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 深圳市区西乡交警中队民警陈录生在与村官酒楼吃饭时醉死,随后西乡交警中队为其“向上级请求认定为因公牺牲,申报为‘烈士’”。事件报道后,引起广泛争议。
对于这场所谓的申报烈士的闹剧,我想很多人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嗤之以鼻者有之,理解者也有之。笔者的观点比较激烈,我认为这是一出荒谬的闹剧,一群小丑的跳梁之举。
醉死的交警是否出于自愿还是不得不而为之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了,但作为交通的执法者,天天去查醉驾的交警却醉酒而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笑话——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笑话。
中国的官场风行应酬,酒桌文化盛行。每年花在应酬上的公款不计其数,而屡禁不止。在这里我们不谈反腐,不谈清廉,仅仅是为了一个因应酬而死的同事去申请所谓烈士——这一点就让很多真正的烈士家属不平!别人抛头颅洒热血离别家庭亲人置自身生命于不顾才换得一个烈士称号,而仅仅是因为陪领导喝酒醉死却去要求烈士——不是太荒谬了吗?不是太可笑了吗?
我不是不尊重死者,我是嘲笑那些无聊的生者,那些让死者不得安生的小丑们。
深圳醉死交警不符"烈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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