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污染必须区域联手和全球协同


  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早已成为全球各国人民和政府的共识,但在具体负担防治任务时或承担改善环境责任时,各国都存在着相互推诿的问题,特别是发达国家不愿承担工业化以来给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我国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无论是在国际会议或是在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都义正词严地阐明了我国的观点并正重声明我国所要承担的义务和采取的措施。新浪网11月5日消息称,我国11个省市区为了防治跨界、跨流域污染,将建立跨省界环境污染防控机制其中包括四川、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山西、河南、湖北、重庆和内蒙古11个省(市、区)环保厅(局)签署了《共同应对区域环境问题高层会商框架协议》,决定携手建立跨省界、跨流域环境污染防控机制。近年来,跨省界和跨流域的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危害人民群众健康,而且影响到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据悉,11省(市、区)将建立定期联席会商机制及跨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共同行动机制,包括建立预防机制,相邻省(市、区)或重点流域上下游省(市、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环境功能和环境标准;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和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和协作处置机制,以便于掌握事故动态和消除恐慌;建立信息发布互通机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防止引起不必要的恐慌。由此看来,区域联手和全球协同防治污染和改善环境已经成为必须的动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