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源“管理学”》之:管理方法——管理的行政方法和法制方法(一)
管理的行政方法
(一)行政方法的含义及特点
行政方法,是指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命令、规定、指示、条例等行政手段,按照行政系统,以权威和服从为前提,直接指挥下属工作。行政方法的实质是集权与等级制。命令与服从,指示与执行,规定与落实是基本的形式和内容。
行政方法有以下特点:1、权威性。行政方法主要依靠上级组织和领导者的权力和威信,这种权力和威信越大,管理效果也就越大。2、强制性。下级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上级的命令、指挥和规定。如果上级决策有误,并造成一定后果,应由上级领导者来承担。3、垂直性。行政命令、指示一般通过纵向的直线下达。非直接上级不能下达行政命令。4、直接性。行政方法依靠行政权力和行政手段直接影响被管理者的意志和行动,而无须借助其它媒介发生作用,因而比较经济方法更具有直接性。5、保密性。行政命令、指令、计划和规定一般只适用于所属的管理范围之中,往往具有较强的保密性。6、时效性。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包括的内容往往对某一特定对象在特定时间内发生作用。(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