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何时不再“和稀泥”


年度考核何时不再“和稀泥”

---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加强年度考核工作的调研
胡能灿

    又近年终,一年一度的年度考核又将开始。年度考核是对工作人员管理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工作人员的培训、奖惩、升降、工资晋级等都以年度考核为依据,正确的考核结果,不仅能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且对转变机关作风、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目前的年度考核工作仍还存在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甚至在个别地方和部门考核已逐渐流于形式,存在一些“和稀泥”的现象。


    年度考核中的“和稀泥”现象


    一是表面热闹面不广,考核对象“一锅煮’’。在实际操作中,某些地方的考核工作不分行政机关干部、执法部门干部和事业单位干部,不分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不分管理干部和技术干部,不分上挂干部和下派干部,都是一个标准、一个要求、一种模式、一种方法,一起考核,不因人而异、因岗而变。这样考核起来表面上热热闹闹,事实上将导致考核不准、考核失真、考核出错。


    二是考核标准难把握,考核内容“一般粗”。工作人员的岗位和岗位之间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工作量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差别较大,而目前的考核工作中,各个岗位的考核标准过于笼统、单一。考核干部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但由于没有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太原则、太笼统、太抽象,不能准确了解和掌握每个干部的具体情况,对如何评定考核的等次,没有明确的尺度,针对性、可比性和操作性不强,难分上下和优劣。这样容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是考核人员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凭印象主观臆断,得出的结论模糊,缺少层次感和说服力;二种是对考核容易持消极态度,不负责任做出评价,影响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三种是容易导致从个人感情出发,做出不切实际的评价,使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大打折扣。


    三是考核过程不严肃,考核程序“一点乱”。按照规定,年度考核的程序主要包括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考核等次确定、考核结果反馈等五个环节。但在考核工作中,一些单位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每到考核的时候总是以年底“工作忙’’等各种借口应付和搪塞,或是借某个会议结束时,把考核表发给大家集中填,或是碰一个人填一个,然后盖个单位公章了事。既不召开专门的考评会议,又不成立考评小组,更谈不上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组织评价,整个过程全由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一手包办,很不规范,极不严肃。


    四是考核存在误区,考核方法“一味简”。当前在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中存在四种误区:一是“月晕效应’’。在考核中,如被考核人某一方面很突出,即使其它方面很差,也会认为有特色而列入“优秀”;如果被考核人某个方面不佳或某项工作有过失误,或在某件事上发生过偶然的一般性事故,即使其它方面非常不错,也会认为是差的。二是“趋中效应”。不少同志在考核的民主评议中,容易存在一种最好的难找、最差的难说的心理,往往将所有被评议对象定得相差无几,以至无法拉开档次,因而常常出现评议结果集中在良好或一般上,优秀的少,较差的更少。三是迁就照顾。不管是否保持、有无新的发展,优岗一评三年,待晋升一级工资后轮换他人,以此循环。形成新的干好干差一个样,挫伤了多数同志的积极性。四是领导尤其是“一把手”优岗所占比例过大,甚至集中在少数几个单位,年年是老面孔,连续多年居“优”不下。同时,一些地方和单位不重视考核方法的选择和把握,只重年终考核,轻视日常考核,在考核中将简便易行、防止繁琐作为理由,不注重平时考核这一经常性的工作,导致年终考核缺乏依据,只好凭印象、想当然确定等次,使考核者对干部情况的掌握以及最终的评价比较肤浅,缺乏深度。有的不看工作好坏和任务轻重,一律简单的按部门按人数四舍五入分配优秀名额;有的重定性考核,轻定量考核,甚至从不进行定量考核,这样,导致考核中产生不公平、不准确的现象。


    五是轮流坐庄分果果,考核结果“一片和”。由于考核等次与职务升降、工资高低挂钩,有“连续三年评为优岗可以提前两年晋级”的奖励措施,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因此人人关注。有的单位怕伤和气,评优采取论资排辈、轮流坐庄的办法,当年轮到了谁就是谁。有的单位和领导在考核中,畏首畏尾,怕这怕那,既要考虑张三的情绪,又想顾及李四的实际,还要扯上自己的利益,最后,导致领导干部闲情逸致等优秀、机关干部轮流坐庄评优秀、连续两年优岗人员软缠硬磨凑优秀的结果。而对评选“不称职”避而不谈,迁就照顾,能不评就不评。对已明显构成“不称职”的干部,仍然欺上瞒下、百般掩饰,尽最大努力帮其“称职”。由于在考核评比中人人争当“老好人”,导致三种不正常现象发生:一种情况是,个人有要求,人缘好的往往评优,而那些只知埋头工作,不计个人得失的人却无缘优秀;另一种情况是,在确定不称职人员时,除受到处分的或已造成严重影响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外,对那些工作表现差的往往碍于情面,姑息迁就;还有一种情况是,好事做彻底,对连续两年评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年不管其表现如何,一律评为优秀等次,便于工资提前晋级。更有甚者,有的单位领导怕负责任,竞然在考核评优时采取抓阄办法,谁优谁称职谁不称职,不看工作表现,全看运气。而在人际关系复杂的单位,只要某人已经连续两年评为优岗,不管其工作如何出色,也难以在第三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岗。这样的考核,难以考核出效果、难以评出干劲,更谈不上使真正于事业的人才脱颖而出。最后,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一张“和”牌打出,你好我好大家好,所有奖金全拿,各种福利共享,年度考核奖优罚懒的目的无法达到,激励和导向作用也将荡然无存。


