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将流动小商贩称作“走鬼”了


周明华

“当不成公务员,不妨当走鬼。” 在2月5日九三学社广东省委会召开的交流会上,广东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广东副主委温洋认为,“现在都说大学生就业难,1978年后,那么多知青回城,当时的GDP跟现在没法比,不也基本都安排了工作? 大学生一毕业就必须是白领、公务员,这属就业观念固化。大学生要转变观念,当当个体户、小商贩。”(2月8日《羊城晚报》)

    一遍遍地劝说,要大学生尽快转变就业观念,并胸怀着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心态和定位去参加就业选择与就业竞争的权威说教,我们看过和听过的已经不少了,所以温副主委的这一大学生不妨去当“走鬼”的建议,虽然貌似苦口婆心,却了无新意。我想,有关方面如果不从就业岗位的客观增数与就业公平的制度疏导上去多下功夫,单要大学生从主观上去“转”啥摸不着北的虚幻观念,最终我看还是收效甚微。而当今不少大学在连年扩招压力推动下,对学子们的收费早已不再“普通”,那可是“精英化”的收费哟。

所以,我此时再无兴趣去评说温委员这个“转变就业观念”一说,到是想就这个“走鬼”的俗称说两句题外话。不管在广东有多少有身份、有威望的人把流动小商贩习惯性地称为城市的“走鬼”,我还是觉得这种叫法不文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有些格格不入,甚至是对身处城市低层公民的一种文化与称谓歧视。“走鬼”是从香港人的嘴里传到广东的,不过那也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了。那时香港经济不景气,无制造业,大批内地移民来香港谋生,便有大量流动小商贩。“走鬼”成了小贩违法摆卖时,逃避执法而相互招呼跑脱的暗语。

这个不雅的“暗语”后来成为香港人喝叫流动小商贩的代名词。不知何时,这个对小商贩的不屑的“走鬼”称呼,又到了广州、深圳等地,不仅是常住的体面市民这样称呼流动商贩为“走鬼”,甚至是大众媒体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会上都频闻“走鬼”之声。有人说,不就是一个称呼吗?有必要上纲上线吗?但我们换位思考过没有,假如流动商贩与将城管称作“城鬼”,将记者称为“写鬼”,甚至也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称为“委员鬼”和“代表鬼”?那么精英们听后作何感想?难道会认为这是小商贩对自己的一种含有像“红小鬼”一样褒义的平民化爱称?

实际上,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向前推进,随着中国公民户籍壁垒在全国范围内的渐次打破,进城务工者在城市的人数也会越来越多,城市对他们的依赖度也是不断增加。一座再美的都市,均离不开小商贩的平凡工作。就是英国和法国,几乎所有大都市都有跳蚤市场。让流动小商贩得到人性化管理,而非满大街被追撵成失魂落魄的“野鬼”。所有的这一切,都真实体现出一座城市的气度与文明指数。那么,就从结束这一明含贬义的“走鬼”称呼开始吧!别从官员嘴里和媒体的报道中听到“走鬼”一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