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四招抑制IPO高溢价发行


靠四招抑制IPO高溢价发行

 

白明

 

随着招商证券的发行上市,人们对IPO高溢价发行的反应越来越强烈。面值1元的股票可以溢价发行,但动辄几十元的发行价却有些不能让人理解了。不仅招商证券每股发行价高达31元,洋河股份、神州泰岳等主板和创业版的新股发行价都高得没边了。当然,按照现行游戏规则,IPO的高溢价发行尽管不合理,更不合情,但却是合法。其实,只要不愿意看到IPO过度溢价现象的发生,即使在“合法”范围内,也有办法将IPO定价拉下来。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有关部门乐于看到IPO过度高溢价发行。理由很简单,新股定价要市场化。

说起市场化,就不能够将IPO过度高溢价发行全都算在市场化的帐上。反而,可以拿起市场化这个武器,让新股发行价趋于合理。为此,有必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出招:

第一招,面对着僧多粥少的一级市场,既然无法有效阻止上市公司过度超募,不妨采取去他办法将超募压力分散化。也就是说,除了高溢价方式股票之外,不妨在溢价程度过高的情况下适当扩充IPO发行规模。这样,上市公司也达到超募的心愿了,IPO也由小盘股变为大盘股了,更多投资者也有机会中签了,而由于僧多粥“太”少变为僧多粥“较”少,更多投资者在出价时也有可能保持一份理性。当然,如此做下来,上市公司虽然发新股时超募依旧,但超募的同时上市公司CEO的手也不免会哆嗦一下。这样做,融资规模的确是扩大了,但IPO发行人的控股权就会有可能面临挑战。应当看到,如果绝大多数股票并不掌握在IPO发行人手中,上市公司也难以一股独大了,说不定有朝一日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旁落他人。届时,任凭你当初募集多少资金,都不听从你使唤了,只能够遗恨当初为何为他人做嫁衣裳。如此以来,IPO发行人虽然存在着超额募集冤枉,但同时也拥有了自我约束过度超募的本能。这种做法也是市场化,我看行。

第二招,如果从根本上解决IPO高收益率发行的问题,就要搞IPO发行的真市场化,而不是伪市场化。至于真市场化怎么搞,当然要从破除出售新股过程中垄断着手。也就是说,要允许更多企业上市。届时,市场该如何给予上市公司定价?估计,到不了这种地步,有关部门就会一改“不干涉”立场,反过来强调IPO发行要规范,要有序了。既然无法在短时间内高真市场化,有关部门也不要动不动就拿市场化说事。我看,创业板的捆绑发行办法就很好。创业板开张时上市交易的28家公司的股票,其发行过程也不过是集中安排在3个交易日完成的。实际上,与僧多粥少相比,这种办法基本上是要以粥多来应对僧多。如果不是采取了这种捆绑式发行,创业板IPO的定价还要“雷人”。基于这种考虑,我主张,每个月只发行一次新股,将原来计划在一个月内发行的所有新股均放在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发行。这样下来,由于每一次大约发行20只左右的新股,新股在瞬间供不应求的矛盾会被大大缓解。届时,“市场选择”肯定会与现在不一样。在这样的“市场选择”之下,不知道招商证券还敢不敢将IPO发行价定在每股31元的高位,恐怕不仅仅广大投资者要“坚决回避”,估计发行人也要“坚决回避”了。

第三招,如果果真像某些上市公司所说的那样不通过高溢价无法实现IPO发行过程的公平合理,那么,也可以维持上市公司的定价权。既然高溢价发行谁想搞谁就可以搞,也好,有关部门没有必要加以阻拦,但要为了某些上市公司洗脱“圈钱”的嫌疑,可以考虑继续允许上市公司高溢价发行新股,募集资金,但所超额募集到的资金要充公。这样一来,上市公司在发行新股过程中就会有意规避过高的市赢率。至于IPO高溢价下的超额募集资金要增样充公,我建议用来设立市场维稳基金,取之于投资者,也用之于投资者。

第四招,假若上述三招都不能够奏效,不妨恢复新股定价市盈率不能超过上限的做法。或许,有人会说,这种做法是在走回头路。不错,就是走回头路。既然前面的路走错了,不争取回头是岸,难道还要不撞南墙不死心吗?10余年前,中国股市的平均市盈率也曾经在12倍左右。如果说恢复市盈率上限的做法不符合市场化原则,也对,并不完全符合市场化原则,但只不过是不符合非对称性的市场化原则,因为现在中国的政权市场化还没有发展到完全市场化的程度。好比练武术,要么拳头对拳头,要么器械对器械,而不能让赤手空拳者与刀枪棍棒比赛,这样不公平。

说实在的,对于管理层的智慧来说,上述四招并不是什么高难度动作,甚至管理层还能够想出更多招数。如果想抑制IPO高溢价发行,上述四招都合理合法。反之,如果并不想抑制IPO高溢价发行,上述四招都可以被挑出毛病来。

现在的问题是,不怕有关部门在新股发行过程中搞市场化,怕的是有关部门搞半吊子市场化。如果认可IPO市场化发行,能否允许个人投资者也可以参与网下配售?新股定价要不要听取中小散户投资者的意见?能否允许申请上市的企业不受指标限制,成熟一个,上市一个?能否恢复T+0交易制度?能否在一级市场定价不受限制的同时二级市场也不再有涨停板好跌停板限制?如果做不到上述这些市场化,干脆也不要孤零零地在新股发行环节上搞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