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些“育种基金”,少些“摘桃基金”


  政府参股创投基金旨在引导社会资本多组建“育种基金”(天使创投基金)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种子期、起步期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参股创投基金旨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支持创业投资运作和发展模式。对于刚刚成立的各省级政府引导母基金切不可一味的追求效益,而将方向重点落在项目后端,也就是皮海洲所说的“摘桃基金”。若其沦为第二个“券商直投”,除了加剧社会的不公平之外,显然也不利于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和创新企业的发展,这就背离了政府资金参股设立创投基金的初衷。总体来说,这次积极的财政策略是及时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