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进欲起诉"老东家"央视 称其不履行合同条款


 

央视原名嘴方宏进涉嫌诈骗被抓一事,经媒体披露后迅速引发媒体舆论和坊间的超强关注,毕竟是曾经熟悉的名角,大家都希望他“没事”,直至看到他归还华龙120万元得以被释放,这才松了一口气。
几天前,方宏进变被告为原告,案情出现180度大逆转,让人不禁为之精神一振,谁都知道演艺圈跟商家之间关系的微妙和吊诡,好人不被冤枉,方宏进绝地反击,替自己维权讨回“清白”,自然极大地刺激了人们的兴奋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跟华龙的官司尚未有任何眉目,方宏进的代理律师旋即又透露其将要把自己的老东家告上法庭,未免令人满腹狐疑:有胜算吗?并非央视如何不可冒犯,倒是他的“反戈二击”让人不能不重新认真考量。
尽管莫少平律师声言“我们想起诉的是央视影视部,并非整个中央电视台。”起诉是因为央视影视部曾答应要在央视播放《候机大厅》,双方还签订了合同,但最后没播。仅就这点理由就很牵强,央视影视部与央视是何种关系?即便影视部与其有合同约定,央视也完全出于内容等多方面因素不予播出,合同中肯定少不了这方面的约定。
而目前已知的情形是,针对方宏进要起诉央视影视部一事,央视影视部主任汪国辉的回应是“万分吃惊”。“没听说过有和我们签播出合同。”“不可能签合同,更别说什么毁约。” “莫名其妙。” 如果真的拿不出合同,又拿什么去打赢跟央视的这场官司呢?
更糟糕的是,如果打不赢跟华龙的官司,就意味着所谓广告补偿不被认可,讨回252万广告款和支付的130元借款及其保证金的愿望将告吹;即使打赢了跟华龙的官司,说明央视的广告同样可视为央视影视部对未播节目的补偿,252万元广告费和10万保证金或可追,但这笔费用是不是也该有央视的份呢?
事件如何进展,我等只能静观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