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23日这天从中新社读到两则关于“民富”的新闻。一曰:全球四分之一奢侈品是中国人购买,其中60%奢侈品是在国外购买;未来5年,中国的奢侈品市场将会达到146亿美元,占据全球奢侈品消费额的首位。在欧美消费者还捂紧钱包时,中国的高档消费已出现井喷,一些买奢侈品如同买大白菜;其二,国家统计局监测显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由2007年的72.7%上升至2008年的74.6%。
看到国人奢侈品的购买力占全球四分之一的江山,而且六成的购买任务是到国外去显阔斗富式完成的,我心里毫无一丝小康后的中国公民的自豪感。原因很简单,即便我国去年GDP 增长9%,经济总量超过德国,且小康社会的进程已这般喜洋洋地完成逾七成,但仅需拿13亿人口去做分母,分值就会看得人面容潮红———去年我国城乡年均收入才1.8万元,城镇职工年收入2.5万元。那么,缘何大多数公民收入并不高,反而少数人照购奢侈品不误呢?
窃以为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反映了我国富者越富,穷者更穷的社会现实;其二,对奢移品消费的征税机制疲沓,富豪可钻的漏洞依然存在。先说收入间距问题,今年5月18日《瞭望》报道称,2000年,我国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2.63倍,到2005年,这一比例已增至4.88倍。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若再加上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已达10倍。而国际上公认的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
这个已经很惊人的收入间距数字还是比较保守的,因为它未含数千万农民工兄弟姐妹,未计城镇个体与私企的上亿职工,未计躬身田间的农民。若把他们也算进去,估计这个收入间距不会低于20倍吧?极少数富豪因为钱实在多得“胀人”,要去购豪车,要么去豪华周游列国,这能实现他们个人消费文化的满足感;而绝大多数工薪者,即便想购豪车,想去豪华游,也只是白日做清梦罢了;特别是低收入者,面对不断上涨的物价,连到菜市场买回一块肉都很奢侈了。于此语境下,我国一跃成为奢侈品消费老大,并非荣耀,倒像是劳资分配失衡肌体上的体温计。
其二,在中国的传统词典里,内敛一直得到传承,中国人比较接受的消费哲学是“富不外露”。那么为何这些极少数富豪能打破传统,站到世界奢侈品消费市场的潮头呢?我认为根源还是国家对奢侈品征税的机制疲软了。高档商品消费征税,一直是国家调节财富二次分配的有力杠杆,被多数国家采用。瑞典的消费税一般是20%至25%左右,特别是对豪奢品,征税之手更重,往往会使售价打几滚儿……
而我国似乎一直在利用个税和消费税来调节财富的制度设置上徘徊不前。要么就是让个税起征点像挤牙膏一样小幅上调,至今还被2000元的“铁水”粘着不动,不仅未实现“削富济贫”,反让普通劳动者成为个税主力军;要么,继续把收税的角度向中低收入人群扩大,比如最近出台的饭补入个税等。在我国从1994年开征消费税的11种商品中,日用香皂、洗发水等列入其间,这不成了让豪奢品揩百姓日用品的油吗?我想,国家再不对奢侈品消费征高税,估计很快就会夺走世界奢侈品消费的半壁河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