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选举的一个悖论性问题


台湾选举的一个悖论性问题

 

本人曾经在某个场合,脱口而出:与其选来选去,不如抓阉。听者无不目瞪口呆。不瞒你说,看过一些闹哄哄的选举之后,真设想过这样一种场景,设置一些门槛条件,符合条件者,身份证号码输入电脑,在某个特定的喜庆时刻,比如除夕之夜,由某个喜庆人物,比如百岁老人,点一下按钮,数字翻滚,随机减停,此时出现的这个号码,就是大位之人。抓阉抓出来的人,比劳民伤财选出来的人,不会差到哪里去,选来选去选出来的人不过是平均水平,但抓阉的成本却只有选举成本的一个零头。这里,我谈论抓阉是严肃的。选举不过是一种玩儿法(游戏规则),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种玩法,抓阉就是其中一种。如果一种潜在的玩法有可观察的替代优势,为什么不可以一试?

不要把民主(投票选举)看得那么神圣,这是一种有严重缺陷的玩法,致命的地方同专制一样,是对自由的损害。不同的是,一个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一个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暴政,前者产生媚俗,后者产生阿谀。民主并非一些人所标榜的普世价值,自由才是。这种玩法,当今世界,美国相对而言,玩得好一点,原因是权利法案,对个人自由有比较周密的保护。尽管如此,也不能杜绝民主对自由的损害,依然有这样的现象,投来投去,我的钱就跑到你的口袋里去了(转移支付),这同打劫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说起来好听一点罢了。针对这一点,我曾经顺着公共选择理论的逻辑,寻找补救之法。想到的一个办法是,不是一人一票,而是以纳税额为权数,加权投票。换言之,同股份公司的投票规则差不多。事实上在投票选举的早期,投票权是不平等的。可能是同平等的诉求相抵触,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平等是一种容易引起广泛响应的人间诉求,但是这是一件皇帝的新衣,人间的真相永远是不平等,而且所有个人的努力也是追求不平等,可是却诉求平等,这是一个悖论。客观上,如果人间真是处处平等,这其实是一种可怕的局势,类似于物理世界的死寂。是的,民主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平等不过是皇帝的新衣,只有自由是唯一的普世价值,这就是所有个人都有一个谁也不能侵犯的私人领域。衡量一套制度优劣的关键变量是个体的自由程度。

具体到台湾这个小岛搞的投票选举,被一些人标榜为华人世界第一个这么玩的地方,此种说法含有台湾是榜样的褒意。从2000年开始,观察台湾大大小小的选举,却发现其中隐含一个悖论性的问题。

溃逃到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实行了几十年的戒严统治之后,在蒋经国死后不久,突然改变玩法,搞宁静革命,实行投票选举。这一做法隐含一种令人惊异的混乱逻辑。按照他们坚持的民国宪法,在当时及现在的条件下,投票选举的最高层级只可选到台湾省长为止,再往上就不能选了。怎么选嘛,宪法中是一个完整的国家版图,在两边分治的情况下,另一边的选民怎么处理呢?完全不管另一边的选民,由一边选出来的又是个什么官呢?同那些彻底分裂为两个国家的情况不同,两岸是一种分而不裂,藕断丝连的特殊状况,在法定的框架上相互包含对方,实际上又是分治的。面对这种情况,从台湾的实践来看,事后的启发是,正确的步骤为,必须先把是统是独这一问题解决了,之后才可能搞正常的投票选举,至少最高层级的选举在统独问题没有解决以前是不能启动的。在分而不裂的情况下,国家的范围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况,而一个具体而确定的国家是大选的前提条件。台湾在基本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搞所谓大选,产生了一系列自相矛盾的现象。

分而不裂,统独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引入选举,一方面把不同的问题混淆在一起,无论什么选举最终都被政客操作成统独对决,这有客观上的原因,按逻辑,必须先定统独,才好谈政见。另一方面,在统独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引入选举,反过来把统独问题变为一个难解的僵局。

台湾社会撕裂成两半,形成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人口结构,蓝六绿四。大大小小的选举,双方的得票率围绕这个基本结构有细微的波动。把统独问题通过选举诉诸民意,结果是:独不了,统不成。一个如此撕裂的社会,面对一个如此分歧的问题,最终形成一致认识的概率为零,形成高度共识是极小概率事件。无论经过多少次选举,这个问题将悬而不决,没有结果。要命的是,独不了,统不成,象处在半山腰的球体,这不是一个社会的稳态。换言之,分而不裂之下的统独问题不是一个可以久拖不决的问题。其中的一个现实困难是,独不了又统不成的台湾出现在国际场合是个什么身份呢?现在的权宜之计是用奥运模式勉强应付。当台湾的政客把投票民主作为一种普世价值引入,又在基本条件都不具备的条件下实施,不但在台湾内部产生巨大的内耗,而且给两岸关系带来无法预料的变数。

一个吊诡的现象是,差不多人人反对战争,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大大小小的战争呢?我的解释是,有些复杂的局势,冲突各方,在现有的知识约束下,找不到双赢的方案,如此战争就成了解决冲突成本最低的方案。是的,战争是无知的产物。台湾引入投票选举以后,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难度是陡然增加了。但愿两岸的同胞在对和平的坚守中用智慧最终找到一个皆大欢喜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