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被内定”纯属潜规则藏“血统”利益


观察:“被内定”纯属潜规则藏“血统”利益
被“内定”如“利国利民” 是一项好“协议政策”
  目前最流行什么时尚或地产语?喊你回家吃饭?信哥,得永生?你out了?猪坚强?范跑跑?万科“捐款门”?国进民退?热钱?天价豪宅?为房卖子宫?开盘见光死?卖房子如卖白菜?丈母娘刚性需求?楼脆脆?成本公开?地王?上市潮?24地王“搁浅门”?土地被“内定”?......其实,2009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流行语已经被“内定”了。
 
  2009年,关于体育界和文化界,及地产界“内定”新闻狂多,例如“中超内定国安夺冠”说;“金鸡奖内定”论;有“全运会金牌内定”;更有之前的“快乐女生三强内定”;“广州土地出让内定”说;“深圳土地出让内定”说……“内定”这种行业现象真是太普遍了。被“内定”一词如今是特别的火爆,在网络上更是炒作的“恶名远播”,不仅是娱乐或体育或文化行业的专有“称号”,已渗透到土地交易之中,甚至是官场。
 
  内定”纯属是潜规则下,一种权与利及名的“血统”利益纷争。“被内定”究竟是如何评论其利弊?或者说  内定”危害大还是无危害。笔者认为,“内定”如是“利国利民”,是一项好“协议政策”;如是为一己私利,而剥夺了其他人的公平竞争,或者是牺牲他人利益而获得,肯定是一项不好的“协议政策”,应该废止,或者是下命令将其“封杀”。
 
  2006年,娱乐圈评什么奖项,某明星获奖“被内定”,这是公关公司和明星老板及运作活动公司“三方”的游戏;2007年,文化界评什么奖,某人获奖“被内定”,这是获奖人与评选活动单位“二方”的游戏;2008年,体育界什么运动会比赛,某运动员获奖“被内定”,这是举办城市单位和地方政府及裁判的“三方”游戏;2009年,娱乐圈什么比赛评选,某人获奖“被内定”,这是评选单位和明星老板及经纪人的“三方”游戏;2009年,什么运动会遭遇本城运动员获奖“被内定”;2009年,土地出让某开发商底价拿地,被同行看成是“定向”(“被内定”),这是地方政府与拿地开发商的“二方”游戏。

  “内定”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彰显自己拥有“神圣的权利”,还是在愚弄“被民主”的把戏。跳水界也“内定金牌”,国内的跳水比赛也许会越来越被抛弃观看了。有位朋友愤怒的好:“在中国,有什么是不能“内定”的呢?,“工作上,谁上岗,谁下岗是可以内定的;农村里,谁富裕户,谁贫困户是可以内定的;学校里,谁是“省三好学生”,谁高考加分是可以内定的;官府里。谁进去,谁出来,谁上去,谁下来是可以内定的。更有甚者,据说,问题官员,谁能查。谁不能查也是可以内定的;有些官司,谁是输,谁是赢还是可以内定的。
 
  所以,内定几块金牌这样的小事发生了,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所以,假如发生了内定“彩票中奖”这样的不大不小的事,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内定”的现象形形色色,“内定”的情况各有不同,但究其本质,却是差不多一样的,那就是:显示出权力的傲慢和霸道,对人民的蔑视和对法律的蔑视。为着我们伟大的目标, 
在“内定”里沉沦,还是在“阳光下”崛起?——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2009年,土地挂牌出让,底价成交被“内定”事件是房地产行业最为关注的焦点。目前,土地挂牌出让“内定门”不仅被媒介“炒”得政府“哑口无语”,也让房地产同行和部分开发商“群攻殴打”,甚至遭遇到比较恶毒的“批判”。尤其是房价这一根楼市“大脑神经”,吸引着中国无数人的眼睛,带给大家无数的思考和研究。为什么土地挂牌出让“内定门”受人追问到如此“放不下”?
 
  第一,目前房价仅上涨,不下降的高房价背景下,房价上涨过快,幅度过大,不得不让追求其中之原因,而土地出让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另外,全国各个城市地王不但爆发,土地空置或地王不动,开发商却“有持无恐”,因而,高地价导致高房价的根源质问。
 
  第三,房地产市场上出现的“国企民退”事件,国企被认为是抬高房价的幕后之一,招来国民与民企“痛恨”,特别是国企不计成本疯狂拿地,出现高企区域垄断一方土地,达到称霸一方区域楼市,或者独占一区域房价的话语权。
 
