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各类文章中看到鼓动增税的措施,我就不由得反胃。有些所谓专家似乎总觉得代别人花别人的钱是最佳的,是对别人最好的,认为专家本人是别人利益的最佳的代言人,从来没有仔细想过每个个人都是活生生的、都是其自身利益最佳的判断者。
税收是什么?根本上而言是为我们提供单个人无法提供或提供成本过高的产品和劳务付出的代价,例如国防、道路、司法系统等,是一种集大家之力为大家谋取福利的方式,是个人提供产品和劳务的替代方法,它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是调控经济的手段,更不是某些专家所谓的惩罚某些行为的手段。
税收的一个重要效应就是会扭曲人们面对的成本和收益关系,从而改变资源配置导向,使某些领域的资源配置过多,而另外一些领域配置的资源过少,从而使得资源整体的运营效率下降。税收也会对人们产生不同的激励作用,使人们把一些有用的社会资源投入到无生产性的领域,浪费社会资源。与满足我们生存所需付出的其他代价一样,在得到相关的产品和劳务数量既定的情况下,我们支付的税收越少,意味着资源的使用效率越高,越是我们应当追求的,这种决策与人们平时购买某种日用消费品没有什么差别。
但是,专家一看到税收,就想起许多违背正常思路的“宏大目标”来,挥舞着大棒欲达到税收不可能达到的目的,也赋予税收不同寻常的能力。比如,近期不少专家又在提运用物业税来调控房价,使房价“稳定”,直白些就是降低房价,使人们能够买得起房(当然买得起什么房从来不会引起专家们的困扰)。
这些专家从来没有仔细想过,征收物业税,相当于我们获得同样一件产品时的代价提高了,怎么会对我们是一件好事?如果为一件东西多付代价会使我们变得更好,那么极端一些,全体人民自杀就是最佳选择了。至于运用物业税所获得的收入可以干多少好事是另一码事,而且是否真的会干好事也是我们的期望或猜想,不见得会真的出现。在我国国民整体税负已经很高的情况下再寻求开征一种新税是否妥当?会对我国的经济活力多大的负面影响?有人用国外征物业税、以前的政府也征过类似物业税的税、征税后用于改善公共服务水平等来论证物业税之美妙,这种论证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增税(增加税种或提高现有税种的税率)是容易的,增加的税收花费也是容易的,君不见全国人民为得到一个公务员职位不惜一切代价吗?君不见全体纳税人养活的似仆实主的人越来越多吗?君不见好端端的道路不断毁掉重来吗?
增税的建议不妨少提,正确的做法是把现有的税收收入花到实处,花到满足全体纳税人希望获得的公共服务方面来,而不是让它去干无法干的事,更不是一种税获得的收入没有干好,我们再设计一种税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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