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几件引起广泛关注的热点时事,无不是权力的随意和滥用所引起的,看到自焚离世的唐福珍悲剧,我们不禁悲叹,权利竟然如此苍白无力,维权居然要以生命为代价。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日,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序言中有这样的句子:“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有必要使人权受法治的保护。”可是唐福珍就连铤而走险使用暴力,也只能面向自己来自我毁灭。继孙中界断指自证和张海超开胸验肺后,唐福珍事件达到身体维权的顶峰,因为没有什么是比生命更昂贵的代价了。
相关报道出来以后,舆论哗然,各家评论纷纭不止,凤凰网编辑认为,唐福珍成不了又一个孙志刚,尽管不少人希望她的自焚能够最终导致《城市拆迁管理条例》的废除,尽管有北大五教授的上书建言,但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因为从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废除《城市拆迁管理条例》,占了政府收入很大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就要大大缩水。目前一些地方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权金化”倾向,把权力和资本相结合来侵蚀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由于地方政府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成本极小而收益极大,多征多卖的欲望自然非常强烈,引发冲突之后还能利用公权力予以粗暴打压,而中央政府对于经济高速增长的现实要求,又使得中央对地方政府不得不存有相当大的容忍度。于是,在利益与权力相互捆绑的现实面前,本就先天不足的公民权利自然毫无招架之力。
再来看看“被机动”的电动车。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安全要求》,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为机动车的范畴,说这一标准将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电摩国标”亮相之后招来一片嘘声,甚至有网友戏谑:“马拉松运动员体重在40公斤以上,时速在20公里以上,是不是也要划归机动车范畴,然后拉去上牌照呢?”而《关于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称:这一标准是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这也就是说,广大消费者和电动车、自行车厂家是被排除在外的,这就再一次让人见识了强势利益集团(摩托车集团、摩托车行业)利用标准手段设置技术壁垒和准入壁垒的惯用手法,说白了就是摩托车界看中了这块市场上的巨大利益(据统计,目前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达到1.2亿辆,销路非常好),想通过人为设置壁垒来进行利益分割,而被机动的电动车在经过上牌照等一系列手续后,自然又会为相关利益部门贡献不少的收入。因此,这又是一场利益与权力相互捆绑来为民众设置障碍的闹剧,民生自然被抛诸脑后。
不过,最近消息显示,“电摩标准”在经历了排山倒海般的非议和责骂之后被相关部门叫停了。12月1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这意味着前几日爆发于知识界、公共界和产业界的电动摩托车标准之争暂时告一段落。
最后要提到的是BTChina死于没有视听许可证的消息。自BT被封后,网上开始热传《同桌的你》之BT版:“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下的美剧,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红火的《越狱》,网友们都已想不起,下载了多少个G,我也是偶然翻硬盘,才想起ChinaBT,谁封了你的服务器,谁锁了你的IP,谁把你的资源清洗,谁给你做的寿衣……”对于查封行为,广电总局表示:关闭这些网站,是因为它们没有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而根据广电总局“56号令”,凡是提供网络视频的制作、编辑、集成、播放、下载等服务,都必须获得该“许可证”,否则就要被关站。那什么样的视听网站才能够取得许可证呢?按照上述规定,申请者应当符合“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等条件,并“鼓励国有战略投资者投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企业”,其中的利益取向可见一斑。这种许可证管理模式确实方便,轻松地剥夺了其他所有无证的服务器和用户成为“中心”的权利,而这种许可证管理模式背后的操纵之手,又是利益与权力相互捆绑的结果。
谁都知道,中国经济已经相对发达了,中国人民的文化素养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而政治体制改革也已经呼吁多年了,可是中国的社会进步为什么这么难?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民众、社会尚未能驯化政府,在实际制度安排中,制约权力的权力仍然只是被“上级”垄断,对一级权力机构,无论是横向,还是下面,都无力制衡它。也正是因此,权贵资本主义在中国才会如此横行,垄断了主要的上升通道,剥夺了普通民众通过坚强独立来改变命运的诸多机会。前面谈了这么多,笔者不禁要想,鉴于权力的扩张本性,我们是不是要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权力,而面对利益驱动的权力绑架我们的权利和生活的种种事件,我们必须呼吁限制权力、制衡权力,为权力划出清楚的边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