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课的一次作业


 

一、世界古代史部分
   (1)已学内容
    1.原始社会
     人类的起源主要讲诉了地质年代和生物的进化、劳动创造了人、从猿到人的演化。
接着学习从血缘家庭到氏族公社的产生,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及父系氏族的确立。最后学习了父系氏族公社的解体和国家的产生及原始文化。
    2.最初的文明(上)公元前4000年代后期至2000年代前期
   第一节:古代埃及
   古文字的解密与埃及学 尼罗河与埃及文明 州和统一国家的形成(前王朝前4000—前3100) 古王国时期——金字塔的社会 金字塔的修建与埃及人的宗教观念 金字塔的修建与古王国的社会经济状况 金字塔与中央集权 古埃及的动荡 第一中间期及中王国
   第二节:两河流域的最初文明
苏美尔文明的产生 苏美尔城邦 阿卡德王国 乌尔第三王朝 古巴比伦王国的统治
  (2)感想
    关于奴隶制度: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奴隶制度的产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它使工业和农业之间、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为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交换的扩大和古代文化的繁荣创造了条件。“但是这种进步是对抗性的,它同时又是一种退步。”原始时代人与人之间那种自由平等和互助的关系消失了。但阶级社会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会是永恒的,人类必然进入无阶级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
关于农村公社:农村公社是按地域关系结合起来的村社,虽然旧的血缘关系在浓厚存在。在这里公有和私有并存,但作为经济命脉的土地仍然公有。这种公社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同程度地残留于阶级社会之中。在亚非一些古老国家那里,长期残存的农村公社与其它生产关系并存。农村公社一方面作为从前一时代残留下来的公社制生产关系;另一方面由于它保留在奴隶社会里,因而又存在专制君主通过各个公社组织剥削广大公社成员的剥削关系。这一时期的公社组织,实际上已经成为国家的地方行政单位,国家通过政治上的臣属关系以赋税的形式行使国家的职能。作为公社基础的土地所有制也发生变化,首先在部分地区,土地私有制逐步发展起来。当然在农村公社长期残存的古代东方,土地私有制的发展进程是相当缓慢的。
我认为对农村公社的历史考察,特别是土地制度的先后变化,对今天的中国农村是有启发意义的。中国农村从人民公社的大集体所有制发展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现在农村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关于农村的土地制度引起了新的讨论,到底是进一步实行集体所有制,逐步发展集体经济,还是引入市场机制,允许私有并可转让交易。这个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中国古代史部分

(1)已学内容
原始社会 黄帝的传说 夏商周族的兴起   商周社会文明
(2)感想
关于我国古代社会的分期问题:通常说的中国古代史分期,即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差不多已经是中国历史研究中的一个老问题了。如果从1927年的中国社会史论战算起,这个问题的讨论本身就有将近80年的历史。多年的讨论并未达成一致的认识,而是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分期观点。比较著名的有:西周封建论,战国封建论,魏晋封建论。这些观点本来是不同学者的不同看法,但似乎只有战国封建论被立为“官学”,成为历史教科书中的标准观点。按照这一观点,中国在春秋战国后或从战国起进入封建社会。尽管如此,各种分期观点仍然存在,分期问题仍是有待解决的难题。可能因为这个问题很难解决,近年的讨论不像过去那样热烈,甚至分期问题本身也受到了质疑。这就是出在这两个概念本身:中国有没有西欧或西方式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与此相联系的是,中国有没有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问题?很明显,假如中国没有西方式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那么,讨论已久的中国古史分期问题,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了。换句话说,由于讨论前提的不存在,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期问题将会变得没有意义。至于人类社会的一般进化,似乎只能划分为古典时代、中世纪和现代社会这样一些阶段。其中的古典,无疑是最困扰研究者的一个阶段。这实际意味着,不同文明可能都有自己的各不相同的古典时代,这些古典时代的发展可能又有各不相同的历史进程。同时还意味着,西方学者提出的适用于西方的概念并不适用于中国,反过来说,适用于中国的概念也一定不适用于西方。至于哪些概念对中国适用,或者应该运用哪些分析模式来分析中国的传统社会,看来取决于研究者关注的主题或观察问题的角度。
事实上,把中国古代划分为两个阶段,既古典时代和中世纪。但是具体怎么划分则有许多不同意见。有人认为以封建制度建立作为划分的依据。还有一种很有意思的分法,他们认为中国古典时代是中华原文明的诞生发展和辉煌时期。而到西汉中期,汉元帝以后,儒家思想开始正式支配中国,就像欧洲的中世纪基督教样,儒家最终导致中国长期停滞和腐朽,这是漫长的中国中世纪。他们对儒家是否定的,对重视现实问题,发展经济,主张富国强兵的法家则高度评价,认为是古典时代的原文明。
        对于古代历史中的土地制度考察可以发现,自从氏族社会发展到农村公社后,实际上在阶级和国家产生后,古代东方长期保存着农村公社的,特别是土地长期公有并定期在村落成员中进行分配。氏族制度解体后,社会上的生产劳动者主要的是由公社成员发展而来的自耕农民。当然,社会是复杂的,在国家和阶级已经存在情况下,自耕农民既要受到地方管理阶层的剥削,更要向国家最高统治者交纳赋税及服役。关于这问题还需要花工夫进行研究,关于农村公社何时解体,公社残余在以后历史上起了什么作用,农村公社及奴隶社会在特定时期谁占主体及社会性质的判断,这都需要进行研究和总结。
                               2007.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