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破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艰难前行?


    近日,卫生部药政司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谢晓余在北京出席2009中国健康年度总评榜颁奖典礼上透露,卫生部原定的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标确定无法完成,时间将推迟至2010年3月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2月23日11时23分报道)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就在今年8月18日这个被人们公认的皇道吉日里,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认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和基础,对于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特别是提高基本药物的普及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也使国家的药物政策有了实实在在的基础。看来,今后老百姓用上物美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以及解决长期饱受诟病的药价虚高问题,有了基本的制度保障。其意义不言而喻。

    其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际惯例。基本药物是上世纪70年代卫生组织提出的概念,是属于最重要、基本的、不可缺少的,能够满足人民必须的药品。这个概念提出以后就得到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赞同、认同和响应。随着各国对基本药物认识的不断深化,都把它又同许多相关政策联系起来,便构成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建设步伐的日益加快,既带来了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同时各种社会风险也相伴而生,其中包括疾病对民众基本生活的困扰。破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急需尽快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用药的保障,从而消除每一个公民可能遇到的各种疾病的风险。

    然而,建立国家药物基本制度作为整个医疗改革制度很重要的第一步,刚一上路就遇到了阻力,这也足以说明医改之路非常艰难。虽然卫生部药政司基本药物制度处处长谢晓余没有透露年内目标不能实现的具体原因,但十有八九恐怕还是差在了钱上,是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产生了严重影响。更何况,在中央的8500亿医改投入规划里面只有3400亿是由中央支付的,地方需支付5100亿,而很多地方政府财政是相当吃紧的,配套资金到位并不乐观,医改资金紧张可想而知。

    保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康前行,需要建立完善以政府补助为主、服务收费为辅的资金补偿机制。这些年来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实践,无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至少证明了一个道理:实现老百姓“病有所医”,终结医院以药养医的发展模式,中央财政主动拿大头,提供充裕的资金支持是关键。早在1990年,世界银行公布的全世界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支出的比例平均达到了60%,发达国家均在80%以上。而卫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预算卫生支出1778.9亿元,占18.1%,其他均为社会和个人支付。

    制度机制虽管根本,但是制度机制不会凭空发挥作用,需要以一定的物质基础做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必须以雄厚的财政资金支持做后盾。大河有水小河满,财政补助资金“不差钱”,老百姓就医才能看好病、少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