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豆饼老太捡钱归还被失主告上法庭


卖豆饼老太捡钱归还被失主告上法庭(组图)

 
卖豆饼老太捡钱归还被失主告上法庭(组图)
吃了官司,周翠兰伤心不已。

卖豆饼老太捡钱归还被失主告上法庭(组图)
王长玉向记者指认周翠兰捡钱的地点。

  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11月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昨天上午,周翠兰与一位目击者王长玉一起收到法院传票。原来,周继伟将他俩一起告上了法庭。手拿传票,一字不识的周翠兰除感到冤屈外

      如果失主的行为是主观“诬陷”,显然有悖于传统道德伦理,恩将仇报。而如果失主失而复得的钱财的确数量不足,先不言谢而认定“私吞”,反映的则是失主对“好人”的不信任。而公众仅仅根据新闻的描述就认定失主“反咬一口”,又何尝不是出于对失主的想当然的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