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思考系列: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应由卖地来换取


  时兴的经济学家认为,当前分给农民一小块地并不能成为进城农民的有效保障,主张让农民将私有土地变卖去各种私营保险机构买社会保障,其空想色彩相当浓厚。世界范围内,土地可以私有,但社会保障从未私有过。

  ——土地目前仍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和最可靠的社会保障。最新的统计数字表明,即使现在农民的非农收入已大幅度增加,但以土地为主的家庭经营收入仍占农民收入的半壁江山。原因很简单,目前的农民打工虽很普遍,但一家四口一般只有一人出门打工,而妇女和孩子们会留在村中,一个人打工收入可能很高,但其他3人的收入则主要靠土地及相关的家庭性经营收入,几人平均下来,则农村的收入仍要占大头。其中更为关键的,两个孩子或是襁褓婴儿,或是咿呀学语,虽无劳动能力,但名下依然会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农地,取得土地收益,这在城市是不可想象的。从这一点来说,土地确实提供给了农民有效保障,甚至是比城市更好的保障。如果再说严重点,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有了这块土地,农民就可以在城市与农村之间进退自如;有了这块土地,农民就绝不会像城市的下岗职工一样,一旦没有政府救济就可能连饭也吃不上,土地就像是农民最后的生存基金。为什么2004年国家一宣布减免农业税,又发放补贴,那么多的农民会从城市返回农村,就是因为现有这一块地对于农民太重要。可以说,土地承担农民的社保功能,不是强迫形成的,而是天然形成的,在很长时间里,土地的社保功能将无法改变。

  ——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出路在城乡统筹。让农民卖地去办保险,不是政府想看到的,让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营保险公司去管农民的养命钱,也着实让人难以放心。新时期的农村和农民是幸福的,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阶段,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到了广大的农民群众。目前,农业税赋全免,补贴种类与数量在不断增加,增加了一块农民收入;合作医疗制度、大病救助、计划生育补助等,有效的化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农村低保、五保、基本养老、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等制度的推行,有效的化解了农民的养老和低收入群体的生计问题;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教育助学制度,有效化解了农村孩子上学难的问题,等等。可以看见,在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正在得到全面的解决。并非一定要进城,并非一定要当市民才能享受社会保障。

  ——不要强迫农民进城。农民进不进城,不在于农村的牵扯,而在于能否在城市就业。即使把地卖了,用卖地的钱换来城市的立足之地,但长远的出路何在?无就业则无出路,在城市失业群体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很难想像相对素质较低的农民在城市里如何就业。不要强迫农民留在农村,也不要强迫农民进城。该不该进城,何时进城,以何种方式进城,农民自会有自己的考虑,中国的农民是最精明的,请相信这一点。实际上,也没有人强迫农民留在农村,没有人非要农民留在农村种地,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完全给了农民在农村和城市之间选择的自由。给进城农民依然保留土地,是国家政策人性化的关怀。1.2亿进城农民相当多已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其名下的耕地已流转到农村其他劳动力手中,并且有收益。

  ——农民留在农村并不是就要种地,而农村也并不一定完全不如城市。一些经济学家可以说对农村知之甚少,一提农民回乡就是种地,这种观念早已过时。据统计,城市吸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仅占30%左右,大多数农民还是在广阔的农村天地间创业,蓬勃发展的农村二、三产业已成为吸纳农民的重要就业地。一些经济学家一再坚持,即使经济大衰退下的城市也比农村强。可我实在看不出这种说法有何依据,上世纪90年代的城市下岗职工可能就不如农民,起码农民有土地的产出不担心吃饭问题。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整洁、漂亮、环境优美,绝不比城市生活差。在一些大城市,有钱的人不住在城里,而是在农村。东南沿海甚至出现发达国家才有的反城市化,人口流出城市。

  ——在农民进不了城的条件下,不给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那就等于是把农民朝流民方向赶。有批评说“通过维系目前的土地制度来为农民保留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一种试图倒转城市化进程的方法,其实际效果是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坐等土地被政府征收而只能拿到极其微薄的一点‘补偿’”,但实际上是保留土地并不影响城市化进程,只会使农民的进城更加理性,整个城市化进程更加合理有序。而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政策正在调整,其影响范围仅仅是城郊农民,并不具整个农民群体的代表性。

  ——最好的社会保障要靠政府提供,私营保险业与基本社会保障完全是两码事。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发展社会保障的最好办法是鼓励各种私营保险机构的发展”,这纯粹有些想当然。商业保险虽然发达,而基本的社会保障却在由政府提供,也应由政府提供。一个人如果没有工作、没有财富积蓄,保险公司不可能为其提供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好的国家我们叫福利国家,其所谓的福利就是政府主导的,政府补贴的,政府实施的。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只能是在城乡统筹的大背景下,由政府主导,逐步解决。商业保险充其量是一种补充。

  ——只要农民没有成为真正的市民,其应该有的承包地就应存在。有观点认为,进城务工农民的后代市民化了,不可能再成为农民,“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为他们保留土地,认为这会构成社会保障,不但缺乏道德依据,也根本无望成为现实”。这一认识颇为偏激。首先,只要是农民,不管住在哪里,都应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承包土地,这是国家政策的公平性所在;其次,当前的土地承包政策是一定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因而,在城市出生长大的农民后代,他们不涉及承包土地问题,即使调整土地,也可以申请不要,并无坚持为其留地问题,只是现实上土地近年收益可观,没有农民愿意放弃;再次,一旦农民变为市民,则其就要脱离农村,其所承包的集体土地就要归还集体,农村的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成了市民的农民不存在土地问题;第四,至今没有任何政策、政令,强制农民必须呆在农村,强制分配土地给农民,强制农民必须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