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弯路》连载十四


下篇 改革出路

第八章 国企改制与并购重组

我们已经明确现阶段中国经济体制变革的历史使命是国有制经济逐步退出竞争性产业。如何完成这一使命?这就要靠国有企业改制的具体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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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的方式大致有八种:

第一是整体出售。

如果需要改制的国有企业虽然效益不好,但仍有潜在的优势,或者产品是名牌,知名度很高,或者企业只是偶有损失、偶然亏损,或者企业的地理位置特别好等等。这些潜在的优势,就是卖点。这就可以争取整体出售。整体出售的好处是,处理起来比较方便,程序也不很复杂。

一家企业整体出售给另一家企业,是较为常见的一种通过出售而改制的方式,也可以叫做企业购并重组。本书打算随后专门详细探讨这种方式。

第二是改制招股。

出售国有独资企业的一部分股份,希望企业以外的法人(包括私有企业)和自然人(私人投资者)来投资,把原来的企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这叫改制招股。采用改制招股的前提,是要有人愿意买企业所出售的股份。要想有人愿意来买,企业就要有足够的卖点。如果企业效益好,毫无疑问,是会有人愿意来买的,是能够吸引投资者的。

第三是股份合作制,也就是职工购买本企业股份。

职工购买企业股份有什么好处呢?大家都熟悉企业,都了解企业,由工人变成股东,由打工仔变成了老板,比较容易上路。把企业的股份卖给职工,根据以往的经验,往往是搞成股份合作制企业——每一个人既是员工,按月领工资;同时又都是所有者,企业有利润可以分红。股份合作制的改制方式,在20世纪80年代冒了尖,90年代很叫响,不过到21世纪它却已经接近尾声了。现在各地的反映是,全部资产卖给本企业职工有很大的局限性。一是企业得不到新的资金。如果是把股份卖给企业之外的人,外部的人要把资金拿进来;可是卖给企业内部的人,职工没有钱呀,要么优惠要么分期付款,总而言之没有多少资金流进企业。因而,企业就不能够通过注入新的资金来改善生存的环境,改变困境。二是大锅饭式的平分股份,仍然与个人的经济利益不密切,股东仍然缺乏动力。企业搞不好,大家都没钱嘛,现在要买股份,大家都买不起,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结果往往就是均分股份,没有花多少钱,没有花什么代价,我变成股东,你也变成股东,他也变成股东,股东的身份与过去打工者的身份,彼此彼此。过去是吃国家的大锅饭,现在吃的是企业的大锅饭,差不多。三是企业要形成重大决策很困难。比如,企业有五百个股东,一年赚了一千万元,大多数股东要求把利润全部分到各人手中,每人两万元现金;而厂长提出来每人只分一万元,剩下的五百万用来买机器,更新设备,提高竞争能力。可是大家都是老板,一表决,结果大多数股东同意每人分两万元,设备更新的事就泡汤了。这些就是股份太分散的局限性。

过去不少地区采用股份合作制改制的企业曾经率先打开了产权改革的局面,但后来都搞了二次改革,原因是发现股份合作制的局限性,又不得不再次对股份合作制进行改制。所以,我建议现在国有企业改制,不要再搞股份合作制了,不要再走别人已经走过的这段弯路。

第四是经营者控股。

现在看来,国有企业改制比较合理的方式是经营者控股。经营者控股,就是原有企业的领导人多买股份,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占有控股地位。这样,就能比较好地避免股份合作制的缺点。国有企业经营者,有的是把企业搞得一塌糊涂,经营无方,严重渎职,这当然就不能让他控股了;但是有的企业领导人得到大家的拥护,工作业绩也不错,熟悉业务,自己也有当大股东的愿望,这就可以让他控股。应当说,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是勤勤恳恳的,只是全民所有制制约了他,不能放开手脚经营企业。但是,对于经营者持大股,我们也还应当注意到,这仍然是内部人持股,没有多少外部资金流进来,也是一个弊端。对于一个具体的企业,究竞采用哪一种形式改制,需要权衡利弊,适当选择。

企业改制可以有多种途径。对于整体出售,有时购买者资金不足。比如,要卖的企业有几亿资产,现在能一口气拿出这么多钱来买的人不多。于是,就有了另外的一些形式。

第五是分拆、分股出售。

分拆出售,就是把一个企业拆成几个,例如有五条生产线,可以把它分开来卖,这样就便于推销,容易找到更多的有能力的购买者;或者分股出售,整个企业不切开,可以这家买一部分股份,那家买一部分股份。这样,也能够缩小一次购买的资金规模,能够找到更多的股权购买者。

第六是先租后售。

企业改制也可以叫产权交易。在产权交易市场上,现在的情况是卖者甚多,可是买者不足啊。这既有思想上的禁锢,有能力买的一时还难以下定决心;也有资金上的实际困难,想买的不一定拿得出那么多钱。1993年、1994年谈产权交易的时候,思想禁锢更厉害,很多报纸发表文章说决不能把国有资产卖掉,卖给外国人是卖国贼,卖给私人老板是挖社会主义墙角。当时我在北京的一个高层研讨会上说:“今天这不让卖,那不让卖,总有一天想卖都卖不出去。”遗憾的是,我的预言灵验了,现在就是很难卖出去啊。过去规定,卖什么样的企业必须经过市委批准,卖什么样的企业一定要经过省政府批准。其实,有人愿意买就不错了。我们到商店里买双鞋,买套衣服,难道还要找总经理批准,找商业局长批准吗,简直是莫名其妙!不能再犹豫了。所以要鼓励产权交易,要积极地创造条件促进产权交易,使买者如愿以偿。先租后售就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式。

如果有人对要改制的国有企业感兴趣,又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经营能力,手上一时没有钱买,那就可以先租给他经营;而且可以让他先把原料投进去,产品卖出以后,到年底再交租金,这样国有企业改制的难度就会小一点。在经营几年的过程中,他赚了钱就可以把企业全部买下来。

第七是期股买断。

期股买断是现在就把企业卖出去,把价格谈定,协议签妥,但买者因为现在没有钱,可以暂时不付钱;先让买者把企业经营起来,再逐步地用赚的钱还给卖者。这相当于分期付款的购买方式。

第八是破产。

企业负债累累,既经营不下去了,也还不起到期债务,就达到了破产界限。那就按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头三十年一直没有破产法。到了1980年,有一个人提出建议要搞破产法。这位建议者就是鄙人曹思源。破产法的立法经过了很多的曲折,这里就不细说了。总之,1980年提出来,1985年1月我受命担任企业破产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198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颁布,1988年11月开始生效。《破产法》生效以后,破产案件立案数如下:

1989年

98件

1990年

32件

1991年

117件

1992年

428件

1993年

710件

1994年

1625件

1995年

2344件

1996年

6233件

1997年

4515件

1998年

6148件

1999年

4591件

2000年

7528件

2001年

8939件

2002年

6463件

2003年

6380件

2004年

4953件

2005年

34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