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困境及原因分析(下)


              医院行业法律风险管理现状、困境及原因分析(下)

                        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  何智勇 律师

(二)我国医院行业目前法律风险管理中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作为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院法律风险管理在保障医院经营安全、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方面将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通过前文中关于医院行业法律风险管理方式的简要介绍,我们可基本得出我国医院行业目前对法律风险的态度及处理模式是粗放的、落后的。随着医院法律风险环境的日益变化,医院法律风险管理所面临的困境也日益凸显。这种传统的粗放式法律风险处理模式已越来越不能满足医院行业发展的需要,也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因为它固有的局限性使其面临如下几个方面的困境:
 
1、法律风险管理功能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而言,医院法律风险管理最理想的状态是能够实现对法律风险的事前控制和管理,即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使医院尽可能地不发生或少发生法律风险,而不是等到风险发生并演变成法律危机之后再去处理和解决。然而,我国医院行业目前普遍的法律风险应对态度及处理方式很难实现这一目标。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无法全面、系统地了解医院究竟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要实现对医院法律风险的系统控制和管理,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知道该医院究竟面临哪些法律风险,这涉及法律风险的种类和数量的问题。在传统的医院法律风险处理模式中,对于法律风险的识别没有一个完整、规范的方法和流程,也不组织开展专门的识别活动,只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或者依靠个人的经验判断。在医院行业法律风险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的背景下,这种流程和机制上的缺陷决定了,传统医院法律风险处理方式对法律风险的了解只能是片面、零散的,而不可能是全面、系统的。
 
2)无法真正介入医院的日常经营活动,实现对风险的过程控制
只要医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活动,其中就必然会存在相应的法律风险。要想将法律风险控制在萌芽或形成阶段,法律风险管理就必须真正介入到医院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参与决策和执行的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完成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
在传统的医院法律风险处理模式下,法律风险管理更多的是被定位于一种支撑、服务性的工作,如处理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对于医院的日常经营活动,七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对法律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没有强制性要求,只有相关业务部门自己感到需要法律服务时,法律顾问或者其他法律事务部门才有机会以提供支撑性服务的形式介入到医院日常经营活动中。此外,即便在医院的部分领域,传统的法律风险处理模式可以实现对医院经营活动的强制性介入(如合同事务领域,有的医院要求所有的合同都必须经过法律顾问或者法律部门的审查),但从实践效果来看,这种介入在更多的意义上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介入而非实质性的介入。这种现状决定了传统法律风险处理模式无法真正介入医院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也就无法实现对法律风险的过程控制。
 
3)无法将法律风险管理责任分解到医院各个部门及科室
企业风险管理的理论及实践告诉我们,无论那一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都不可能靠单一的部门来实现,而是需要多个部门的分工与协同配合。对于医院的法律风险管理也不例外,只有将法律风险管理的责任按照法律风险的来源、起因、控制点等明确地分解到各个部门或科室,才能更好的实现对法律风险的事前控制。
在传统的医院法律风险处理模式下,法律风险的管理理所当然地被视为是法律顾问或者医院内部法律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即便是该责任承担主体将这一责任分解到其他部门或科室,也会由于对风险的来源、起因、控制点等没有全面、系统的认识,而不具有可操作性。这种现状决定了,对医院法律风险的事前控制只能是法律顾问或者医院内部法律部门的孤军作战,及时付出再多努力,其结果也是事倍功半,不能有效实现防患未然的目标。
 
