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华网》一篇题为《江西今年查处涉赌人员逾两万 缴获赌资1985万》的文章披露,今年以来,江西省公安机关共查处赌博案件7079起,其中破获涉赌刑事案件620起,查处各类涉赌违法犯罪人员23277人;刑事处罚1167人,行政拘留8161人,缴获赌资1985万元。
笔者初步计算了一下,1985万元赌资,平均到每个人头上,仅为853元。要是具体到每一个“参赌”者的头上,很多人的所谓“赌资”就更是少得可怜了,这些人其实根本就不是“赌博”,而仅是来点小刺激。
江西省警方不抓大赌,仅抓小刺激的行为,令人难以理解。
难道几百元在江西省也是金额较大?江西不会穷到这样的地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