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还无法治


    元宵节与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吃饭,朋友是公检法的公务员,三十而立,还未混到职位,牢骚满腹。

    由于久而未见,我们无话不谈。在谈到法治的之事时,他一开始还有些拘谨,不敢说太多,但随着我们的逼问,他也不得不承认,目前法律还有太多的空子可钻,目前根本达到不法治的社会,更多的是人治。

    这对于一个法学专业毕业的人,我朋友毕竟还是有点良心的,他自己称,对那些没有对社会造成大危害的事情,基本上会从轻考虑,而对那些社会造成大危害的,从重量刑。

    了解了朋友的那些话后,让我有些失望,在平时如果强调自己法治的社会,竟还是千疮百孔。由此,我不禁联想到,在司法腐败的问题--同样一个刑事案件,竟有如此多的判定,那不是容易产生,一些触犯法律的人被抓后,想法设法找人说情,减轻惩罚,尤其是那些从高位上摔下的官员,更不是对减轻自己的惩罚,小菜一碟嘛?

    事实上,目前社会是否达到一定的法治与否,在先对与世界接轨的经济领域也没显示有太多的法治性。这些在2007年、2008年表现的尤其突出,半夜鸡叫,大量证券违规事情呈现在人们面前……

    从我朋友的闲扯可以看出,我们的法律体系太不完整了,太粗线条了,让许多了解其中情况的人大打擦边球。

    我身边变得法治了,还需要多长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