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机制的原则与规则


      《你指望潘石屹代表谁的利益?》一文肯定潘石屹在北京市人大会议上的三个提案:“建议降低商业物业出租税;、建议北京市取消‘双限房’、让土地交易市场更加透明化。”,认为人大代表就是代表他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且也是公共利益表达的一部分。认为两会制度是为了让社会的各个阶层都能够形成鲜明的利益群体,以此来表达自己对制度的态度与解读,并且认为只有这样中国就成熟了。

中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原则就是为人民服务,人民代表大会的设计也是本着人民代表应当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能具有狭隘的阶层偏见、为一小部分人争取权益而有所牺牲其他多数人的利益;人民代表从人民群众中产生,是因为其成就、贡献、品质和对人民代表大会原则的遵守,而且人大代表基本上是不脱产的,因此,他不能仅仅从自身集团利益出发去行使权力。
本来议会的规则就是各阶层、各利益集团的精英代表其阶层的利益在议会上提案,寻求社会的契约更好的发展本阶层的事业,同时,利益相关的其他阶层的精英规范其利益边界也为本阶层的利益辩护和提案,防止他人侵犯了自身利益,在此规则下保障社会的公平、公正。
潘石屹不是由房产商投票、资助或者策划等等辅助方式而成为人大代表的,而是作为商业精英,因其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由人民选举产生出来为人民服务的,这样的结果就是人大代表在产生机制上就不具备代表某一集团利益的公正性,而且人大代表是什么阶层的代表并没有清晰的规定,2005年的两会上赵本山自称是9亿农民兄弟的代表,既没有有关三农的提案,也不是由农民认可的自己的代表,当时甚深受质疑。这样的原则与上述的议会规则显然存在冲突和不一致。
根据议会规则人大代表既要寻求自身利益又要照顾相关方的利益,但如果人大代表各自为其集团利益发声就会边缘化在人大中缺位的群体,这显然有失公正。在此前提下,无论潘石屹在今年北京两会上的提案还是去年张茵在全国两会上的提案均因为涉嫌维护和强化其利益集团的利益而广受质疑和批评,而这种质疑和批评在另一个角度看也从而弥补了上述可能的不公正性,只是这种质疑和批评不具有制度上的意义,也不是相关利益群体的声音,虽然这有些符合议会规则,但缺乏制度上的意义就缺乏效力,因此,应当如何将这种质疑和批评内建为制度的一部分,从而维护人大设计原则和议会规则的一致性。