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现场评审9步法


  高恒/文

    本(11)月下旬,广东省和重庆市的政府质量奖将相继进入现场评审阶段。现提供现场评审的一般流程,供受评审企业参考。

  进入组织现场评审的时间为3~5天。评审组长会编制详细的现场评审计划(一般会细化到小时),提交现场评审计划,经秘书处组织核实,并商申奖组织确认盖章确认后实行。

  1、召开预备会

  现场评审专家组的预备会议由评审组长组织、主持。一般会在进入现场前一天安排。

  1.1明确分工。组长召集评审组全体成员召开现场评审预备会议,根据评定标准,明确评审工作分工。

  1.2明确现场评审日程安排。原则上,以组长制定、经秘书处审批和企业同意的 《政府质量奖现场评审计划》为准,特殊变动或调整应得到秘书处和组织的同意。

  1.3确定现场评审重点核查项目。现场评审是在材料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组织现场重点核查,为提高工作效率,初步确定现场核查重点,并作好相应的准备。

  1.4明确有关的评审纪律和要求。

  2、召开现场评审首次会议

  2.1进入受评企业,首先召开首次会议。评审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

  2.2要求受评企业高层领导必须出席,评审组全体成员、秘书处成员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签名。

  2.3首次会议的议程一般安排在30分钟之内,首次会议的议程和内容一般应包括:

  a) 宣读《政府质量奖评审员行为规范声明》;

  b) 评审组长介绍评审的目的、步骤、方法;介绍评审组成员,明确其职责;

  c) 确认评审计划;

  d) 确认评审组需要的组织协助资源、设施和合作;

  e) 对受评企业保守有关机密信息的承诺;

  f) 邀请受评企业领导介绍有关人员和迎接评审工作的情况;

  g) 将“评审组工作表现满意度调查意见反馈表”交受评企业。

  3、现场参观考察

  3.1首次会议结束后,参观受评企业的工作现场,对象包括:主要设备、设施、产品和场所(包括产品展示场所、核心生产场所等)或评审组指定部分。

  3.2受评企业应予积极配合,安排指定人员(向导)引导评审组完成对组织现场的参观访问。

  3.3现场参观属评审过程,评审员可就关注的过程和问题向组织陪同人员进行初步询问并作下审查记录。

  4、分工实施评审

  4.1原则上按评审计划分组(工)进行,按评审标准中的类目、条目,结合材料评审提出的和组织自评提及的优势/强项和反映的改进机会,逐条逐款的进行查证评审。

  4.2在评审工作中,评审员会结合标准规定、材料评审和组织自评,对现场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审查,验证其真实性、系统性和成熟度,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4.3根据各个条目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的现场评审情况,与材料评审的条目得分进行比较,以确定加分或减分,最终确定组织各条目、类目的得分。

  4.4评审过程中,尽管进行了分工,但各评审员会及时沟通、协调,相互补充,相互提示,保证评审工作规范、有序的顺利进行,在评审组织最后撰写结论报告前,会对各条目的评分进行小组全体成员综合评议,并对有争议的结果进行民主表决,确定最后结果。

  5、召开座谈会

  5.1在已收集了受评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的现场核查资料,全面的掌握了情况后,评审组会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进一步核实和论证,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总,做好召开座谈会的准备。

  5.2评审组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包括评审组所有成员、受评企业的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骨干人员。

  5.3评审组结合《卓越绩效评价标准》的内容和有关概念、评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引导式的提出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交流。

  5.4评审组成员和所有参会人员处于平等的地位进行交流,相互沟通,达到确认事实的目的。

  6、现场补充调查

  6.1通过召开座谈会,各评审员分析重点评审内容和分工负责的内容是否有遗漏。

  6.2需要进一步寻找客观证据的,评审员要进行补充评审调查,以保证评审结论的客观、真实和正确。

  7、形成现场评审结论

  7.1评审组完成补充调查后,根据评审标准形成评审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

  7.2在评审组长主持下,评审组对标准中的各个条目在组织的运行绩效进行协议讨论,对评审结论达成一致。

  7.3在评审组长主持下,评审组对被评审组织卓越绩效模式的运行情况要做出一个恰当的整体评价,以确定现场评审结论。就评审中发现的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做出详细的记录。

  8、准备评审结论和报告

  8.1在末次会议前,评审组长组织评审组讨论,并完成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和标准中各项条款的最后评分。

  8.2评审组长主持起草现场评审综合报告和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评审综合报告内容包括组织运行卓越绩效模式的主要优势/强项、重点改进机会以及是否推荐为省政府质量奖候选组织及理由等评审结论;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包括各类目、条目和总分的得分,最后结论分为“推荐为省政府质量奖候选组织”和“不推荐为省政府质量奖候选组织”两种。

  8.3评审总分为1000分,评审组根据评审达成的一致意见评分,作为评审结果得分。

  8.4现场评审合议评分表须经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9、举行末次会议

  9.1末次会议应由评审组长主持。

  9.2末次会议由参加首次会议的全体人员的参加,其中受评企业主要领导人应出席,出席人员应签名。

  9.3评审组长宣布现场评审结论和以交流的方式提出现场评审的主要发现,内容一般为组织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主要优势/强项和改进机会。

  9.4评审组听取组织对评审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做好记录。

  9.5评审组汇报完毕后,征询企业意见。企业如对评审结论存在重大异议的,可现场提供补充证实性材料,评审组经过合议后认为有效并采纳的,可调整评审结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评分进行修正。

  9.6评审组长宣布末次会议结束即代表现场评审工作的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