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闻出版总署查处网易《魔兽世界》的新闻很是火爆,很多人都对此发表了意见。网上看到两个部门好像在掐架。
没有处罚权,新闻出版总署高高举起充气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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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新闻出版总署退回网易的审批申请,并且勒令网易停止运营,否则就要如何如何。后是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公开宣称新闻出版总署的处罚,是越权行为。
其实,虽然关于所谓的《三定》有很多版本的解读。其中唯一有分歧的地方,是在于网游的审批,到底是在新闻出版总署,还是在文化部。但是,有一点是没有分歧的,那就是:只有文化部对于违反规定的网游进行查处。
也就是说,即使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所乐见的版本,新闻出版总署也只是一个审批的权利,根本没有处罚的权利,如果想要处罚,必须由文化部来牵头。当然,如果文化部牵头,是可以请求工信部、公安部等配合执法的。
现在的问题就来了,文化部根本不认可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批意见,或者说对于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批意见有异议的时候,新闻出版总署并没有权利独立执法,如果独立的发出处罚罚单,甚至请求其他部门配合“执法”,本身就是违法\规的行为。
而且,《三定》明确文化部是网游的主管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只是业务上的“审批”而已,可以认为是协助文化部对网游“把关”罢了。
新闻出版总署此次的做法,其实是明摆着向“国务院”逼宫,希望通过《魔兽世界》这件事,在事实上夺回一些《三定》中划给文化部的管理权利。
1. 如果文化部执意“袒护”网易,那么新闻出版总署一定随后会列出一大堆封杀的理由。从而向“国务院”的领导证明,文化部的管理能力不足。从而在上层内部默认了新闻出版总署的优先裁判权;并且,通过上层或公开或暗示的要求文化部配合新闻出版总署的审批与处罚;
2. 如果文化部退一步,容忍了新闻出版总署的处罚。势必在现实中,给从业者一个印象。那就是:网游行业,新闻出版总署还是事实上的老大。从而维持对网游行业的“事实领导”;
当然,新闻出版总署这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有工作抢着干的精神还是很值得“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