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研究 前言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迅速。1987年和2006年,分别进行了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在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翌年,诞生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中残联的努力下,残疾人事业逐步纳入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1991年5月,七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正式施行。[1]

  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顺利实施,统计结果表明: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分别是:视力残疾1233万人,占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占24.16%;言语残疾127万人,占1.53%;肢体残疾2412万人,占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占6.68%;精神残疾614万人,占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占16.30%。[2]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之后,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2006年4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2007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正式实施。2008年7月,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施行。在国际上,中国政府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积极参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的起草制定。2007年3月,中国政府在《残疾人权利公约》上签字。[3]

  2008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公共服务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的服务。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要改善条件,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扩大受益面,提高服务水平。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领域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管理政策,加强对残疾人服务的支持引导和监督管理。”[4]

  为了响应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国残联对建设残疾人服务体系的规划与要求,发展和完善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2009年2月,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接受了广东省残联委托的“中残联2008—2009年度研究课题”中的“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研究”,联合北京大学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的有关专家,以马洪路、唐钧、程为敏、金景萍和李敬为核心,组成了一个课题组。在广东省残联的直接领导下,课题组就广东省城乡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及需求、残疾人社会服务和社区服务的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调研活动得到了广东省各级残联以及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及其家庭的大力支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课题组撰写了题为《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研究》的课题总报告和4个分报告以及相关的理论文章。调研活动的大致过程如下:

  首先,在广东省残联的建议下,课题组选择代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广州(珠三角,发达地区)、湛江(粤西,中等发达地区)和韶关(粤东,欠发达地区)[5] 三市作为调查研究的样本市,同时也到深圳、珠海、惠州等地进行了访问。

  其次,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课题组主要以深入访谈和焦点小组的方式,访问了各类残疾人及其家人共53人,其中包括视力残疾2人,听力残疾2人,言语残疾1人,肢体残疾15人,智力残疾1人,[6] 精神残疾26人以及多重残疾5人。访谈对象中,有40人来自城市,有13人来自农村。在此基础上,程为敏和邓倢、王霞绯撰写了题为《广东省残疾人及其家庭社会服务需求与现状调研》的分报告。

  再次,关于广东省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现状和问题,课题组对为社会办自闭症患者和智力障碍障者服务的机构发出50份问卷,实际回收28份,回收率为56%。同时,还访问了残联、教育部门、医疗部门、团委所办的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办的服务机构共25家。广东省残联和相关的各政府部门也给课题组提供了翔实的统计数据和文献资料。在此基础上,李敬撰写了题为《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状况调研》的分报告。

  第四,关于残疾人社区服务的现状和问题,课题组在广州、湛江与韶关三地向所有的基层残联发放了调查问卷,共回收问卷216份,回收率超过了50%。在此基础上,马洪路撰写了题为《广东省社区康复服务的发展现状与趋势》的分报告。

  第五,关于农村残疾人事业的状况,课题组专程到广州、湛江和韶关的农村地区,以访谈、座谈的方式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马洪路和李敬写了《农村残疾人社会服务的需求与现状调研》的分报告。

  第六,在以上调查研究和分报告撰写的基础上,课题组结合广东省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提供的数据资料,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广东省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与需求以及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并由唐钧执笔撰写总报告。

  第七,2009年8月,课题总报告《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研究》的初稿完成。当时正值中残联在山东威海召开“中残联2008—2009年度研究课题中期评估会议”,课题组派出唐钧与李敬二人带着课题报告初稿(Working Paper)参加了会议,报告在会上得到好评,同时也了获得许多很有价值的同行意见。

  第八,2009年9月,广东省残联宋卓平理事长及康复部柯沫夫副部长专程来京,与课题组一起座谈交流,对报告提出了很多详细的、中肯的修改意见。

  第九,课题组将各方面对报告初稿提出的意见整理出来,再次进行研讨,尽力消化和吸收。在此基础上,由唐钧写出了课题报告的最终稿。

  在总报告中,大约用了一半的篇幅对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出了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本课题的总报告将分成5个部分:

  一.研究的背景与基本概念框架;

  二.广东省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和需求;

  三.广东省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现状和问题;

  四.建立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理论分析;

  五.广东省残疾人服务体系发展前瞻。

  [1] 《国家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事记》,北京,《华夏时报》2008年4月4日。

  [2] 《中国发布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2007年5月28日。

  [3] 《国家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事记》,北京,《华夏时报》2008年4月4日。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5] 2008年广州市的GDP为8216亿元,人均81233元;湛江市GDP为1050亿元,人均15300元;韶关市GDP为521亿元,人均7100元。

  [6] 这里的智力残疾指单纯的智力残疾,智力残疾伴生其他残疾的人士归入多重残疾类别,特此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