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雷语”实在多,“狗日的”竟入公文


今年3月,湖南省石门县委宣传部以公函的形式,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妇女报》等单位发文,公函长达15页,标题是《成德林———一条披着记者“羊皮”的狼》,内容是描述《中国妇女报》湖南记者站工作人员成德林有违法违纪行为,其中有“疯狗”、“瘟神”等字眼;还借宣传部副部长贺新初之口骂成德林“狗日的”等。日前被当事人告上法庭。长沙市岳麓区法院10月26日受理了此起名誉侵权案(11月6日《成都商报》)。

近期,官员“雷语”是不断出现,先有南浔法院的“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后被网民简化为“临时性强奸”;后有郑州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城建处处长王冠旗的“你是不是党员?”都是令人惊讶。

可没有最雷,只有更雷。近有帖子爆料,山东日照一老人去东港区卫生局讨要本应属于他的养老钱,丁局长上来就一顿猛呛:你不是很厉害吗,都去法院了。老人回应:是你们逼的。没想到丁局长当即破口大骂:放屁,我们没有逼你。老人问:你怎么骂人?丁局长说:你就是放屁。老人说:你这么骂人,你能坐好你的局长位置吗?丁局长说:“我的位子很稳,不用你操心!”

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位局长竟然还是一位女性。

普通民众能做到心平气和,而受党教育多年的丁局长,竟和泼妇一般,居高临下地单方面辱骂对方,反映出某些官员的素质是多么低下?

“我的位子很稳,不用你操心!”说得多么理直气壮?这位老人肯定不会操心丁局座的位置是否能坐稳当,但这样的人,还配在局长宝座上继续待下去吗?谁还会给这样的局长撑腰呢?

而“疯狗”、“瘟神”、“狗日的”,这些民间常用的骂人语言,带有明显的侮辱性,多见于大街上的相互漫骂,一般民众也视其为“不雅语言”。可主管舆论宣传的石门县委宣传部,竟然创造性地将这些“糙话”引入中规中矩的公文当中,将其带入大雅之堂,实在是“雷”到极致了。

可以肯定,石门县委宣传部这样公然的侮辱性语言,已经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败诉将成为必然。可最终败诉的石门县委宣传部,所有诉讼费及赔偿金,却又要纳税人去买单,这公平吗?

“狗日的”入公文,暴露出一些公务人员利用公权力对人权的肆意践踏,和对法律的无知;而作为主管舆论宣传的部门,竟弄出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来,暴露出我们的宣传部门,还很不适应当前社会,还在用习惯性的思维模式实施舆论管理,甚至还在用“文革”式的强权思维,管理媒体,不碰壁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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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石门宣传部公函辱骂报社工作人员被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