工作缺失预警机制。假如每一名公权者的权力都得到公众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地约束和监督;假如谭新生首次受贿,监督眼能及时发现其丑,旋即揪住他受贿的手,及早对其进行曝光和训诫,那么,谭新生今天就不会走上受审公堂。当前,我们需要将反腐触角充分前移,把腐败因子及早掐灭于萌芽状态,这样能节约反腐成本,并大量挽救一些处在“亚腐败”边际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