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文文笔


 

 

在刘绍铭的书里,有一段白先勇的文字,回忆当年夏志清教他们时说的一番话,大意是,中国的文人墨客文字太矫情,伤春悲秋,过于感性。夏志清说,自己逢纽约的暮春天气,还没有柳絮满天,却怎么也惆怅不起来。

 

夏志清建议他们读读毛姆和莫泊桑的文字。“他们用字很冷酷”。这种关于文笔的评价,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决心好好去拜读。对于中国式抒情文字的抨击,我读得畅快。中国的现代散文,总是带着《白杨礼赞》的腔调,“啊”呀“啊”的,无思想,无性灵。有时在报上看到的高考满分作文,大多辞藻堆砌,情感泛滥,深受此影响之害。

 

毛姆的小说我读过几部,许是当时水平有限,只对情节和思想产生印象。对其文笔,倒还没有什么真切体会。手头有本毛姆的短篇小说集,是同事从英国买回来送我的,得找机会研读一番。

 

我那个年代的大学英语精读课本,有一篇课文,好像是a Luncheon,毛姆写一个穷作家请一个号称是读者的女人吃饭,被痛宰一顿的诸多细节。大多数英语老师上课,会分析生词,短语,语法等等,但无法像夏志清那样,带学生进入语言艺术欣赏的境界,殊为可惜。

 

我一直想教一门课,英语语言艺术欣赏,引导学生领悟语言的灵动,以及语言背后的思想内涵。这估计又是我的空想之一了。一是我没时间充实和准备。其二,有愿意听这种玄乎课程的学生么?若是教法律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恐怕不会应者寥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