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中央政府将采取各种政策和“诱导机制”激活民间投资,补充政府投资的不足。这是因为:激活民资,有利于利用了社会闲置资金,并使拥有闲置资金的人得到了高于银行利率的回报,可以促进中产阶级的形成;激活民资有利于化解和避免由于缺乏对民间资本的引导而产生的负面作用,使自发的民间资本转化为理性的投资行为,发展社会信用,增强信用意识,降低民间投资的风险,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激活民资,有利于培育民间资本家的投资意识和资本运作意识,为民间资本开辟直接融资和投资的渠道。增加资金所有者收益,达到富民的目标。在全民创业中,使资金向能人集中,使投资者、创业者关注市场,提高新经济意识,形成全民创业浪潮。激活民资,有利于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本市场资源,解决企业和创业着在自主创新过程的资金需求,建立和谐资本市场。激活民资,有利于解决当代中国民营企业托拉斯化的问题。中国民营企业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农民意识和小市民意识,他们不可能建立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不可能通过经营权的统一来创建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托拉斯。民营企业的托拉斯化,是未来中国的不可阻挡的必然发展趋势,其中存在着重大的历史机遇。
中央政府或已决定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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