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建“官员别墅群”,缘于上级带了好头


 

 

    今天的《华西都市报》一篇题为《河南原国家级贫困县政府部门大肆建别墅》的文章披露,河南信阳市罗山县多个政府部门违反国家规定,带头兴建别墅,致使该县大肆兴建别墅成风。

     该文介绍了最早为官员建豪华别墅、专管房地产建设的罗山县建设局,其建设的“郦水花园”,共有27栋别墅,都是3层,每栋2套,共54套,每套别墅的面积从280平方米至380平方米不等。里面住的大多是建设局的领导,也有其他单位的领导。而该局建设的“府邸花园别墅群”,则是罗山县里最豪华的别墅群,被当地群众称为“最牛别墅”。

     该文还介绍了另一个强势部门——财政局,该局就在豪华的财政局办公大楼后边,建起了“别墅家属区”。

    大家一定很奇怪,刚刚摘下“贫困县”帽子的罗山县,怎么会出现如此豪华的官员别墅?但如果我们回忆一下一年前曝光的罗山县上级,信阳市“处级别墅”、“厅级别墅”,再追寻一下其最后处理结果,就不难看出罗山县造“科级别墅”的必然性了。

    去年7月份,论坛上一则题为《河南“最牛局处级别墅群”》的帖子曝光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家属院内的豪华别墅群,这些别墅分配给领导时,仅收取建筑成本,每套约20万元,而当前实际价值约200万元。

    从法律的角度看,这已经是一种“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可随后的处理结果却是一场温柔:停办手续、补交房款,相关领导写出“深刻检查”。“补交房款”,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补交,但一定不会以市场价,而“意思、意思”的可能性应该更大。

    令人惊讶的是,就在“处级别墅”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厅级别墅”又浮出水面。《小康》杂志采访的一位出租车司机说:被查处的国土局别墅与“厅级别墅”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这位曾经做过建筑工程的司机说,他进“厅级别墅”里看过,无论质量、规模、环境,都“比国土局强何止百倍”。

    不难看出,信阳市能建“处级别墅”、“厅级别墅”,其下辖的罗山县为何不能建“科级别墅”,更下面的乡镇为何不能建“股级别墅”?

    而这样的“上行下效”,必然会蔓延整个信阳市。笔者担心:信阳市极其所辖各县、区,还有官员别墅没有被曝光。建豪华官员别墅的单位,利用手中权力“近水楼台”的特征十分明显,那些弱势部门就不满意了:同为党政部门,为何只有国土局、建设局、财政局这些强势官员能享受?按职务分配豪华别墅,普通干部不满意了:公务员“私分国有资产”,还要按照职务高低分等级?只给官员别墅购买权,老百姓不高兴了:现在房价这么高,很多普通民众已经买不起,当官的凭什么住低价别墅?

 

    无论是“厅级别墅”、“处级别墅”,还是“科级别墅”乃至尚未被曝光的“股级别墅”,都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不和谐”声音。而这些声音的制造者,却是党政机关,就不得不令人久久深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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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原国家级贫困县政府部门大肆建别墅(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