2、法律风险管理定位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对于医院而言,法律风险控制与市场经济活动存在一定的矛盾。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其都必须面对医疗服务市场的激烈竞争。在其经济活动中,不管是法律法规、政府监督还是医院与其他企业(如医疗器材、医药企业)、医院与个人(如医院管理者、医护人员、患者等)之间的合约,都会对医院作出一定的规范。由于这种规范更多的是从维护整个市场经营秩序的角度出发,因此往往会对医院个体的经营行为形成制约,如医疗广告行为。医院尤其是民营医院为了增加自身的知名度和提高经济效益,都非常重视医疗广告。但是公布医疗广告会受到多方面法律法规的限制,如户外广告的行政审批限制、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要求、广告图片人物等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的限制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便面临着法律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之间的矛盾,即:如果要满足业务发展的要求,则可能会面临突破制约的法律风险;如果要满足风险控制的要求,则又可能会影响业务的发展或者增加成本投入。如何妥善处理这一矛盾,做到既保证医院经营安全又不影响甚至促进业务发展,一直是传统医院法律风险处理模式所面临的一个困境。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1)    风险控制策略过于单一
面对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之间的矛盾,成功的法律风险管理可以做到:不会因为一味迁就业务的发展而放弃必要的风险控制,也不会因为采取了不必要的风险控制而影响了业务的合理发展。相反,这种成功的法律风险管理可以很好地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从整体上实现医院利益的最大化。这就要求现代法律风险管理律师团队在对医院提供法律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从全局角度综合考虑医院的发展战略、商业利益、风险大小以及风险控制成本等多方面的因素,从而确定正确的风险控制策略。由于每种法律风险在这些因素上的表现都可能是不同的,其控制策略也必然有所不同。换言之,妥善处理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之间的矛盾,要求医院必须采取多样化的风险控制策略。
但是,在传统的医院法律风险处理模式下,法律风险的控制策略却十分单一,基本上是以避免风险发生为主。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受到传统惯性思维的影响,认为既然依法经营是医院的应尽义务,那么自然就应该避免任何法律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是由于法律风险控制策略的决策程序过于简单,一般是由院长就具体法律事务结合法律顾问或者法律部门的意见决定,许多部门或科室并不参与,这就导致在决策过程中难以从全院法律风险整体情况的角度对影响控制策略的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衡量。
 
2)无法准确判断风险大小。如前面所谈到的,要妥善处理风险控制与医院业务发展之间的矛盾,就必须确定正确的风险控制策略;而风险控制策略的确定又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风险水平的大小。风险水平,具体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即风险发生概率;而是风险一旦发生之后可能给风险主体造成多大程度的损失,即风险损失度。风险水平的大小,一般表现为风险发生概率与风险损失度的乘积。风险水平越大则意味着风险实际发生的可能性越高并且(或者)给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越大,因此针对风险的控制策略也就会越趋于严格;反之,风险水平越小则意味风险实际发生的可能性越低并且(或者)给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越小,因此针对风险的控制策略也就会越趋于宽松甚至选择承担这种风险。所以,准确判断风险水平的大小,是确定正确风险控制策略的必要前提。
在传统的医院法律风险处理模式下,对风险水平大小的判断,并没有一套科学的方法,通常是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来进行推断或者是根据对法律风险的直观感受来确定,因此主观性和随意性都很强。而且由于缺乏标准的度量工具,所以对风险水平大小的表述也只能采用定性的方式,如“很大”、“很小”、“较大”、“较小”等。这种判断方法和表述方式的局限,决定了传统医院法律风险处理模式对风险水平大小的判断只能是主观、模糊的,而无法做到客观、准确,因此也就无法为医院确定风险控制策略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3、法律风险管理方法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要真正实现对医院法律风险的事前控制,以期防患未然,就必须在对医院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过程中引入科学的方法(相关内容请参见本报告后文中相关部分内容)。
在传统的医院法律风险处理模式下,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质量之所以很难摆脱对医院法律顾问个人素质的依赖,主要是因为没有一套科学、标准的法律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可以供法律顾问使用。因此法律顾问只能凭借自己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来完成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以及控制等一系列工作,进而也就导致了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质量与医院法律顾问个人素质紧密相关的现象。相反,如果有这样一套科学的法律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存在,那么即便是一个没有多少工作经验或者刚刚加入医院的法律顾问,只要他掌握了这套方法和工具,也应该可以满足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的需要。从而为医院提供一个立足长远却有务实高效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大大增强医院抵御法律风险和应对法律危机的能力!
 
(关于医院法律风险管理更多内容,请参见瑞鼎LRM研究中心于2009年10月1日出具的《中国医院行业法律风险研究报告(2008—2009)》,联系电话:13550179047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