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时速20公里以上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日晚就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发布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据介绍,标准中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委表示,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从历史的经验来看,任何一项遭遇太多质疑反对的政策,在具体实施中必然陷入两难:要么难以推行名存实亡要么耗费巨大的社会成本。
国家标准委:时速20公里以上电动车按机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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