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作为弱势群体,受到法律的保护。学校的功用,不仅在于把好学生教育得更好,也在于把“坏”学生加以改变,这才是教育的基本功用。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就如同一张白纸,至于描绘成什么样的图画,除了自身的努力,学校的责任和教育的担当也责无旁贷。人本善良,没有一个学生从开始就有“问题”,学生出了“问题”,学校要承担管理引导不力的责任,老师要承担教育帮助不够的责任。“只有不好的教育,没有不好的学生”,学生的“问题”,学生既没有能力承担,也不应当承担。
山东拟出台新规 不得开除学生或者责令转学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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