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也要依法行政


  

 

  对于全国所有城市的政府来说,户外广告大概都有一些共同的,诸如:太多、太滥、影响安全、影响城市形象,等等的问题,整治自然是实属应该。对于政府整治的行为,相信绝大多数的老百姓都是举双手赞成了。

  然而,政府要拆也要先给个说法,也不能说建就建,说拆就拆的。我们老是说,要依法治国,对于地方政府来说,那就要依法行政。既然当初政府允许建的,现在要拆,政府也应该先给个说法才应该。而且也不能搞这种一刀切的手法。

  毕竟,当初公司拿下这些广告牌也是付出了代价的,政府也是与其有合约的,哪里能够说拆就拆,而且还是一刀切,要拆也应该是双方协商同意才行,否则就是政府违反了有关法律了。

  依法行政讲了很多年,怎么到了应该依法行政的时候却不讲依法行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