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让“裸体官员”裸得彻底些
深圳市昨天(11月25日)颁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规定》加强了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的管理。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俗称“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26日广州日报)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10451876.html
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和约束,尤其是让那些“裸体官员”靠边站,深圳的做法无疑不乏创意。不过,仅止于对“裸官”削权、让位,藉以遏制腐败,显然并不现实,收效也很有限。
“裸官”有正职,也有副职,而个别涉嫌严重违纪并伺机出逃的“裸官”恰恰正是副职;如果“裸官”是为风声紧时逃之夭夭,也就不会在乎职务的正与副;那些远离正职或重要部门班子的“裸官”,未必不能利用手中权力或者官场“人脉”谋取私利。
官员“裸体”可能出于种种考虑,不能简单地认定他们都一定“心怀鬼胎”,同时,如何让“裸体官员”从正职让位,又如何判定啥是重要部门,这些在现行干部管理体制下,在具体把握上有一定难度,可操作性也不强。
因此,笔者认为,不妨让“裸体官员”裸得更彻底些,弄清其“裸体”动机、背景,建立针对“裸官”群体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比如让其定期申报财产;对其个人资产流向实行动态监管;实行“裸官”出境报告、审批制度,等等,进而堵住其“裸奔”之路,或许才是上策。
不妨让“裸体官员”裸得彻底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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