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广告:“人生苦短,抓紧离婚”
好的广告是一种文化,是一种艺术;下面看一则“幽默”的广告。
美一律师事务所广告牌:“人生苦短,抓紧离婚”
日前,一个大大的火爆的广告牌被挂在了芝加哥街头。广告的一边画着一个身材惹火、只穿着黑色蕾丝内衣的女郎,另一边画着一个肌肉发达男人的上半身,看起来像一个内衣广告。不过,看到广告牌上的广告词就更让人吃惊了,上面写着:“人生苦短,抓紧离婚”。在广告牌不起眼的地方,画着象征法律的天平,这才让人们意识到:这是一个律师事务所打出的广告。这个律师事务所以专门代理离婚诉讼而闻名。该律师事务所希望这个特殊的广告能够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生意。
创作这一广告的设计师费特曼女士表示:“我们想要做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她还认为,这个广告可以告诉人们,离婚以后也可以过得很快乐,离了婚也是一个完整的人。
但这则广告并没有受到预期中的欢迎,反而在芝加哥引起很多反对。一些业内人士还呼吁伊利诺伊州的相关纪律委员会对打出这样广告的公司进行制裁,声称“决不能放过这样的广告”。
对此费特曼说:“律师从来不能决定客户是否离婚,真正做决定的是当事人本身。”她还表示将会把这样的另类广告进行到底。他们的下一个广告主题是“给我钱!”目前已经在制作当中。当然,还是有人对费特曼的广告表示了兴趣:“不管如何,人们总是喜欢一些有幽默感的东西”。(广州广告公司、东莞广告公司)
这是芝加哥的广告,如果在中国街头上出现这类广告,中国的文化还真的没办法接受这种幽默的广告概念。“人生苦短,抓紧离婚”这不就跟我们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所违背吗,婚姻都是在默默的经营的,感情有摩擦了,还是努力的去调剂。与众不同的东西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特别广告这类,广而告之的文化,不同地方还是存在很多的差异!。
文章转载自:齐翔广告(广州VI设计、广州logo设计、广州包装设计)
律师广告:“人生苦短,抓紧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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