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结缘违法广告引发的思考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进行第2次违法广告的通报,继1个多月前披露赵忠祥等名人代言电视购物违法广告之后,赵忠祥又与违法广告结缘,大名再次上曝光台,有的属于被禁播的违法广告。惟一不同的是,这次由代言广告,成为主持广告。

赵忠祥是我国著名电视主持人(退休之前),粉丝无数,其可以说是公众人物。这样的人代言违法广告,或主持违法广告,往往可以博得粉丝的信任,有的粉丝甚至直接认老赵而购物,根本不在意产品的质量或产品是否合法。

赵忠祥按理说“不差钱”,一是他在央视月工资有七、八千元之多,日常开销绰绰有余,二则其退休后,是“退而不休”,地方电视台邀其加盟,年薪300万元。赵忠祥说:“目前,确实有多家地方台栏目及影视公司,争抢我去当主持人,开出的年薪不止外面传说的100万,有的地方台已开到税后300万。我都没有料到,退休了,赵忠祥还这么值钱,竟会成为地方台的香饽饽。”

不差钱”的赵忠祥为何屡屡与违法广告有染呢?违法广告主又为何要选择赵忠祥呢?违法广告又为何能屡屡得逞呢?


不差钱”的赵忠祥结缘违法广告皆因“钱”惹得祸。“钱”对官员、影视明星等公众人物来说是最至关重要的杀手,君不见无数贪官因爱“钱”而落马吗?君不闻影视明星为“钱”而卖身吗?赵忠祥等公众人物又为何不能为“钱”而结缘违法广告呢?况且结缘违法广告的风险远远小于前者。

违法广告选择赵忠祥,看中的绝对不是他的人,而是他在民众心目的形象与地位,也就是说,违法广告主主要是想利用赵忠祥等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如果赵忠祥等公众人物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渐渐地不为人们所熟知,难得还有违法广告主愿意出高薪请其作代言人或主持人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违法广告屡屡得逞,皆因名人效应,皆因个人崇拜惹得祸。如果消费者不成为赵忠祥等公众人物的粉丝,如果消费能够理性消费,赵忠祥等公众人物代言作用不显的话,违法广告主请其代言无利可图的话,赵忠祥等公众人物也就很难与违法广告结缘了。正是由于赵忠祥等公众人物的粉丝众多,请其代言利润丰厚,违法广告主才乐于高薪请这些公众人物为其违法产品代言。

群众崇拜明星并没有错。那该如何减少或杜绝违法广告事件呢?这就要借助于法律了,广告法对电视等媒体所刊登的广告有规定,要求其内容合法,不能夸大其词,不能做虚假广告,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要杜绝与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有关部门就要严格执法,使电视等媒体切实担负起广告内容审查的责任。再一个就是要加大对违法广告代言人(主持人)的处罚力度,使其不敢轻易涉足违法广告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