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伞”不破,打黑只是纸上谈兵


  黑恶不除,百姓难安;保护伞不破,黑恶怎能除尽?7月7日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全国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出现的新动向,高度重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遇到的新问题,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当人们谈到黑社会时,就会很轻易地联想到他们在要害部门中的“保护伞”,甚至保护伞后面的“保护伞”,这绝对不是神经质,而是非常自然的常识性逻辑。私欲横行的公权与肆无忌惮的黑社会结合,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这条罪恶的利益输送链条之所以畅通,并不为法律所制裁,根子就在于“保护伞”权力过大,私利高于法律意识,同时相关部门监督不力,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被严重剥夺。从近几年已披露或查处的大量案件看,黑恶势力之所以长期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危害经济发展安全,主要是在一些要害部门内部掌握实权的“保护伞”在助涨其行动,两者相辅相成,彼此利益相关,互为利用,缺一不可。

  我们既然敢于揪出黑恶势力,就必须挖出隐藏其后的“保护伞”,否则,这种打黑只能是为麻痹群众而做的表面工作,国家耗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打黑的成果就会付之东流。而从目前浙江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情况看,涉案人员没有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肯定是不正常的。正如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在浙江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强调,浙江打黑除恶形势不容乐观,黑恶势力正处于活跃期、高发期。他表示,没有保护伞,黑社会组织不可能长时间生存。因此,打击黑恶势力,不但要有坚决除恶的决策,还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让公权力充分接受纪律监督、群众监督。

  从备受瞩目重庆打黑案“打黑大审判”情况看,如今的黑恶势力不仅犯罪手段凶残、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而且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政府必须旗帜鲜明地打击犯罪,克服重重困难,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对待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领导绝不能手软,该撤职的一定要撤职,不要以任何理由为其推脱责任,不要以任何理由逃脱法律的制裁。只有这样打击黑恶势力,才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个社会毒瘤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生存环境,才能确保社会长治久安,为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建设、民生改善,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