  第三,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或出于地方经济发展考虑,或者是出于项目圆满完成,或者是为个人政绩,或者是为一方私利,或者是为区域发展考虑,或者是为他人做媒收好处费等;让同行和媒介及部分开发商联想到土地出让是否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没有人知道开发商在拍地现场频频举牌之前,在忙着什么。土地拍卖过程中,灰色交易普遍存在,而地王现象背后更是存在弄虚作假、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利益分成的真相。甚至被舆论界直接攻击:“潜规则拿地官商合谋抬房价”,有开发商更是直言:“开发商自曝拿地内幕,没有公司不行贿,地王身后现官商利益分成”,让参加竞价的开发商不满,才从土地出让方式上找原因,引起社会强烈不满。
 
  有媒介报道说:很多地方政府没钱搞建设,以招商引资的名义,让企业先出资搞市政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或是吸引大的开发商进驻,政府再拿地给开发商作为回报。甚至是提前约定土地保底价,“双方会提前签好协议,约定一个土地保底价,假如拍卖的保底价是4000元/平方米,但最后实际拍卖价格是7000元的话,如果仍是该开发商拍得土地,政府便将3000元差价归还,若由其他开发商拍得,这3000元的差价,便按比例分成,多数情况是政府与开发商四六或三七,甚至五五分的。
 
  2008年8月3日,金地集团通过挂牌方式以6.85亿元获得西安曲江新区住宅地块,总建面积约32万平米,折合楼面地价约2100元/平米,这也是金地2008年唯一拿下的一块地。该地块便是金地前期投入所得的回报。实际上,2008年,金地在西安的拿地模式,和碧桂园“协议”拿地、“零地价”拿地模式类似。碧桂园以“别墅+五星级酒店+大型购物商场”的形式进驻博得当地政府好感后,以较低价格拿地,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就是合法的。这只是法律真空地带,政府需要招商引资,即使定向招拍挂,也是情有可原,而开发商需要利益最大化,双方一拍即合。拿地潜规则是一个行业共同“默认与遵守”的规则。因此,开发商想拿地,前期工作必须做好。所以,潜规则拿地,是开发商不愿言说的秘密。特别是一般的成熟地段,政府不愁卖不出,但在一些新兴城市,或者是不成熟的地方,政府就想先请来大的开发商,商议好底价,然后对外拍卖出高价,再要开发商盖高端楼盘和别墅,合谋抬高当地房价,达到双赢。其实,政府抬高地价后,再公开拍卖其他的地,真正想的是赚后面的钱。
 
  有舆论说,高房价的原因就是政府腐败和不作为制造成的。土地出让存在腐败,即使是招拍挂,也会设置各种条件,使得土地内定给某个开发商,还有那么多地王退地,是否罚没了保证金,这些都是腐败的结果。容积率变更腐败,去查查每块土地出让时的容积率,去查查规划书等,就会发现大量的开发商都在小区盖了很多不符合规划的楼盘,这些都是规划局腐败的结果。腐败导致楼盘成本增加,各个部门办事时,都需要行贿,这些都是楼盘开发的成本,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已经发展到没有部门不腐败的程度。价格物价局不管,兰州拉面上涨5毛钱,物价局就干涉不允许上涨,房价在成本几乎不变的情况下,年年上涨,物价局呢?物价局呢

  2009年11月媒介报道,在10月20日至10月29日的十天内,广州三大巨无霸项目——琶洲村城中村改造、广氮地块和白云新城商业用地以量身定制式的条件公开出让,地块总面积95.3813万平方米。短短两天后,这一公告悄无声息再度出现,然而公告中“招标出让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文字却将磨刀霍霍的一众开发商拒之于“非请勿入”的狭小门外。 

  项目名称 位置     占地(万平方米)成交价(亿元)楼面地价(元/m2)开发商
  白云新城原白云机场12.6   11.22        4007             大连万达集团
  广氮地块 车陂路   6.9813 5.3986       3353             中石化洛阳公司
  琶洲村项目 海珠区 75.8   49.12(总地价成本)4714   保利地产

  一夜间舆论哗然,内定传言四起。更具争议的是,此前广州绝大部分地块均以挂牌拍卖的方式进行出让,仅有屈指可数的土地采用了招投标方式,而“邀请招标”则更是由于国家严令禁止后在经营性用地中销声匿迹。“邀标”下以“综合条件”评分确定中标人的原则,却仍不免令人顿生“定向”出让之疑。

  不同于招拍挂通常的“价高者得”,以“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招投标的方式中,价格只是其中一项决定因素,土地受让方还必须符合出让者涉及经营状况、总体设计、开发经验等一系列其他投标条件。因此,人们往往容易把邀请招标和内定联系在一起。但事实上,政府出于城市或区域用地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的原因,对于企业参与招标的范畴做出相应限制,也是情有可原。

