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或被问刑责乃咎由自取


  

   三基金经理“涉刑法”是贯彻落实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有关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三条底线”的结果,更是基金经理咎由自取的结果。

  据《华夏时报》报道,熊市基金经理年收入平均超200万元人民币。就算是熊市,基金经理都有200万的年薪,难道基金经理没有钱吗?缺钱花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么有钱的基金经理为何要涉足“老鼠仓”呢?归根结底还是利益使然。好像还没有谁嫌钱多,不然贪官贪了千万元还不住手,非要向亿元进军呢?上千万的钱,他们祖孙八代也花不完呀!可是这些钱满足不了贪官的欲望,只要有机会,他们仍然会伸手,导致最终“被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是这些贪官与基金经理的真实写照。

  基金经理敢于碰“三条底线”,还在于中国法律不健全。此前,对“老鼠仓”的处罚只局限于行政层面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市场禁入等,于今年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将“老鼠仓”纳入其中,看来这三位基金经理是要倒霉了。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看来这三位基金经理是倒在了自己的手上,完全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