    年度考核中出现“和稀泥”现象的原因


    年度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种种“和稀泥”现象,并非无源之水,逐一分析,不外乎如下几个原因:


    (一)年度考核工作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考核之所以出现“和稀泥”现象,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考核工作中作用未得到应有的发挥。这些年来,考核结果在人们普遍关注的工资调整方面执行得好。但考核结果的使用在干部的提拔重用、处分、惩戒等方面还有些差距。该降职的没有及时降职,该给行政处分的没有给予处分,在提名干部提拔重用时,有时缺乏考虑考核结果这一内容。可以说在实际操作中,年度考核结果除工资晋级上有所影响外,在其他方面并没有发挥什么作用。久而久之考核等次成了大家心目中可有可无的东西,只要不犯错误,不称职等次就难以轮到自己头上,至于被评为优秀还是称职等次无所谓。于是,出现轮流坐庄、抓阄现象,便不足为奇了。


    (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难以体现。在年度考核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在德、能、勤、绩、廉考核标准上的规定较笼统,往往是千人万人一个样,没有相应标尺来衡量,缺乏可比性。在考核方法上,实行投票或“一票否决制”,冲淡了绩的考核,使一些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由于受到种种客观原因的影响,而未能在考核中获得好的考核等次。


    (三)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年度考核工作中流于形式。部分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怕提出考核等次得罪人,而把认定权完全交给群众,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更是如此。优岗的评定大多采用民主投票形式。得票的多少确定等次,管事的领导没有能管到人,使考核变成了考关系。有人讥讽说,考核考核,越考越“黑”。以“票”论英雄,奖励了四平八稳的“太平官”,挫伤了坚持原则、敢作敢为、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在年度考核上“搭车”的多,影响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一些单位把年度考核作为一个大麻袋,把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违规、违法处理的,超计划生育的等,都简单地放在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之中;有些单位甚至把普法、培训、单项业务指标的完成,都与考核等次挂钩,使考核中为数不多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都由上述原因所决定。群众称这种考核捡的是“死鱼子”,溜走的是“活泥鳅”。有违法、违纪的人垫底,使个别不思进取混日子过的人稳坐钓鱼台,年年被评为称职。


    如何防止年度考核中的“和稀泥”现象


    针对以上考核中的种种“和稀泥”现象,笔者认为,应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把考核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1、要把讲究实绩作为年度考核的原则。考核的价值在于通过对考核等次特别是对优秀等次的评定,达到评出差距、评出干劲、评出正气的效果。因此,以实绩为主应当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原则。这不仅能克服“凭关系”评先进、“轮流坐庄”评优秀等消极做法,而且可以促进年度考核工作在科学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2、要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年度考核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这就要求强化定量考核。定量考核是年度考核的“瓶颈”。问卷调查中,许多人认为各种工作岗位千差万别;难以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对考核指标的量化感到棘手。一是对工作性质任务相似相近的单位采用横向对比法。二是对有明确年度目标且目标可以量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目标检查法。三是对一般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单位的人员采用职位衡量法。


    3、要强化硬性指标,实行全方位考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可以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努力寻找一个平衡点。不管定性考核还是定量考核,考核指标要尽可能地量化,制定出一个明确的硬性标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核定人选。这样操作,人为因素相对减少,被考核为优秀的就有说服力,被评为不称职的也无话可说,便于考核工作的开展。


     4、要因地因岗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考核办法。考核工作主管部门在分配优秀名额时,除了要严格按单位工作实绩确定合理的分配比例外,还要将名额尽量具体到单位。对人数比较少的单位,不能为照顾关系而突破评定比例;可采取将职能相近工作联系多的几个单位合并分配名额的办法进行。同时,对机关每个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情况、年终考核评比中每一个程序的情况与结果,以及因考核而影响到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职务升降、岗位调整等情况都要及时公开,并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考虑到考核结果是晋职、晋级和评先的基础,为防止出现年年优岗、先进,今天受表彰,明天就被“两规”或拘捕问题的发生,除考核结果继续实行张榜公布外,建议对考核实行会(联)审制。


    5、要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考核的目的是奖优罚劣,其落脚点在于使考核结果同工作人员的升降、奖惩、去留等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否则,考核就会形同虚设,流于形式。为此,笔者建议作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要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的职务升降挂钩。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与提拔使用方面的关系,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二是要将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包括岗位调整、培训升造、挂职锻炼等,都要以考核等次的优劣作参照。三是要建立健全考核审核备案制度。四是要实行考核最末工作人员受告诫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彻底改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的“和稀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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