  政府为什么要将这些好地“内定”出让?“内定”出让对项目或对广州经济发展有什么好处?出让条件非房管局制定,显然在设定量身定制条件的背后,有更高层面的政府部门参与。有招商引资的背景,结合产业类别、可持续发展、税源经济等因素来综合考量。因此,此次出让的珠江新城商业地块地价定得较低。”这也是有关政府部门对近期出让的广氮地块和白云新城地块“内定”事件的解释。

  为什么“内定”?政府“内定”出于什么目的,第一,出让利于经济发展。第二,从政府取消户型限制比例的做法可见,政府希望地块卖出好价钱,希望通过加大土地供应量来稳定房价是次要目的。

  例如,万达白云新城项目引入广州不仅能为广州商业发展带来借鉴,也能保证白云新城商业项目的顺利开发广氮项目吸引大型高科技企业总部落户广州是广州总部经济的重中之重,政府认为吸引中石化洛阳公司落户广州是值得的,税收也有贡献琶洲村改造项目改造“专业户”确保顺利开发。保利地产能拿下琶洲村项目与其丰富的城中村改造经验有关。保利可称得上是广州城中村改造的“专业户”,需要有实力的开发商操作如此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确保不烂尾或中途出乱子。

  也有不同意见的。认为量身定制有失公平。招拍挂制度就好比游戏规则,游戏规则公平合理,竞赛才精彩,不能借公开招拍挂之名,行量身定制之实,这样做不仅破坏土地招拍挂制度,也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声誉。 

  卖出让土地局部垄断造成天价不断,如果更多的大型项目通过量身定制条件来“内定”大开发商,处于弱势的中小开发商更难拿到好地了,这将使中小型开发商更处于劣势,甚至可能在竞争中被淘汰。而几家大型开发商开发一个城市的房地产,容易造成垄断,楼价可能会被推高。

  其实,早前曾经在广州出现了地王晒地、退地的现象,地方政府不得已采取事前勾地,然后再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土地。一方面,避免“价高者得机制”下,无实力开发商拿到地块后,土地被闲置;另一方面,能够控制地王现象的出现。

  广州政府对“地王”的态度可谓爱恨交加。从2006年开始,广州就频频出现地王,但这些早年的地王难以开发的比例相当高。这导致地方政府一方面无法取得全额的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又背负政治压力。据知情人士透露,2009年国土部曾派出专门的调查小组奔赴广州调研地王晒太阳事件,并向国务院汇报了研究结果。而2010年亚运会的城市建设又迫在眉睫,这都让广州政府不得不重新审视土地运用的效率,甚至不惜让出部分土地出让收益。

  一朋友说的好:“如果万达的那个项目拿出来拍卖,也许可以获得非常高的收入,甚至又产生一个地王。”上述知情官员表示,除了增加了短期收入外,“税收、就业是否有保证?上海苏宁环球拿下的地王,楼面地价不是达到6.7万元/平方米吗?结果还不是退地收场?”也许在广州政府眼中,这类的“定向”土地出让有充足的理由,而且最大程度地照顾了“效率”这一原则。但政府如何保证“定向”下的价格合理且公平?如何防止利益输送?如何最大程度上做好监督与监管?这些问题同样需要回答。

  目前我国土地供给有两大类型。一种是通过行政手段划拨土地,无偿提供用地人使用国有土地。这种方式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除了两者在设立方式上的无偿及有偿之分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之处,就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进入市场,即不能转让、出租、抵押,只能通过“先出让,后入市”的方式进入市场。划拨土地作为公共用地的提供方式,目前已受到很大的限制,严格地说这种土地并未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市场。

  二是出让土地,这种方式又分三种情况,即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指国家(或通过有关政府机关)将土地出让给受让人,是一种采用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出让土地有关事项的行为。而招标出让土地则是由国家通过有关政府机关来进行,可以公开招标,也可以指定某些够条件的单位来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条件以书面形式提出“标书”,然后在公证人监督下开标,条件优者中标。最后一种是拍卖出让土地,也由国家通过有关政府机关来进行。先由有关政府机关公告拍卖书,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和拍卖场所公开拍卖。由拍卖单位规定一个基价,在此基础上由参与者在场内当场出价竞买。

  因此,中国经营性用地的出让方式具有以下几种: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方式从协议过度到招拍挂是房地产市场市场化的重要表现之一。“地王”频现、地价高企使得业内外开始重新思考招拍挂的出让方式。广州最近出现了一批被疑“内定”的地块,即出让方通过设定只有某个企业能够达到的特殊门槛,确保该企业拿地。有人形象称之为“协议式的招拍挂”。

中国土地出让方式变革一览
1、199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1993年8月《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
3、199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1995年5月《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国发13号)
5、1999年1月《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6、1999年5月《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39号)
7、2000年1月《关于建立土地有形市场促进土地使用权规范交易的通知》
8、2001年4月《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15号)
9、2002年5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10、2002年8月《加强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建住房217号)
11、2002年8月《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