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张狂催生的“泼妇公函”


 权力张狂催生的“泼妇公函”


湖南省石门县委宣传部公函描述《中国妇女报》工作人员带“狗日的”等字眼,日前被当事人告上法庭。长沙市岳麓区法院10月26日受理了此起名誉侵权案,并将于12月3日开庭审理。(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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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一介草民,向上级有权部门反映问题或者“告状”时,也会看场合、讲分寸,尽量做到得体,可作为县一级宣传部门发出的公函里,竟然会爆出“疯狗”、“瘟神”、“丧家之犬”、“黄鼠狼”等侮辱性的粗俗字眼,甚至连“狗日的”这样的脏话也用上了,简直跟泼妇骂街没有什么两样,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记得不久前广西一法官在劳动争议判决书上曾写下“狗日的们”等字样,迅速引发了舆论的猛烈抨击,后因其领导出面辩解为“随意”而非“特指”最终作罢。如今,石门县委宣传部的这份公函也是随意而就的么?显然不是。县委宣传部主管舆论导向,发公函自然要慎之又慎,据说还是一贺姓副部长亲自捉笔,当然,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发的环节更是少不了的。

也许的确让那位记者惹恼了,才会有这份泼妇式公函的出笼。但姑且不论事实状况如何,县委宣传部完全可以运用国家机器,让用公安去抓捕,那样还能体现出“依法办事”;或者对簿公堂,也能落得个官靠民,推进民主法治的美名;如若实在底气不足,干脆跟对方面对面叫骂,哪怕来点拳脚功夫倒也无妨,毕竟影响范围有限。

然而,石门县委宣传部还是没有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将那洋洋洒洒15页、饱含粗言秽语的公函投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中国妇女报》等单位,甚至在网易、湖北大公网等数十家网站发布,将一个公权部门的斯文抖落得荡然无存。是他们缺乏政治素质、没有道德修养吗?恐怕连他们自己都不会承认。说穿了,就是自恃手中握有公权力的恣意张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