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应加强检查养老保险跨地转接实施
网易财经12月22日讯 今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对网易财经表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将可跨地区转接是中国社保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他认为,养老金是职工在工作所在地做出贡献后应得的,养老金理应带走,即便是人离开了工作地。他还提到,中央政府要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检查,避免地方执行不力。“地方政府可能出现对本地方有利的事情就做,不利的就不做的情况”。
目前,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本省内城市间流动就业,基本可以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而此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仍存在问题。
他指出,以前养老保险不能跨地区转接实施的根本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养老金数额巨大,地方政府是不愿意转移出来的。
郑风田认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跨地区转接,只能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才能有力的推动,如果让地方政府制定相关转接政策,肯定会陷入地方保护主义。
郑风田进一步指出,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的过程中,几项事宜仍需注意。
首先,虽然中央制定了好的政策,但是地方政府可能出现对本地方有利的事情就做,不利的就不做的情况。所以中央政府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检查,避免地方执行不力的情况。并且,由于各地之间的养老金标准有差异,这会导致流入、流出地之间的矛盾。那对于资金流出比较严重的地区,中央应该考虑补贴。
还需要关注的是,在异地转移时,由于养老金领将会领很多年,直到去世为止。所以转接时会涉及领取的时间,未来领取的现金折算到现在应该多少钱,以及通货膨胀的问题。这些细则将是在转接过程中流入、流出地方政府争论最为激烈的。
郑风田进一步表示,由于各地养老保险缴费的方式和标准存在差别,如果由经济落后地区转移经济发达地区后,若按照落后地区的较低缴费标准,养老金甚至不及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那么流入地政府还要考虑是否补贴这些贫困群体。
此外,虽然会议提到对农民工一视同仁,但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很大,养老保险的转接还很复杂。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本文来源:网易财经 作者: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